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政协委员提案(以下简称提案)办理工作,逐步增强各承办和协办单位的责任意识,使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加快办理速度,提高办理质量,根据《吉利区2015年度责任目标考评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2015年度所有提案中涉及的承办单位。

二、组织实施

提案办理的考核工作由区政协提案委牵头,会同区政府督查室,根据需要适当邀请部分政协委员或提案人组成联合考核组,在充分征求政协委员以及相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于6月底和12月初,分两次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集中考核和综合评定。考核的方式主要是: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察看、委员评议和综合打分等环节。在具体考核工作中实行百分制。

三、考核办法

单件提案办理工作的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组织领导(20分)、办理方式(20分)、办理答复(20分)、办理1质量(40分)。承办提案较多的单位,以总得分除以提案数量后的平均分为本单位最终得分。

(一)组织领导(20分)

1、领导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批办,对提案能够集体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把提案办理工作列入本部门年度重要。(10分)。

2、责任明确。有明确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协调办理,经办人工作认真细致(5分)。

3、制度健全。有较完善的办理工作程序,制定有受理、分办、联系、督办、答复、反馈、归档等具体工作细则和制度(5分)。

(二)办理方式(20分)

1、办理前,主动与委员、提案人进行联系,了解提出提案的初衷和意图,征询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5分)

2、办理中,通过走访、约见、调研、座谈等形式,加强与委员、提案人的沟通,主动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回应意见建议,努力提高面商率(10分)

3、能积极参加提案办理工作相关会议,并积极配合督查督办工作的(5分)

(三)办理答复(20分)

1、在答复的过程中,能以本单位正式文件答复且内容详实,格式规范(10分)

2、承办单位将已办结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委员的同时,及时将办理结果上报区政协提案委(10分)

(四)办理质量(40分)

1、对于应该解决并有条件解决的提案,承办单位在9月30日前办结的(20分)。在当年12月底前办结的(15分)。对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应认真诚恳的向委员详尽说明解释,征得委员理解(8分)。

2、提案办理结果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0%以上(20分);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80%以上(15分);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70%以上的(10分);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60%以上的(5分)

四、结果运用

根据综合考核得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总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89分的为良好,60-79分的为合格,59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对于评定为优秀的承办单位区政协将按得分高低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推荐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篇: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会议讲话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会议讲话

同志们:

今天下午,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在这里召开全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会议,主要是对2014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进行集中交办。刚才,春生同志宣读了表彰决定,向荣获先进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祝贺。县政协张主席和县人大宁主任分别就政协委员提案、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讲了很好的意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饱含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对政府工作的期望和要求,也饱含着对xxxx的期望和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同心协力,扎扎实实抓好交办事项,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件件落实到位,确保代表、委员满意。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效果显著

去年4月份,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交由县政府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29件、政协委员提案170件,交由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承办的政协委员提案各1件,总计202件。截至2017年8月,已按照要求全部办理完结,并逐件答复了代表和委员本人。总结这次办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领导多次作出批示,并对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县人大、县政协领导经常询问建议、提案办理进展情况,指导支持工作开展。二是承办单位积极负责。各承办单位接到办理任务后,能够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办理方案,迅速落实承办人员开展工作。承办人员能够严格程序,认真办理,专程送达、回访,办理方法不断优化,办理质量不断提高。县政府督查室把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作为督查的重点,定期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的力度和深度也得到强化。三是办理效果较为突出。在办理工作中,大部分承办单位对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能立即制定方案和措施,马上兑现;对条件尚不成熟,解决难度较大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想方设法解决;对因政策限制或条件暂时不具备、无法解决的问题,能认真向代表、委员及群众进行解释说明,取得理解,总体效果良好。

二、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看,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是富有成效的,一些群众关注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认识不到位。二是办理工作不够认真。少数单位对办理工作认识不到位,问题解决不够彻底。特别是对代表委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研究不够,解决办法比较单一。三是征求意见不够到位。比如个别单位只是征求了领衔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没有征求所有提议代表的意见。四是办理答复不够规范。在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工作中,没有走访代表委员回执单、缺少征询意见表、不加盖单位公章、主要领导未签名的现象在有的单位还依然存在。对于这些问题,希望大家高度重视,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三、全力做好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今年“两会”期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2件、政协委员提案186件,总计198件。会前,县政府办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进行了交办。各承办单位要结合实际,全力办理。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承办单位“一把手”和分管领导是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办理工作“三定”、“三亲自”制度要求,及时制定方案和措施,抓好办理。特别是承办任务较大的单位,领导班子每人至少参与办理1-2件建议或提案,确保办理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

