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县乡人大代表在信访工作中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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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人大信访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联系群众的有效途径,是倾听民声、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的窗口,是督促“一府两院”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重要渠道。近年来,“有事找人大”、“难事找人大”已更多地成为“信访人”的选择,发挥县乡人大代表人数众多,来自于不同的系统和领域,点多面广的优势,在人大信访工作中充分发挥县乡人大代表作用,不仅能大大充实人大信访工作力量,也能有效提升基层人大信访工作的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发挥法律优势。《代表法》第30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统一安排,开展调研活动;组成代表小组,分工联系选民,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地方组织法》第37条也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和原选举单位或者选民保持密切联系,宣传法律和政策,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并且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这些法律条文表明,通过接待信访人,并从信访事件中了解人民群众对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方针、政策贯彻实施的意见,向人大常委会和有关部门反映群众诉求,或提出意见和要求,促使相关问题依法解决,从而化解信访问题,既是人大代表的权利,也是其职责所在。二是发挥群众优势。人大代表来自人民,与人民群众具有天然的亲和力。县乡人大代表具有“工作置身一线,与群众打成一片,和百姓天天见面”的优势,和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密切的联系,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地域优势。县乡人大代表带来自各行各业,点多面广,具有多种专业背景,有一定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容易得到群众的信任和支持,通过与群众的“零距离”接触,能更深入地了解了解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参与信访可使信访问题的化解更为有效。发挥县乡人大代表的群众优势,以非政府工作人员是身份出现,更容易与信访人沟通交流,有助于了解信访问题的起因,及时寻找最佳解决方式,避免矛盾的激化,将社会问题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减少重复和越级上访。三是发挥监督优势。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促进作用,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保证社会稳定。县乡人大机关每年要选择事关社会稳定的议题,通过组织代表听取情况汇报、视察、调研、工作评议、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党委、政府明确ww目标,落实安全责任,增强防范意识,开展风险评估,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影响安全和稳定的隐患,建立健全公共突发事件预防预警机制,竭尽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确保一方平安。县乡人大代表要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己任,切实履行代表职责,督促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从关心群众利益入手,从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入手,从关心弱势群体入手,多做顺民心、解民意的工作,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四是发挥岗位优势。县乡人大代表通过联系选民、调研、视察等形式,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疾苦、合理的意见和诉求,及时准确反映给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并跟踪落实到位;县乡人大代表要在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干部与群众之间、群众与群众之间穿针引线、沟通互谅、建立诚信,发挥矛盾调解“桥梁”纽带作用,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为党委政府分好忧、解好难。同时,要充分利用县乡人大代表分散广、联系选民密切、定期走访群众的有利机会,广泛深入地将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惠农政策宣传好、解释好,督促有关部门的政策执行,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享有权,消除群众的误会和怨气,促进社会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