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经验交流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的新要求,把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迫切要求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使国家的立法、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另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权力机关的具体表象。它的工作运行和工作效率、工作形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党的执政能力,更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求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充分发挥作用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起宪法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而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其作用发挥得如何,对此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代表作用发挥的水平不仅直接地体现在各级人大代表议政水平和决策水平的提高,更直接关系着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就迫使我们必须抓住代表这个根本,突出代表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权得到充分有效的行使,更好的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含义,从而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惠城区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发挥人大代表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的作用,主动地把代表发挥主体作用纳入区委的工作大局、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和“一府两院”的具体工作中,使代表工作成为全区总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始终坚持,开展人大工作,发挥代表作用,必须保证党的领导,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三者的高度统一,从而为代表发挥主体作用定好位,把好方向。近年来惠城区人大代表工作所取得的一定成效就说明了这一点。今年,我们审时度势,与时俱进,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针对我区人大工作实际,在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了“继续注重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重点抓好(代表工作)七个方面的创新,以推动代表工作上新台阶”的要求,并连续出台了《惠州市惠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等8个有关代表工作的文件,力求把代表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我们在加强人大代表工作方面的具体做法是:

一、抓好制度,为代表发挥作用提供保障

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需要长效的机制加以保障。我们注意抓好代表工作的制度建设:一是坚持和完善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及常委会活动的制度。常委会召开会议和开展调查、视察、评议和执法检查等活动须邀请有关的人大代表参加。二是完善走访代表制度。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按规定联系走访人大代表。三是坚持代表接待日制度。要求对人大代表的来访来信必须热情接待、认真办理。四是不断完善代表述职制度五是建立和完善代表奖惩制度。对积极履行职责,较好发挥作用的代表给予奖励。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认真抓好制度的落实,形成对人大代表的联系、监督与激励机制,增强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更好地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

二、抓好培训,为代表发挥作用打牢基础

不断提高代表素质,是发挥代表作用的基础。换届以来,我们在代表培训工作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研究制定了年度代表培训方案,根据换届后新代表多的特点,我们精心组织了两期培训班,一是以代表小组组长、各镇人大干部和各街道办事处人大工作委员会的干部为主的骨干培训班,二是全体代表参加的代表培训班。在内容上,我们把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主线贯穿学习培训的全过程,把法律法规和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业务知识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同时,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培训的侧重有所不同:对骨干培训班,以开展人大工作业务辅导为主;对代表培训班,以宪法和法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基本知识的学习为主。在师资方面,除邀请我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专家讲课外,我们还安排常委会所有副主任为培训班作辅导报告,既促进了常委会班子成员钻研业务,树立良好的形象,又加强了常委会班子成员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在培训过程中,我们还组织优秀代表现身说教,让“代表看代表,代表学代表”。同时,还采取组织代表小组学习、以会代训、寄发学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强代表的学习和培训。通过这些途径,有效促进了我区人大代表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不断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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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抓好督办,让代表发挥作用落到实处

依法办理好代表的议案、建议,是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重要环节。我们始终把督办好代表议案建议作为发挥代表作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大事来抓,已建立起一整套交办、承办、督办、反馈等行之有效、严格规范的办理程序,并在工作中使之进一步完善,使办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首先是提高议案建议的质量。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是重要环节,如何“提出”则是重要前提。为了把好质量关,我们把议案建议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列入代表培训的内容,以保证议案建议的提出符合法律的要求。其次是筛选重点,直接督办。今年,我们从本届代表议案建议中筛选出了6个进行重点督办。由常委会领导与提出议案建议的领衔代表等组成6个督办小组,开展了大规模的督办活动,深入实地检查办理成效,调研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通过重点督办,使一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议案建议得到较好解决。如关于切实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的议案,通过督办,我区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和办公用房等问题得到了较好落实。对办理进度不够理想的,我们要求相关部门抓紧办理,确保办理的效果和质量让代表满意。再次是在闭会期间认真收集和办理代表意见。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年走访区人大代表1至2次,倾听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意见,以及对议案建议办理的意见。常委会注重对意见收集整理,不断改进督办工作。最后是发挥代表的监督作用。我们要求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主动找代表沟通,通报办理进度,邀请代表实地察看办理效果,办结后及时答复代表。同时,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也及时把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反馈给承办单位;对难度较大或意见有分歧的问题,组织代表与承办单位座谈,直接交换意见,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对办理结果代表不满意的,由常委会发出督办函,要求有关单位重新办理并再次答复代表。这些都在今年出台的《关于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中作了明确的规定。

今年以来,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迅速,各项工作都走在惠州市的前列,真正做到了我市发展的排头兵,所有这一切,是我区党的执政能力进一步增强的最好体现,当然,也离不开人大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