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意见
根据省委批转的《中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就加强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加强人大街工委建设
1.明确人大街工委的职责。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是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在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行使区人大常委会授予的职权。其具体职责包括:组织辖区内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评议等活动,对本行政区域内“一府两院”派出机构(庭、所)的相关重要事项进行监督,联系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反映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接待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组织代表学习宪法、法律和党的方针政策,安排代表向选民述职等。
2.切实加强对人大街工委的领导。区人大常委会要对街工委工作进行统一安排和部署。人大街工委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并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人大街工委要自觉接受街道党工委的领导,街工委主任列席党工委会议。各街工委要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授权,每年组织代表听取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汇报,围绕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活动,便于代表了解本地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情况,关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代表参政议政创造条件。
3.加强人大街工委的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区人大常委会要对街工委主任、委员及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履行职务的责任感、主动性和能力。各街工委要落实办公场所、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基层代表组织的阵地作用,探索和创新基层代表工作的新途径,使人大街工委成为密切联系代表、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的“代表之家”。
二、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4.积极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人代会闭会期间,区人大常委会要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执法检查和评议等活动。以人大街工委和镇人大代表团为单位开展的代表活动一般每年不少于四次,使代表能够及时了解社情民意,积极依法履行职责。每年人代会召开之前要组织好代表联系选民(选区)调研月活动,使代表能够集中听取选区选民的意见和要求,在人代会上积极建言献策,有效发挥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5.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区人大常委会要邀请区人大代表和辖区内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视察、调查、执法检查、评议等活动,尽可能让代表全方位、多角度地了解全区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每年年初区人大常委会要制定代表列席会议、参加活动的计划,提前通知代表,使代表针对会议和活动内容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搞好调查研究,做好审议准备,以提高议题审议质量。
区政府要建立邀请区人大代表和辖区内市人大代表列席有关政府常务会议及其它重要工作会议的制度。区法院、区检察院要建立邀请区人大代表和辖区内市人大代表旁听有关重要案件审理的制度。
6.及时通报常委会工作情况。区人大常委会要以常委会会议纪要、主任会议纪要、视察建议等形式,向代表通报常委会会议讨论和决定的事项、有关议题的审议意见、重要的人事任免等情况。利用常委会会刊、公众信息网等形式,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主要工作情况。
三、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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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14.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培训。区人大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增强代表的职责意识和履职能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切合实际的代表培训。每届人大常委会要组织代表参加宪法、有关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方面知识的集中培训一至两次;每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6个月内,对代表进行执行职务基本知识的培训;根据实际需要,对不同方面的代表进行不定期的执行职务的专题培训;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人大建设》、《人民代表报》等刊物,满足代表个人自学的需要。
15.建立健全代表履行职责的激励和监督机制。平时通过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与人大街工委及代表团上下配合,做好代表出席会议、参加活动的考勤考绩记录,及时考核通报。每届召开一至两次代表经验交流会或代表工作会议,对模范履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提出高质量代表建议的优秀人大代表进行表彰,并以此作为换届选举时优先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条件。组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并接受评议,对不称职的代表进行劝诫。届终要求代表进行履行职责情况的个人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16.加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和镇人大代表团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设立公示栏、人大代表接待室、人大代表联络员等方式,向选区公开人大代表的联络方式,以方便广大选民与代表的联系,密切代表与选区的关系,畅通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