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议中的建议5篇
第一篇:政协提议中的建议具体建议如下:
1、建议政府近期组织召开一次幼儿教育工作会议,对幼儿教育工作进行再调研再研究,找差距明方向。
2、建议政府要制定幼儿教育;特别是民办幼儿教育相应的管理制度及细则;进一步明确落实教育部门对民办幼儿园管理的执法权,并成立执法组织。
3、建议政府尽快组织一次民办幼儿园清理登记活动,对那些条件较好,有发展的民办幼儿园要公开发证,鼓励投资扩建,逐渐建设成标准幼儿园。对那些条件不达标的幼儿园,要劝其整改,提高办园水平。对那些条件很差又无力整改的要坚决取缔。彻底改变随意设立、自由发展、乱象丛生的状态。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4、建议政府要加大对幼儿教育重要性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转变全市人民的观念;要进一步发挥工商、公安、卫生等部门的作用,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要进一步调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办幼儿园的积极
性;要进一步学习外省市办幼儿教育的经验,可组织有关人员到外地考察。
5、要想方设法提高市区幼儿园的办园水平,扩大优质辐射面。首先要继续办好
一、二园,扩大入园能力。要尽量增加政府的投资力度,要适当提高两个幼儿园的收费标准。要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可允许两个园自聘一些年青教师,参照市医院的办法自收自支。其次要继续办好系统园,教育局要加强对机关园的业务指导,政府要主动帮助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发挥他的示范作用。要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兴办集体幼儿园,如街道办事处、供电公司等,争取两三年内能有两所系统园在市区出现(招生能力在200人以上)。第三要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鼓励民间资本向幼儿教育投入,争取两三年内能有4所招生超过300人的民办幼儿园在榆树落户,那时,榆树市区幼儿教育将上一个新的档次。
6、要把发展农村幼儿教育事业做为重点。要认真总结八号镇办中心园的经验,并加以推广,争取一两年内达到乡乡有中心园的目标。要进一步扩大村小附
设学前班的面积,争取两三年内完成农村小学都附设学前班的任务。要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校舍和教师资源开办幼儿教育,同时要积极扶持现有的民办幼儿园成长壮大,扩大农村幼儿教育资源,使农村3—6岁幼儿都能就地入园,为普及幼儿教育搭上架子,争取得到国家、省市的支持和帮助,为农村孩子提供一个平等受教育的机会,在榆树早日实现不让农村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梦想。
第二篇:政协提案与政协建议案的区别政协提案与政协建议案的区别
政协提案和政协建议案二者提出的名义不同,审议,审查的机构层次不同,办理的单位也不完全相同。
根据提案条例规定,政协提案是政协的参加单位和委员向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提出的,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和交付有关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政协建议案则是根据政协章程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经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或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并以政协名义向有关方面提出的建议。各专门委员会的重要建议和委员的重要提案,由有关专门委员会通过后,也可提交常务委员会议或主席会议通过,形成建议案。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或主席会议建议案,均由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以正式文件送达有关方面或部门研究处理,有关方面或部门也须以正式文件形式尽快作出答复。
第三篇:关于政协提案信息化建设的建议关于提高政协工作信息化建设水平的建议
提案人:黄小平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为办公领域的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目前,机关、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水平在不断提高,各种电子政务、oa系统得到了普遍应用,这既是机关提高工作效率的表现,也是节约资源消耗的现实需求。因此,政协机关也可以在工作开展方面加强信息化建设水平。
一、建立政协微信公众号,在受理政协委员提案、适时公开提案办理过程、办理结果反馈等方面,充分实现“无纸化”办公,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二、利用政协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等渠道,定期编辑政协工作简报,传达上级精神,学习政策文件,发布通知通告,简便快捷,能够有效克服时间、空间的局限,实现对政协委员的学习教育活动“全天候”开展。
三、移动互联网“点对点”的传输模式,更加有利于信息的安全传输,避免传统方式下,纸质文件传送的人为错漏、遗失,提高政协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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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大、政协职能作用的发挥,也影响到建议和提案对促进我区城建事业发展的作用。为了不断提高建议和提案办理质量,我局在办理工作中不断探索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完善办理机制,在保证建议和提案办理质量上下功夫。今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办理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建议提案办理程序。首先是局办公室收到提议案后,列出交办安排表,交办到局机关各股室及下属有关单位,要求这些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答复意见初稿交办公室汇总。各承办单位、承办人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认真撰写议案、提案答复材料,为建议和提案的办理质量提供了保证;然后在调查了解、确定方案的基础上,由办公室拟写书面答复,分管领导审查修改,报局主要领导审定后,按统一格式,整理、核对、打印,再分送给各位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部门。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坚持以人为本,为民办事的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大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力度,强化服务,为建设和谐宿城、美丽xx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