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系统参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总结

作总结

妇联系统参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总结

妇联系统参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总结,全国妇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积极参与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重点抓了女性外出务工人员的管理、教育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了妇联组织在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特殊作用。

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四方面的工作:

一、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建议,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社会全面发展的客面需要。全国妇联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事关国家稳定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做好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工作的紧迫性。

早在两年前,彭珮云、顾秀莲同志就对如何做好“打工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今年年初书记处召开会议进行整体工作部署和研究,权益部下发了妇联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其中也提出了对做好流动人口工作的要求。两会期间,全国妇联召开了在京全国人大女常委、全国政协女委员座谈会,会议通报了全国妇联工作情况和当前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向各位人大党委、政协委员提供了提案,议案的建议。这些建议的内容也涉及到流动人口较集中的地方——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的劳动保护问题,两会代表对此非常重视。11月13日至23日,以全国

政协副主席周铁农为团长,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莫文秀等委员为副团长的全国政协委员视察团一行23人,就城市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问题深入有关省市进行考察,写出调查报告,就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认识、建立更加符合实际的流动妇女儿童的管理与服务、因地制宜制定科学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强流动妇女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做好流动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教育工作、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等问题向中央提出了决策建议。一年来,各级妇联也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写出了许多很有份量的调查报告,如《北京市流动人口中的妇女生活及权益保障现状调查研究报告》、《北京市流动人口中的儿童生活及权益现状的调查研究报告》、《浙江省嘉兴市妇联对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情况的调查与思考》、《江苏省有组织转移农村妇女劳动力研究》、《湖南省农村妇女劳务输出状况调查与思考》、《武汉市充

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妇女劳动权益》、《河南省郑州市妇联关于女性非正规就业情况的调查》、《安徽省流动人口的儿童调查》等,这些调查报告,全国妇联通过《妇联信息》上报中央或通过中国妇女网、《中国妇运杂志》、《中国妇女报》等媒体进行宣传,为各级领导开展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依据。

二、加强宣传教育,开发妇女人力资源,提高外出务工妇女的综合素质

全国妇联和各级妇女组织注重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女性外出务工人员的教育。中国妇女报社成立了“打工妹之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和在京女性务工人员骨干培训活动。广东、浙江、福建、江苏等省个体私营经济发达,外来务工人员多,这些省的妇联组织把流动妇女素质教育、法制教育分别纳入全省实施的“妇女素质工程”和各个时期的妇女普法教育工作中,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任务紧紧抓住不放。安徽、四川、重庆等是劳务输出的大省,各级妇

联在提高外出务工妇女素质方面也做了许多工作。如安徽省妇联和17个地市妇联推动当地建立了妇女劳动力市场并重点给输出的家政服务人员讲法制课、生活技能课,进行上岗前的培训。四川省成都市妇联成立了全省首家“打工妹夜校”,夜校通过讲座、咨询、研讨、知识竞赛、观看电教片等形式,向社区外来女性普及与社会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传播科技、文化、婚姻、家庭与计划生育等方面的知识,帮助她们提高文化素质和从业技能,更新思想观念与思维模式,拓宽交流渠道与就业途径,从而使外来从业女性不断提高自己、充实自己、完善自己,成为都市建设的一支主力军。

三、动之以情,因势利导,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工作

外来务工妇女远离家乡,在她们的工作和生活中会遇到种种困难,需要妇联组织关心她们,热忱地伸出援助之手。全国妇联加强了对非公有制经济中妇委

会工作的领导,开通了妇女就业网络,为广大妇女,特别是流动人口中的妇女提供了大量信息和经验。各级妇联加大了“职业介绍所”等中介机构工作的力度。江苏省连云港市妇联组织劳务输出实现“四个保证”。一是就业有保证。市妇联在深圳、苏南等地开辟了稳定的输出渠道,凡与巾帼服务中心签订劳务协议的,均能保证上岗就业;二是时间有保证。劳务人员与市妇联巾帼服务中心签订协议后5天内保证其全部上岗就业;三是就业质量有保证。按照输出人员的素质和输入地厂家的条件,市妇联与之签订相应的协议,并确保按劳务协议安置,保质保量;四是善后服务有保证。市妇联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尽量免除输出劳动力的后顾之忧。辽宁省锦州市妇联对“家务服务中心”采取了规范化的管理方式,建立了卡薄,制定了管理办法;依托“中心”成立了集培训、考评考试、发证于一体的“家政服务职业技能鉴定所”;建立了“用工回访”制度。浙江省

妇联要求全省妇女组织,做娘家人,送姐妹情,切实为外来务工妇女排忧解难。杭州市妇联着重帮助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托、入园、入学问题。拱墅区上塘镇妇联成立了“关心外来姐妹,展现巾帼风采”外来妇女服务网络指导小组,台州市妇联协调政府以营造安全环境为重点,着力改善了外来打工妹的住房条件。为了解除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一些基层妇联组织还组织妇女帮工队,农忙的时候为一些因外出打工而缺劳动力的家庭干农活,对外出务工人员留在家乡的子女也给予了很多关照。