(二)严格程序,规范办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省政府有明确规定,各承办单位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严格按规定办理。特别要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人大代表建议三个月内办理答复完毕,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六个月之内完成。二是给代表、委员的复函由承办单位一把手审核把关亲自签发三是继续坚持走访制度,要上门专程送达复函,由代表、委员亲自签收四是坚持回访制度,在办前、办中、办后走访回访代表、委员,征求意见。走访回执单和征询意见表要及时送县政府督查室和县人大代工委或县政协提案委。

(三)创新方法,务求实效。各承办单位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始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代表委员的心声,找准问题的症结,弄清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和办法,增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承办单位之间要加强联系和协作,对涉及几个单位之间的问题,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决不允许出现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现象。

(四)强化督查,确保满意。满意率是衡量办理效果的重要指标。各承办单位要按照今天会议的安排,认认真真地抓落实、促成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继续加大督查力度,全程跟踪问效,对没有落实专门承办人员、不按时办结交办事项、不按要求规范文书格式的,要及时通报,确保办结率和满意率都达到100%。

同志们,做好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是我们在座各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希望各镇、各部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举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第三篇:2012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情况2012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2012年,承蒙政协委员的信任,我局共收到提案11件(集中交办10件、会后交办1件),其中:主办5件、协办6件。经过努力,至2012年7月,11件政协委员提案均已办理完毕,主办件的答复率、见面率、满意率均达到100%。在主办的5件提案中:a类3件、占60%,b类2件、占40%。现将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摆高位置,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不仅是财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更是宣传财政工作,回应社会关注、释难解疑、赢得主动的前提。为此,我局对提案办理一直看得重、抓得紧: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承办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办公室秘书为办理专干。每件提案均由承办科室分管局领导牵头。所有提案由承办科室(单位)拿出初步答复意见,报牵头领导审核同意,再当面征求委员意见;所有正式答复文件均由局长签发。由于领导重视,分工细致,责任明确,有力推进了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明确办理要求。局党组要求各具体承办科室(单位)要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落实我国基本政治制度、促进财政工作、优化财政形象的大事,放在增收节支同等重要的位置来对待。切实增强提案答复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凡是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应尽快解决并明确答复;应该解决但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如实说明情况,表明争取尽快解决的诚意和决心,争取委员理解;确实难以解决的,应充分说明原因和理由,并给予详细答复,力求提案100%办结、100%满意。三是细化承办责任。在全市办理工作交办会后,局办公室按照“分层分类”办理的要求,对提案逐一进行研究分析,弄清提案主要内容及基本精神,明确办理思路和工作方法,分门别类列出明细表和汇总表,明确牵头领导、承办科室(单位)及专门办理人员,搞好联系、沟通、回复。按照办理工作责任制度,分头把好建议提案答复稿的政策关、内容关、文字关。四是实行归口管理。从接到办理任务到最后印发寄送正式答复意见,办公室都统一进行归口管理,除把好建议提案办理时限、形式和格式关外,还重点做好对外联络、统一登记、分类承办、文字审稿、检查催办、统一归档、打印寄发等工作,确保提案办理保质保量完成。以实际行动体现对提案办理的重视和政协委员的尊重。

二、严格程序,精心组织提案办理。今年我们主要从四方面入手,推进提案办理:一是抓好交办。建议、提案交办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立即对所有承办、协办的政协提案进行了分析、梳理、甄别。3月中旬,分管副局长主持召开专题交办会,就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承办科室的负责人现场签字接受任务。为防止遗漏和明确要求,我们制定了《2011年政协委员提案登记分配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帮助科室(单位)高效办理

