法院团支部年度工作总结
2006年,市法院团支部在院机关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院党组的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立足本职,务实创新,勤奋学习,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共青团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先后被团市委评为“五四红旗团支部”,被市直机关团工委评为“五四红旗团组织标兵”,有10人次被评为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和“青年岗位能手”。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2006年的主要工作情况
2006年,市法院团支部以抓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为重点,以开展各项团内活动为依托,以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为抓手,以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为己任,重点抓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学习教育,提高团员青年的政治、业务素质
团支部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团内文件精神,参加“坚持执法为民”大讨论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全市政法系统“坚持执法为民”和全市法院“坚持持法为民,忠于审判事业”演讲比赛,获得一等奖、二等奖各1个。开展“评先评优”活动,经过团员测评、支部研究和报请院党组批准等程序,评出5名优秀团员。组织团员青年赴湖南韶山和凤阳小岗村学习考察,培养爱国主义情操和优秀的道德品质,增强了集体凝聚力。同时,团支部还注重强化团员青年的业务学习,建立“新世纪青年书屋”和网吧,配备图书资料和报刊杂志,为团员青年学习和查找资料提供便利。办理读书会员证,团员青年凭证可享受购书、读书优惠条件。开展“法院之声”征文评选活动,团员青年积极参与,评出优秀征文5篇。关心团员青年生活,支部组织慰问刚进院的3名新同志,并与他们谈心、交流。通过抓思想工作和强化业务学习,团员青年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明显增强,工作热情空前高涨,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二)开展青年志愿活动,在服务社会中建功立业
在上级团委的关心、支持下,市法院团支部注册成立了“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志愿开展各项便民、利民服务。一是积极响应团工委号召,在“学雷锋活动月”中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便民服务”活动,组织十余名法官在中荣街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散发宣传材料数百份。二是组织团员青年前往法院小区打扫卫生,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三是组织团员青年赴凤阳县门台镇中心小学开展捐赠活动,既支持了教育事业,也对孩子们进行了普法教育,受到门台镇领导和学校师生的热烈欢迎。四是开展“献爱心”活动,组织团员青年捐款捐物,资助困难群众生活。
(三)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团员业余生活
为了进一步丰富团员青年的业余生活,增强团员体魄,陶冶青年情操,团支部开展了一系列文体活动。一是参加市直机关举办的“迎奥运”保龄球比赛,获优秀组织奖。二是以团员青年为主组成的院男子足球队在“五四”前夕同基层法院联队的对抗中夺得冠军。三是为庆祝国庆、喜迎中秋佳节,与院工会、妇委会联合举办市法院“庆祝建国五十五周年既中秋联欢会”,内容丰富,生动活泼,受到全院干警的一致好评。四是举办市法院首届摄影评选活动,广大干警纷纷选送摄影作品,歌颂祖国大好河山和法院美好生活,评出优秀作品10幅。五是在元旦前夕组织团员青年进行联欢,青年法官们载歌载舞,在欢乐祥和的氛围中尽情歌唱。通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丰富了团员青年的业余生活,营造了轻松向上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团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
(四)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弘扬高度职业文明
一是配合团省委和团市委对立案庭的省级“青年文明号”重新考核命名。二是刑二庭、民四庭在巩固“青年文明号”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争创“优秀少年维权岗”和“青年示范集体”活动。三是参与“青年文明号”网上展示活动,组织三个青年文明号集体提供文字材料和近30幅图片,发送到机关青年网,进行展示交流。通过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展示了青年法官的精神风貌和良好形象。团支部在创建活动中起到了一定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保证了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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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开展“送温暖”活动。号召团员青年帮扶社会弱势群体,关注贫困家庭,资助失学儿童重返校园。
(五)开展生动活泼的文体活动,增强团员青年的体魄,培养健康、向上、文明、高雅的生活情趣。
(六)加强与兄弟单位团组织之间的交流,拓展活动空间;组织团员青年外出学习考察,积累团建经验,更新团建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