四、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维护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的权益

全国妇联和各级妇联组织积极推动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纳入法制轨道,用政策和法律来解决权益保护问题。一是继续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充分利用媒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有关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妇联

和各省区市妇联在维权周活动期间散发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和有关书籍就达330多万份。二是建立工作网络,提供法律援助。全国妇联继续开通面向各界妇女特别是弱势妇女群体的妇女法律咨询热线。各级妇联也普遍建立了工作机制,如广东省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94个县区妇联就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分支机构,形成了法律援助网络。该省妇联系统还聘请了140多名劳动法律监督员,协助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依法对各类用人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协助有关部门加大流动人口中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事件查处力度。今年,各级妇联协调有关部门集中解决了一批涉及性骚扰、外来务工妇女工伤事故、克扣拖欠农民工资等严重侵权事件。全国妇联和各级妇女组织积极参与了劳动执法部门开展的劳动执法检查,敦促企业经营者学法用法,依法经营管理,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共同利益,促进企业和职工协调发展。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国妇联参与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对基层妇联相关工作指导不够,另外,流动人口工作作为一项综合性工作,全国妇联在工作关系上还需理顺,需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在新的一年里,全国妇联将继续发挥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突出工作重点,把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对外来务工妇女的宣传、教育、维护、服务工作纳入妇联整体工作规划中,作为改进作风,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行动,把妇女工作做得更好,做到各界妇女姐妹之中,做到流动人口妇女儿童之中。

第二篇:2010年2005妇联系统参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总结2005年,全国妇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积极参与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重点抓了女性外出务工人员的管理、教育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了妇联组织在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特殊作用。

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四方面的工作:

一、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建议,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社会全面发展的客面需要。全国妇联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事关国家稳定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做好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工作的紧迫性。

早在两年前,彭珮云、顾秀莲同志就对如何做好“打工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今年年初书记处召开会议进行整体工作部署和研究,权益部下发了妇联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其中也提出了对做好流动人口工作的要求。两会期间,全国妇联召开了在京全国人大女常委、全国政协女委员座谈会,会议通报了全国妇联工作情况和当前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向各位人大党委、政协委员提供了提案,议案的建议。这些建议的内容也涉及到流动人口较集中的地方——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的劳动保护问题,两会代表对此非常重视。2005年11月13日至23日,以全国政协副主席周铁农为团长,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莫文秀等委员为副团长的全国政协委员视察团一行23人,就城市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问题深入有关省市进行考察,写出调查报告,就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认识、建立更加符合实际的流动妇女儿童的管理与服务、因地制宜制定科学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强流动妇女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做好流动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教育工作、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等问题向中央提出了决策建议。一年来,各级妇联也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写出了许多很有份量的调查报告,如《北京市流动人口中的妇女生活及权益保障现状调查研究报告》《、北京市流动人口中的儿童生活及权益现状的调查研究报告》、《浙江省嘉兴市妇联对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情况的调查与思考》、《江苏省有组织转移农村妇女劳动力研究》、《湖南省农村妇女劳务输出状况调查与思考》、《武汉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妇女劳动权益》、《河南省郑州市妇联关于女性非正规就业情况的调查》、《安徽省流动人口的儿童调查》等,这些调查报告,全国妇联通过《妇联信息》上报中央或通过中国妇女网、《中国妇运杂志》、《中国妇女报》等媒体进行宣传,为各级领导开展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依据。

二、加强宣传教育,开发妇女人力资源,提高外出务工妇女的综合素质

全国妇联和各级妇女组织注重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女性外出务工人员的教育。中国妇女报社成立了“打工妹之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和在京女性务工人员骨干培训活动。广东、浙江、福建、江苏等省个体私营经济发达,外来务工人员多,这些省的妇联组织把流动妇女素质教育、法制教育分别纳入全省实施的“妇女素质工程”和各个时期的妇女普法教育工作中,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任务紧紧抓住不放。安徽、四川、重庆等是劳务输出的大省(市),各级妇联在提高外出务工妇女素质方面也做了许多工作。如安徽省妇联和17个地市妇联推动当地建立了妇女劳动力市场并重点给输出的家政服务人员讲法制课、生活技能课,进行上岗前的培训。四川省成都市妇联成立了全省首家“打工妹夜校”,夜校通过讲座、咨询、研讨、知识竞赛、观看电教片等形式,向社区外来女性普及与社会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传播科技、文化、婚姻、家庭与计划生育等方面的知识,帮助她们提高文化素质和从业技能,更新思想观念与思维模式,拓宽交流渠道与就业途径,从而使外来从业女性不断提高自己、充实自己、完善自己,成为都市建设的一支主力军。

