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调研要“广深细准实”
人大调研要做到“广深细准实”
张祥君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调查研究是我们的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对人大来讲,调查研究是依法履行职责的基础,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功和必修课。“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人大要紧紧抓住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善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努力提高依法行使职权的水平。
笔者认为,人大调研要做到“广深细准实”。
调研对象要“广”,情况要全。调查研究,是对客观实际情况的调查了解和分析研究,目的是把事情的真相和全貌调查清楚,把问题的本质和规律把握准确,把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研究透彻。这就必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地调查了解情况。既要调查机关,又要调查基层;既要调查干部,又要调查群众;既要解剖典型,又要了解全局;既要到工作局面好和先进的地方去总结经验,又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研究问题。通过调查,真正做到”胸中有全局,手中有典型”,使人大常委会在行使监督职权时有“底气”,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建树”。
调研人员的组合要广,优势互补。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中,虽然大多是某个行业、某个方面的领军人物,是本职工作的佼佼者,但对政府、“两院”的全面工作并非都了如指掌。人大在审议政府和“两院”某些工作时,如果事先对情况缺乏深入、具体、全面、系统的了解和把握,但又要对政府、“两院”的行政、执法行为作出判断和决策,就会言不及义,蜻蜓点水,抓不住问题的实质,所提意见和建议显不出真知灼见,缺乏可供操作的措施和办法。因此,开展人大调研应挑选一些“懂门道”的“行家”,组成精干的专题调研组,采用“听、看、查、访”等多种方式,进行多层次、多角度调查,科学准确地掌握第一手材料,增加调研成果的真实性与“含金量”。
调研的对象要广,方法要活。既听取“一府两院”和相关部门的汇报,又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既注重面上情况的了解,又深入基层解剖典型;既跑热点,又去“冷座”;既看亮点,又察暗层。要采取现场考察、跟踪调查、明查暗访、抽样调查、问卷调查、网上调查等多种方法,力求其多样性,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尽量扩大调研的信息来源,确保调研不走过场。调研功夫在“深”,身到心到。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实事求是,走群众路线,倾听群众的呼声和意见。不仅要“身入”基层,更要“心到”基层,不仅要能听群众的顺耳话,更要听群众的刺耳言;不仅要虚心听,更要细心记;不仅要群众反映情况,更要请群众提意见,直接了解基层干部群众的所想、所急、所盼,真心实意向基层干部群众寻策问计,倾听群众心声,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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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有二是二,既报喜又报忧,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习近平同志指出,有些干部,不是不了解情况,也不是看不到问题,而是不愿正视现实,不敢讲真话,报喜不报忧。这样的调查是看不到实情、得不到真知、做不出正确结论的。
调查往往不会一次把所有的情况和问题都了解清楚。同时,由于形势发展很快,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所以要边调查边研究,边研究边调查。要把调查研究的过程,作为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不断深化和提高的过程。只有把情况吃透,把问题找准,才能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职权时有更多的“发言权”,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调研结束后,要及时召开主任会议听取调研情况的汇报,尤其是对事关大局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加以分析,在充分讨论研究审查把关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努力提高调查研究结论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为常委会审议提供重要参考,为“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调研成果要“实”,实用有效。就是要运用调研成果,解决问题,注重实用,讲求实效。人大开展调研,重点在寻找问题,出发点在行使监督权,落脚点在推进有关方面改进工作。要坚持把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重大决策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亟待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调查研究的重点,增强调查研究的针对性。要把调研成果及时转化为决定决议,用人大法定的权威强力推进某一方面的工作,形成刚性监督效应;把调研成果及时转化为审议意见,转化成监督、支持和推动“一府两院”工作的具体措施,形成审议监督效应;把调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意见建议,直接把问题向有关部门交办,限期整改,形成互动督办效应。从而使人大的调研工作真正做到调研到关键处,参谋到点子上,服务到决策中,发力到亟需时,真正转化为现实动力,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最终实现调研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