提案工作。二是抓好督办。交办以后,为确保办理工作及时推进,局办理专干在初步答复、协办意见、走访委员、修改完善正式答复意见等关键环节,采取电话通知、上门过问等方式经常进行督办,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尤其是加大了见面环节的督促力度,督促承办科室(单位),办理前主动了解委员提出建议的意图,找准问题症结,做到快捷办理、不走弯路;办理中主动征求委员意见、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保证质量;办理后及时反馈结果、跟踪回访办理情况。对动作不及时、工作不到位的,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找相关科室负责人谈话并督促落实。三是抓好拟办。对所有的初步、正式答复意见,均由局办公室进行把关,力求做到格式准确、用词恰当、语气谦和、析理透彻、要素齐备。四是抓好审查。要求承办科室(单位)在草拟初步答复意见及走访人大代表时,始终坚持以政策、法律、文件为依据,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决不信口开河、敷衍塞责。五是抓好创新。重点在加强“提”、“办”及社会各界的互动方面,灵活方式方法,提升办理实效。对于主办提案,采取“请进来”或“走出去”的方式进行现场办理,主动与委员衔接,虚心听取意见。对提案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和财政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由局领导组织相关科室开展调研,确保答复意见切合实际、有的放矢。

三、提升质量,着力解决实际问题。从近年来我局承办的提案来看,委员们大部分提案是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这充分体现了委员关注大政、研究大事的开阔胸襟,也表明政协提案工作上升到了一个新的层次。通过几年的办理,我们体会到,解决实际问题,实实在在办成一些委员们关心的实事,依然是提高提案办理水平的关键所在。今年,尽管委员们不再提具体经费要求,尽管由于现实条件的制约,要在短时间内完全满足委员们的愿望非常困难,但我们仍然将解决实际问题、办成代表们关心的实事,放在提案办理工作的首位,尽己所能地解决委员提出的实际问题。比如,我局积极采纳廖良玉委员提出的“建议市政府设立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提案意见。经过广大民间工艺工作者多年来的不懈努力,我市工艺美术产业已初具规模,涌现出了一大批达到一定水平、具有较强代表性和地方特色的民间工艺品,为提升怀化文化软实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尤其是对于建设文化强市、抢占武陵山文化高地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间工艺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在专项资金安排上给予了大力支持,市本级今年财政预算已新增安排15万元工艺品发展引导资金,此项资金将视财政状况逐步增加,并逐步规范管理。在此基础上,我们一方面将督促县(市、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传统工艺美术的支持和保护;另一方面将积极协助和配合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按照《湖南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指

[2011]27号)的要求积极申报项目,努力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又如,杨秀高委员提出的“加大我市粮食安全生产财政投入”建议,实际上已得到市委、市政府采纳。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将粮食安全列入“书记工程”的主要议事日程,出台了很多政策,想了很多办法:一是制定了严格的考核机制,市财政还专门拿出200万元资金用于对粮食安全的奖励。二是市政府与省农业厅于今年4月达成“厅市合作协议”,以粮食生产安全为主题,加快我市农业标准化建设的步伐三是中央和省财政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为引导,从2010年开始,我市每年获得1500万元的专项资金投入,主要用于扶持优质水稻发展四是市政府花大力气确保我市“十二五”期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并已初见成效。实际上,这部分投入的主要作用也是保证粮食生产安全。

尽管我们在按案办理中解决了一些群众期盼、代表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办成了一些实事、好事,但与政协委员和群众的要求仍有一定的距离。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提案办理,并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做好后续办理工作。提案答复完毕并不代表办理工作结束,我们将善始善终做好办理的后续工作。对列入规划和计划的提案,加强跟踪办理;对正在解决的提案,重点抓好落实。二是做好消化吸收工作。及时汲取代表智慧,对具有一定合理性、参考性的提案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采纳吸收。三是做好跟踪问效工作。在完成书面答复后,我们将对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问题实行跟踪问效,及时研究跟踪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问题解决不打折。四是做好总结提升工作。认真总结自身办理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建议提案办理机制。同时注重借鉴和吸收兄弟单位的经验做法,拓宽办理思路,不断提升提案办理质量。

附件:

