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几点认识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是增强人大工作的生机与活力,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必然要求,也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人大代表应发挥哪些作用以及如何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笔者结合多年人大工作实际,浅谈几点认识。
一、人大代表应发挥哪些作用。
1、务必发挥”权力机关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纽带作用”。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同原选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只有坚持继承、发扬我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利用身在基层、处在生产科技第一线的有利条件与人民群众交朋友,关心他们的疾苦,听取他们的意见,才能使人大代表在政治生活中将权力机关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纽带作用发挥出来。
2、务必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变成国家意志。人大代表首先要深入基层,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众智慧,反映人民群众意愿。其次要把这种意愿同党的主张结合起来,使之变成国家意志,成为管理国家的法律。人大代表要善于做这种结合工作,准确反映党的主张,表达人民的意愿。
3、务必发挥”在学习、生产、工作中的榜样作用”。人大代表,一方面监督人民政府的工作,另一方面又被广大人民群众所监督。因此,人大代表应当成为学习的模范,并以自己的榜样行动影响周围的群众。在廉政建设方面,人大代表应该站在反腐斗争的前列。同时自己务必做到廉洁自律,”正人先正己”。在工作方面,要增强使命感,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要学法、守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在生产方面,发挥自己的优势与特长,在经济发展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以自己的榜样行动去谱写新时期人大代表的新篇章。
4、务必发挥”管理国家事务的主体作用”,即”履行代表职责的参政、议政、当政,参与决策的作用”。代表在本级人大会议期间:审议列入议程的各项方案和报告;参加本级人大的各项选举;可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法院、检察院的质询案;可提出罢免案;可向本级人大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代表在本级人大会议闭会期间的活动:参加本级或下级人大的代表小组的学习、调研等活动;对本级或下级国家机关与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应邀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和本级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或参加特定问题的调查;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对”一府两院”组成人员进行工作监督和述职评议。
5、务必发挥”宣传民主法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作用”。人大代表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宣传人大运用宪法赋予的监督权力,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和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所取得的实际成效和经验;宣传我国城乡基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生动实践和有效做法,充分反映基层民主不断扩大,农村村民和城市居民积极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情况。宣传的目的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社会的进步。同时,人大代表本身的言行举止也是一种宣传,这是无声的、无文字表达的形象宣传,人大代表尤其要注重自身实践《代表法》这种宣传,发挥这种宣传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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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代表作用是通过代表活动发挥出来的,代表活动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代表活动可分为两个阶段:①人大会议期间代表的工作。要开好一年一次的人大会议,着力提高人大会议期间的代表工作质量。一是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保证人大代表出席人大会议。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是通过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的工作,以会议形式集体行使的。人大代表出席人大会议,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因此,必须保证代表出席人大会议。二是要做好召开人大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会议内容,进行必要的视察、调查、走访选民和选举单位等,做好情况收集和资料准备,促使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②组织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在闭会期间,代表的活动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组织代表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二是由代表牵头组织周围群众学习法律、法规和科技知识,发挥领头雁的作用;三是建立代表扶贫济困联系制度,要求每个代表负责联系帮助农村困难户或困难职工;四是组织代表注意收集当地民生中的热点问题。
3、建立三种机制,激励代表热情
人大代表是代表活动的主体,主体积极性的高低毫无疑问直接影响着其作用的发挥。有效激励代表的工作热情,对于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建立以下三种机制:一是建立激励机制,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二是建立监督机制。人大代表既是国家主人,也是人民公仆;既是监督主体,又是监督对象。各级人大应建立健全代表定期走访联系选民和选举单位、代表向选民或选举单位述职汇报自己履行职责情况、以及组织选民评议代表等制度,加强对人大代表的约束和监督,使其正确行使职权。三是建立保障机制。代表法规定:“国家和社会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保障。”具体要从四个方面提供保障:①为人大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这是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的基础和前提;②为人大代表开展活动提供方便;③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查、评议、执法检查、走访选民等活动;④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全社会关心、尊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