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坚持节约用地的建议

一是低效用地的现象较为普

遍。有的项目规划审批时,投资额报得很高,动辄几千万甚至几个亿,项目实施后投资额大为缩水;有的进来时说是工业高科技项目,结果是简陋作坊低层次加工,甚至在那里养鸭养猪;有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想方设法变更规划,将工业用地转为经营性用地,待价而沽;有的将廉价拿到的土地,少部分用于生产,大部分则“退二进三”。目前工业园区较为普遍的情况是,宽打宽用,一层厂房居多,项目配套面积较大,建筑容积率和投资强度都比较低。

三是违法用地有禁难止。尽管相关法规对土地违法行为明确了处置办法,但由于可操作性不强,往往是“发现容易制止难,清理容易处置难”。在供地环节,虽然要审查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但企业取得土地后,达不到报批时的标准,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也无有效的制约措施,监管难以到位;在建设过程中,职能部门只能发《停工通知书》,常常有禁难止,甚至出现“停工通知书”下达后变成“催工通知书”,违法建筑一夜之间成为既成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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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严把用地性质变更关。必须严格项目用地性质变更的程序,工业项目用地原则上

地使用权。

第五,严把闲置土地处置关。建议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闲置土地清理专项行动,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供而未用、用而不足、违法乱用的土地,视其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收取闲置费、等价置换、协议收回等办法予以处置。对明显属违法用地的,坚决依法收回其土地使用权。总之,用土地供应的硬约束来推进土地利用的集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