政协委员提案具体答复情况

1、朱吉英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提案的答复意见(b类):截止2011年末,市本级政府性债务(含内债和外债)共涉及40个单位(含4个平台公司、市财政局和35个市直单位),其中:平台公司债务占82.59%,市财政占8.41%,市直单位占9%。从债务主体看:融资平台公司是政府性债务的主要举借主体,总体上融资平台公司负债比例不高。2011年,市工业园开发投资公司负债率最高,达到50%,其余3家都在50%以下,其中:市交建投2011年没有债务、市城建投为38.22%。从当前情况看,各公司盈利水平比较好。市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逐步得到加强。对本级政府性债务建立统计报告制度。市财政局金融与债务科对市本级属于有政府性债务的单位建立了债务报告制度,按月(季、年)对县(市、区)及市本级进行统计汇总并上报上级部门。实行审批制度。2012年起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融资实行审批制度;市交建投、市水务投融资由公司根据项目规划提出融资申请报市政府审定后,由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市城建投2010年政府融资平台清理后,转型为一般公司,借款、发行企业债券,金融机构对公司按照企业来对待,市人大常委会也加大了对重大融资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比如:市城建投发行10亿元的企业债券到位后,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进行了审议。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市财政局转借的中央财政代地方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纳入市本级预算,列收入和支出管理,按规定项目使用。加大了对市本级政府投融资项目的预算管理。目前市城建投项目工程预算和交通公路项目工程预决算以及工程变更预算由市财政局评审,以评审确定的预算作为招投标上限,市城建投项目工程决算由市审计局进行审计。为加强政府(即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概)算、决(结)算管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预(概)算、决(结)算行为,合理控制基本建设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决定,市财政局代政府起草了《怀化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已送市法制办审定。加大了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财务监管。从2011年起地方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的工作要求,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实施检查;审计部门从2011年起也加大了对债务单位债务资金使用监管,以此来促使公司按照《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准则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为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维护政府信用,提高政府偿还债务能力,市人民政府于200

3年、2008年先后印发了《怀化市城市基础设施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打捆项目偿债资金管理办法》(怀政发【2003】

14号)、《怀化市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偿债资金管理办法》(怀政发【2008】

5号),明确了偿债资金的来源、用途和管理。目前市本级偿债资金来源:一是市财政每年安排偿债借款利息2000万元;二是从土地出让收入扣去城投和交投收入后提取10%,作为偿债来源;三是随着市级经济发展,建设项目投产增效,从新增财力中安排部分资金作为偿债来源;三是抓住国家对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机遇,加大向上级争取支持的力度和力争国家豁免一部分债务。融资平台公司的规范管理得到加强。做大做强城建投、交通投、水务投,已纳入政府规划。市政府已明确分管市长牵头,相关部门支持,相关平台公司制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有关工作正有序推进。由于国家和省还没有出台《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对债务管理,目前在体制、机制和制度上还存在与政府债务借、用、还和监管方面不协调的问题: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还没建立,缺乏对政府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偿债资金归集有限。待国家和省出台相关办法后,我们再提请市政府出台市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以此来规范市本级政府债务的借、用、还、风险控制和监督管理。

2、姚联非委员提出的“加大食品安全生产工作经费投入”提案的答复意见(b类):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是我国目前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社会舆论反响激烈,但至今各种匪夷所思的食品安全事件却层出不穷,确实到了非下“猛药”整治不可的地步。我市近年来大力实施“构建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战略,商贸流通业发展迅猛,食品生产、制造、流通日益繁荣,对我市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特别是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着比较严峻的形势。应该说,全市工商部门在市委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收到了积极的成效。市工商局目前属省垂直管理单位,经费、人事管理以“条条管理”为主,经费保障主要由省财政负责。尽管如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在市级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挤出资金支持工商部门的工作,如201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市工商部门“打传专项经费”45万元、“消费者委员会维权工作经费”50万元,是我省保障力度最大的市州之一。在年初预算安排的基础上,2012年年中又通过预算追加的方式安排市工商局“商标创牌工作经费”50万元,追加安排市工商局“查处无照经营及全民创业等工作经费”20万元。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为工商部门履职创造了较好的条件。至于“整合部门资源,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并重点向流通领域倾斜”这一问题,2012年第55期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明确:“关于解决食品安全检测及执法工作经费,由杨世木同志负责拿出统筹经费安排方案后,报市政府研究审定”。据此决定,市工商局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及时与市政府办衔接,要求启动此项经费的统筹安排工作。当此项方案征求财政部门意见时,我们将建议加大对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投入,支持工商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如果市政府通过杨世木牵头提出的方案,市财政将及时安排、拨付相关资金。

