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秀调研文章(健全城管长效机制)

科学操作,保障民生

——关于城乡低保工作的调研报告

一、我县低保工作基本情况

在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党中央提出把改善发生作为保增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加大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保障民生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而城乡低保工作是保障民生的重要环节,它是“社会稳压器”,在构建和谐社会、维持社会基本公平和稳定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近年来,有关部门在确保城乡低保对象“应保尽保”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到2008年底,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支出1274.79万元,全县共9700人享受低保,其中农村5058人,占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的52%。通过努力,全县大部分城乡困难家庭都得到了救助,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及时送到了千家万户,从而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我县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县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障制度满足不了群众需求。我县的城市低保和农

-1特别是城镇居民的收入最难认定,由于城镇居民以户为单位相对封闭,邻里之间基本不相往来,即使张榜公布了,也因为不认识或不了解而达不到张榜公布应有的效果。而在农村,虽有计算农村家庭收入的办法,但实际计算时也比较困难,划定的贫困线不好掌握,对低保户的收入只能大概估算。生活困难的家庭比较多,部分村干部为避免出现矛盾,需要多次召开会议反复评议才能确定。

4、低保对象“有进难出”。从理论上讲,低保工作实行的是动态管理制,应当“有进有出”。在实际工作中,有一些人虽然已经脱贫,按理不应再享受低保。但是他们往往想方设法隐瞒实际家庭收入,一方面相关部门也的确难以核实其实际收入,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也难过“人情关”,致使一部分收入高于低保线的家庭不能及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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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灾致贫的家庭,一律纳入低保范围。天有不测风云,对那些突然遭受自然灾害的造成当年减产、绝收或遭受水灾、火灾的家庭,应该及时提供帮助,救人于水深火热之中。

(5)对那些因突遭意外事故导致贫困的家庭,要及时将他们纳入低保范围。人有旦夕祸福,凡突然遭遇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工伤事故等意外事故导致贫困的家庭,应当

-7是允许的”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排除一些障碍,让阳光照耀大地的每一个角落,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一位困难群众的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