三、动之以情,因势利导,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工作

外来务工妇女远离家乡,在她们的工作和生活中会遇到种种困难,需要妇联组织关心她们,热忱地伸出援助之手。全国妇联加强了对非公有制经济中妇委会工作的领导,开通了妇女就业网络,为广大妇女,特别是流动人口中的妇女提供了大量信息和经验。各级妇联加大了“职业介绍所”等中介机构工作的力度。江苏省连云港市妇联组织劳务输出实现“四个保证”。一是就业有保证。市妇联在深圳、苏南等地开辟了稳定的输出渠道,凡与巾帼服务中心签订劳务协议的,均能保证上岗就业;二是时间有保证。劳务人员与市妇联巾帼服务中心签订协议后5天内保证其全部上岗就业;三是就业质量有保证。按照输出人员的素质和输入地厂家的条件,市妇联与之签订相应的协议,并确保按劳务协议安置,保质保量;四是善后服务有保证。市妇联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尽量免除输出劳动力的后顾之忧。辽宁省锦州市妇联对“家务服务中心”采取了规范化的管理方式,建立了卡薄,制定了管理办法;依托“中心”成立了集培训、考评考试、发证于一体的“家政服务职业技能鉴定所”;建立了“用工回访”制度。浙江省妇联要求全省妇女组织,做娘家人,送姐妹情,切实为外来务工妇女排忧解难。杭州市妇联着重帮助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托、入园、入学问题。拱墅区上塘镇妇联成立了“关心外来姐妹,展现巾帼风采”外来妇女服务网络指导小组,台州市妇联协调政府以营造安全环境为重点,着力改善了外来打工妹的住房条件。为了解除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一些基层妇联组织还组织妇女帮工队,农忙的时候为一些因外出打工而缺劳动力的家庭干农活,对外出务工人员留在家乡的子女也给予了很多关照。

四、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维护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的权益

全国妇联和各级妇联组织积极推动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纳入法制轨道,用政策和法律来解决权益保护问题。一是继续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充分利用媒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有关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妇联和各省区市妇联在维权周活动期间散发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和有关书籍就达330多万份。二是建立工作网络,提供法律援助。全国妇联继续开通面向各界妇女特别是弱势妇女群体的妇女法律咨询热线。各级妇联也普遍建立了工作机制,如广东省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94个县区妇联就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分支机构,形成了法律援助网络。该省妇联系统还聘请了140多名劳动法律监督员,协助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依法对各类用人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协助有关部门加大流动人口中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事件查处力度。今年,各级妇联协调有关部门集中解决了一批涉及性骚扰、外来务工妇女工伤事故、克扣拖欠农民工资等严重侵权事件。全国妇联和各级妇女组织积极参与了劳动执法部门开展的劳动执法检查,敦促企业经营者学法用法,依法经营管理,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共同利益,促进企业和职工协调发展。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国妇联参与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对基层妇联相关工作指导不够,另外,流动人口工作作为一项综合性工作,全国妇联在工作关系上还需理顺,需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在新的一年里,全国妇联将继续发挥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突出工作重点,把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对外来务工妇女的宣传、教育、维护、服务工作纳入妇联整体工作规划中,作为改进作风,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行动,把妇女工作做得更好,做到各界妇女姐妹之中,做到流动人口妇女儿童之中。

第三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总结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四方面的工作:

一、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建议,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社会全面发展的客面需要。全国妇联

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事关国家稳定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做好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工作的紧迫性。

早在两年前,彭珮云、顾秀莲同志就对如何做好“打工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今年年初书记处召开会议进行整体工作部署和研究,权益部下发了妇联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其中也提出了对做好流动人口工作的要求。两会期间,全国妇联召开了在京全国人大女常委、全国政协女委员座谈会,会议通报了全国妇联工作情况和当前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向各位人大党委、政协委员提供了提案,议案的建议。这些建议的内容也涉及到流动人口较集中的地方——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的劳动保护问题,两会代表对此非常重视。2005年11月13日至23日,以全国政协副主席周铁农为团长,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莫文秀等委员为副团长的全国政协委员视察团一行23

人,就城市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问题深入有关省市进行考察,写出调查报告,就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认识、建立更加符合实际的流动妇女儿童的管理与服务、因地制宜制定科学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强流动妇女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做好流动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教育工作、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等问题向中央提出了决策建议。一年来,各级妇联也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写出了许多很有份量的调查报告,如《北京市流动人口中的妇女生活及权益保障现状调查研究报告》、《北京市流动人口中的儿童生活及权益现状的调查研究报告》、《浙江省嘉兴市妇联对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情况的调查与思考》、《江苏省有组织转移农村妇女劳动力研究》、《湖南省农村妇女劳务输出状况调查与思考》、《武汉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妇女劳动权益》、《河南省郑州市妇联关于女性非正规就业情况的调查》、《安徽省流动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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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村计划生育协会高度重视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大胆探索,积极开展实践,确保此项工作有效落实。

xx村民委员会

201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