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中发[2005]9号文件提出的人大工作两大重点之一,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是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增强人大工作活力的基础。但是,从现实情况看,代表工作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人大代表的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不仅直接影响了人大工作的成效,而且影响着民主政治的进程。本文就如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提高代表素质,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基本前提
人大代表的素质是指代表履行职责和从事人大活动所必须具备的内在的基本条件。其素质高低直接影响人大工作质量的重要因素。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建立完善人大代表培训机制。通过培训教育,使全体人大代表增强“一个意识”,提高“五种素质”。增强一个意识,就是要增强人大代表的职责意识,让每一名人大代表认识到,当人大代表不只是一种荣誉,而主要的是一种政治职务,肩负着神圣而艰巨的政治责任,要正确、依法、全面履职和行使权利,用实际行动实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诺言。提高五种素质,就是要提高政治素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增强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提高法律素质,做到知法懂法,遵纪守法,带头依法办事,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提高道德素质,做到品行端正,廉洁奉公,严于律己,不谋私利,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努力树立代表的人格形象;提高知识素质,努力学习和掌握人大工作和代表工作的基本知识,培养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提高能力素质,加强实践锻炼,不断增强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和参政、议政、督政的能力。
二、组织代表活动,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有效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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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建立健全一套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加强对代表的监督,规范和约束代表的行为。一是要开展“先进代表小组”、“优秀人大代表”的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先进榜样,并使广大人大代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争先创优。二是要开展代表述职评议活动,让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并接受选民的评议,进一步沟通人大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增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自觉性,使人大代表的行为始终置于选民的监督之下。三是要加强对代表的管理与考核工作,实行代表履职实绩登记和公示制度,形成服务与监督、激励与约束的双重机制,促使代表更好地发挥作用。四是要建立代表辞职制度,对于表现不好或履职不力的人大代表,应接受他们的辞职或劝其辞职,使人大代表逐步做到“能上能下”,以增强人大代表的危机感和紧迫感。
四、创造履职条件,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重要保证
为人大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服务,是各级人大常委会义不容辞的职责。各级人大要从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关心代表,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保障人大代表的知情权,为人大代表订阅有关刊物和法律书籍,寄送人大工作信息和学习资料,向代表报告常委会会议、常委会重要工作安排和重要活动的情况,同时督促“一府两院”和其它部门及时向人大代表提供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书面材料,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要为代表履职提供必要的时间、经费、物资、组织等保障,保证代表活动的顺利开展。要依法维护和保障代表的权利,严肃查处妨碍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侵犯代表合法权益的行为,努力营造全社会尊重代表权利、支持代表履行职责的良好氛围,为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