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典型材料
近年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结合本村的实际,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矛盾苗头“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努力将各类矛盾发现在基层、控制在萌芽,牢固构筑村级矛盾调解防线。近3年来,太极镇中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纠纷1680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协议履行率达到95%,全村未发生因调解不当或调解不及时而使矛盾激化转为刑事案件,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
健全调解网络发挥保障作用
首先,中庄村加强村调委会组织建设。在太极司法所的指导下,充分发挥由村干部、辖区民警和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关人员组成的村级调委会作用,并明确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综治工作站站长,村委会主任担任综治工作站副站长,同时配足配强调解干部。其次,健全调解队伍。中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于2003年,调解员5名,调解小组11个,成员22名,全村共有信息员22名。
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调解员“稳定器”、“融化器”的作用,村调委会按照省、州、县的要求,对全村矛盾纠纷半月排查一次,社调解小组一星期排查一次,对排查出的纠纷及时进行调处和上报。对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一经发现及时上报村调委会,由村委会干部和义务调解员进行协调、处理,使村级群防群治的调解“区域网”的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地发挥。
落实三项措施夯实民调基础
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从“防”字入手,做好三篇文章,全力预防纠纷发生。
一是抓好调解员培训,让他们首先成为法律“明白人”。坚持在每月25日,组织调解员集中学习讨论和交流经验,让调解员熟练掌握人民调解工作新的方针政策、纠纷调解常用法律法规、调解的方法与技巧。
二是抓好村民的普法学习,利用集中培训、黑板报、标语、广播、手机短信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村民法律素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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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稳”即。对重大的矛盾纠纷受理时一定要稳;对时间间隔较长的矛盾纠纷受理时一定要稳;对政策有规定但当时无法律依据的纠纷受理时一定要稳;对有代表性的集体纠纷受理时一定要稳。
“三急”即。遇到突发性事件调处要急;遇到集体上访调处要急;遇到殴打、械斗调处要急。工作实践中,村调委会实行矛盾纠纷首问责任制,凡投诉的矛盾纠纷,不管是否属于本村民调委会管辖,一律由村值班干部先受理,听取情况后主动向有关责任人和对口部门联系,从而较好地防止了对投诉案件的相互推诿、拖沓不管的现象发生。
在社会职能转型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凸现和社会隐患的频发,人民调解工作越来越重要,人民调解员肩负的担子也越来越重,任务越来越艰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