3、廖良玉委员提出的“建议市政府设立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提案的答复意见(a类):经过广大民间工艺工作者多年来的不懈努力,我市工

艺美术产业已初具规模,涌现出了一大批达到一定水平、具有较强代表性和地方特色的民间工艺品,为提升怀化文化软实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间工艺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在专项资金安排上给予了大力支持,2011年市财政安排15万元支持工艺美术品展览;201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工艺品发展引导资金15万元,支持传统工艺美术展示交流、宣传传播、人才培育和传统工艺美术珍品精品的保护。根据目前实行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和市本级财力状况,市本级今年财政预算已新增安排15万元工艺品发展引导资金,此项资金将视财政状况逐步增加,并逐步规范管理。在此基础上,为促进我市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传承和发展,我们一方面将督促县(市、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传统工艺美术的支持和保护;另一方面将积极协助和配合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按照《湖南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指[2011]27号)的要求积极申报项目,努力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

4、肖莉杏委员提出的“切实落实鹤城区水利配套建设资金”的提案的答复意见(a类):

为切实解决鹤城区水利建设资金缺口问题,2011年4月,市财政局呈报市政府同意: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鹤城区地方配套资金按省市区5:1:4的比例筹集(怀财建【2011】

50号)。根据2010年规划内实施项目潭口、板木溪等五座水库主体工程预算,市级财政应配套174.08万元,已于2012年5月报市政府批准,将按工程进度拨付给鹤城区用于潭口、板木溪等五座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11年12月9日,市委、市政府批准组建怀化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委常委办公会[2012]第3号会议纪要明确:“关于涉水项目建设职责分工的问题,鹤城区涉水项目建设配套资金由鹤城区政府和市水务投资集团按各自负责50%的比例筹集”,“由市财政局将涉水项目资金从财政专户拨入市水务投资集团在财政开设的专项资金专户”。2012年开始,市、区两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管理、资金筹措和使用由市水务投资集团统一管理,鹤城区水利配套建设资金市级配套资金具体由市水务投资集团负责落实。

5、杨秀高委员提出的“加大我市粮食安全生产财政投入”建议的答复意见(a类):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将粮食安全列入“书记工程”的主要议事日程,出台了很多政策,想了很多办法,积极确保我市粮食生产安全一是制定了严格的考核机制,从粮食生产和流通两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县(市、区)主要负责人政绩挂钩。市财政还专门拿出200万元资金用于对粮食安全的奖励。二是市政府与省农业厅于今年4月达成“厅市合作协议”,以粮食生产安全为主题,加快我市农业标准化建设的步伐三是中央和省财政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为引导,从2010年开始,我市每年获得1500万元的专项资金投入,主要用于扶持优质水稻发展四是2011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和发展的决定》颁布以后,市政府花大力气确保我市“十二五”期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并已初见成效。实际上,这部分投入的主要作用也是保证粮食生产安全。

第四篇: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汇报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汇报

一、基本情况

(一)关于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13年,我市共承办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件,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1件,市政府督查室已交修武县政府、市科技局分别办理。

(二)关于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13年,我市共承办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107件、闭会期间代表建议1件,市政协十二届六次会议委员提案382件,共计490件。市政府督查室经过认真梳理分解,3件退回政协,其余487件经充分征求部门意见,已全部分发至相关单位办理。为推进省、市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按照市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政办〔2013〕16号)。对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的8件重点督办建议和市政协主席会议确定的8件由政府部门承办的重点提案,市政府督查室专门印发了《关于明确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责任单位的通知》(******政务督查6号)和《关于明确2013年市政协重点提案责任单位的通知》(******政务督查7号),进一步明确责任,提出要求。

二、具体分解情况

1.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同志分管部门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3件、市政协委员提案24件,共计37件;

2.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党组成员******同志分管部门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9件、市政协委员提案27件,共计36件;

3.市委常委、副市长******同志分管部门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9件、市政协委员提案89件,共计108件;

4.副市长******同志分管部门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0件、市政协委员提案54件,共计6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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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处理情况征询意见表(略)199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