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村务决策两会制的探索与实践

针对农村税费改革后基层组织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提高村级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水平,湖北省枣阳市新市镇近年来,在村级组织普遍推行“两会”决策制,努力探索一条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村民自治功能有机统一、推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新路子。

所谓“两会”决策制,就是村务要事的决策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原则,由党员大会提出决议预案,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形成决议,由村务监督小组监督村“两委会”执行。具体说来,村务要事的决策遵循以下六个步骤:一是议题。村“两委会”联席会议根据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农村税费改革后的“一事一议”制度的规定,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村务要事,共同研究,提出议题。二是预案。将“两委会”提出的议题,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在此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综合各个党小组调研情况,对“两委会”议题做进一步讨论、修改和完善,形成决议预案。三是决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决议预案进行讨论、表决,获得过半数代表同意后形成决议,由村务监督小组将形成的决议向全体村民公布。四是执行。对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决议,村“两委会”按照村干部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村务监督小组对执行的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五是报告。每季度分别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或召开“两会”联会),由村“两委会”负责人就决议执行情况向“两会”进行报告,由村务监督小组将决议执行情况向全体村民公布,接受村民的监督。六是评议。年终由镇党委组织党员和村民代表对村“两委会”班子成员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兑现村干部工资、实行奖惩的基本依据。

新市镇的“两会”决策制,最早发源于前井村。该村于2002年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和监事会,负责对财务管理和村级事务进行跟踪监督。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群众对村务要事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后来由于集镇的发展,该村土地逐年被征用,全村人平不足0.5亩。为了解决村民的吃饭就业问题,村干部急于投资办企业、上项目,期盼走出一条富民强村的捷径。可事与愿违,一次又一次的决策失误,使村集体经济元气大伤,群众意见很大,指责村干部遇事不同他们商量,乱花老百姓的血汗钱,强烈要求村干部以后办事要先跟群众通气,多听听群众的意见。面对惨痛的教训和群众强烈的呼声,“两委会”一班人清醒地认识到,仅有村务、财务监督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这种监督只是一种事中、事后监督,关键是缺乏群众的事前参与,没有集中民智,导致决策失误。从此以后,他们每年从九月份开始,对下一年度的经济发展计划、基本建设、公益事业、财务收支管理以及其他重大村务进行长达三个月的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反复讨论酝酿,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并制定出下一年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印发到每个组、企业执行。方案同时规定:凡在1万元以上的开支、1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及其他涉及到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村务,由“两委会”提出议题,先交党员大会讨论形成预案,再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形成决议,最后由村务监督小组监督“两委会”执行。为确保决议真正落到实处,村里每季度还要组织召开一次党员、村民代表会议,由“两委会”报告决议执行情况,年终进行评议定奖惩。自实行“两会制”以来,该村共引进兴建了一个加油站和一个瓜果经销市场,没有出现一例决策失误。全村民主政治建设气象一新,村级经济发展跃上更高平台,走上了一条村民生活富裕、干群一心的双赢之路。

前井村的做法,引起了镇委的高度重视和深入思考。一个时期以来,农村普遍存在着民主决策难的问题。村级事务的决策权往往掌握在少数村干部手中,致使一些村官为权相争、为利所牵,引发了一系列矛盾和问题。有的决策失误多,给集体和个人造成严重损失;有的村“两委会”班子不团结,凝聚力、战斗力不强;有的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甚至走上犯罪道路。凡此种种,群众深恶痛绝。“两会”决策制正是在此背景下诞生的,它对化解农村矛盾、解决农村“有章理事”的问题十分管用。镇委因势利导,决定先在前井村示范推广,取得经验后再在全镇推开。2006年3月,镇委在前井村召开了推广“两会”决策制工作现场会,下发了《关于推行“两会”决策制,加强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意见》,正式将“两会”决策制的经验向全镇推广。目前,全镇39个村、1个居委会全部实行了“两会”决策制,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农民群众热烈欢迎和普遍赞誉。实践证明,“两会”决策制为保证村民依法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供了易于操作的运作机制,是推进村民自治的有益探索。其积极意义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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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铺通了“连心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实行“两会”决策制,让村民实实在在地参与村级重大事务决策,有意见当面提,大家的事情大家办,群众对村干部的误解少了、信任多了,干群关系因此更加密切。在过去看来难办的事,现在也变得容易了。张巷村级道路是该村连接新市集镇的一条主要通道,由于年久失修,路面凹凸不平、淤泥遍地,村民到集镇务工经商十分不便,村“两委会”多次计划整修这条路,但村民对出资、出工问题分歧很大,导致修路的事搁置多年,群众意见很大。2007年,村“两委会”将修路的议题提交党员大会及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最终达成共识。在申请上级财政拨付兴修村级道路资金12万元的同时,由村里出资1.5万余元,仅用一个月时间就修通了长达3公里的水泥道路,村民皆大欢喜,称之为“连心路”。

四是规范了干部行为,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实行“两会”决策制,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事前事中事后都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少数村干部的随意行为受到限制,滥用职权、贪污浪费等腐败现象从源头上得到了有效遏制。同时,也促使村干部切实转变作风,一心一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五是理顺了村“两委会”关系,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两会”决策制,把加强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通过规范的程序有机结合起来,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在村务管理中找准了各自的位置,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对村务要事,“两委会”必须首先达成共识,共同提出议题,然后提交“两会”酝酿、讨论、表决,形成决议后,“两委会”按照各自的分工去执行,从机制上保证了村“两委会”的团结和统一,有效地克服了过去那种“两委会”争权夺利、互不买账的“两张皮”现象。邓棚村过去是个“乱摊子”,书记、主任互相猜疑,互不买账,村里工作一度瘫痪。实行“两会”决策制后,村主任主动找村支书商量工作,互相交心谈心,消除了误解,工作局面迅速打开,2007年该村各项工作跃入先进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