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区政协民主评议政府部门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区政协年度工作计划,决定于
8、9月份组织对区政府主管民政、旅游工作的部门(即区民政局、旅游局)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团结民主主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广泛发动政协委员和社会力量,通过对被评议单位进行客观公正的民主评议,肯定工作成绩,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达到进一步推动政府部门工作,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目的。
二、评议内容
此次民主评议的内容主要是。近两年来完成工作任务、履行职能、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依法行政、为民服务和行风软环境建设等情况。
三、评议方式
由区政协常委会根据评议对象组成两个专题调研组(名单附后)开展具体专题调研。
调研工作结束后,在区政协八届二十次常委会议进行集中评议,邀请区政府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听取评议意见。会议将根据调研情况由两个专题调研组作重点发言,区政协常委、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代表自由发言,区政协常委会根据评议情况作出评议结论。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8月上旬):制订工作方案,了解被评议部门-1-
的有关情况,为调查研究做好准备。
(二)调研阶段(8月中、下旬)。听取被评议单位的工作情况通报,开展以会议、座谈、专访、问卷、视察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政协委员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对调研情况进行综合整理,形成调研报告和初步评议意见。
(三)评议阶段(9月上旬)。召开区政协八届二十次常委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形成政协民主评议综合意见,报送区委、区政府。将评议结果通报被评议单位,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意见。
(四)总结阶段(9月中旬)。集中评议结束后,被评议单位根据区政协常委会议提出的评议意见和整改建议,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区政协将适时组织“回头看”活动,对被评议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民主评议是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有效方式,要高度重视,增强做好民主评议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调研组要进一步细化调研方案,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民主评议工作的各个环节,保证此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二)充分发扬民主。民主评议要体现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必须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扬民主。要积极动员和依靠广大政协委员和干部群众广泛参与,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悉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力求把情况搞准,切实履行好民主监督职能。
(三)把握评议原则。全面、客观、公正是民主评议工作的基本要求。要把握“正面评议、客观公正、献计献策、共谋发展”的基本方法,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协商促进、注重实效”的
原则,充分肯定成绩,坦诚指出问题,中肯提出建议。评议意见要以事实为依据,重点是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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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秋国(区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刘钿(区政协组联室工作人员)蔡少明(区政协社法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