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党组书记学习政协工作意见心得体会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制订并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集中展示了50多年来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实践和理论成果,概括了中国共产党三代领导集体关于人民政协事业的重要论述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新思想、新要求,肯定了人民政协成立以来在我国政治生活中作出的重大贡献,阐明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规定了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肩负的历史任务和工作原则,规范了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程序和机制,明确了搞好人民政协自身建设的任务,提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要求。《意见》体现了继承与创新、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的高度统一,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的颁发,是我国政治生活特别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学习好、贯彻好《意见》,是全党全社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更是当前人民政协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按照中共中央和全国政协有关决定的要求,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抓出成效。要结合我市政协工作的实际,制定学习贯彻《意见》的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落实。要通过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委会会议和界别活动、委员小组活动等多种途径,通过个人自学和报告、研讨、培训等多种形式,推动学习《意见》的活动深入开展。要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同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同深入学习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关于治国理政的一系列重要思想,特别是对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新思想、新要求结合起来,同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结合起来,同学习政协章程结合起来,不断深化对《意见》精神实质的理解,不断提高贯彻《意见》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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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是要全面加强政协的自身建设,特别是加强常委会的自身建设和机关的自身建设。《意见》明确要求,要切实抓好政协的自身建设,促进政协委员提高自身素质,遵守政协章程,履行委员职责,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会议和活动。政协常委是政协领导机构的成员,直接参与政协工作的决策,理应在政协委员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通过学习贯彻《意见》,切实抓好常委会的自身建设,从而带动全体政协委员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全体委员的整体素质。要通过加强机关的自身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学识丰富、业务熟练的高素质政协工作干部队伍。要在机关中进一步弘扬团结、敬业、务实、奉献的精神,不断完善为政协履行职能服务的各项工作制度,努力提高各项服务工作的水平和效率。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中的中共党员,要按照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学习贯彻党章的要求,积极参加市政协党组提出的“学习贯彻党章,争做四个模范”的活动,更加自觉地加强自身建设。要通过加强自身建设,使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的领导作用、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专委会的基础作用和机关的组织协调、参谋助手、服务保障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使政协组织和政协机关的精神面貌、思想水平、理论素养、工作作风更适应新形势下政协事业发展的需要,把政协组织和政协机关建设成为一个富有生机活力、团结和谐的大家园,一个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大学校,一个施展才干、有效履职的大舞台。
二是要进一步抓住履行职能的重点。《意见》明确规定,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坚持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围绕赣州市“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实施,紧紧抓住“一条主线,六个重点”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各项履职活动,多做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关注民生、促进和谐的工作,多做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凝聚人心的工作,多做减少阻力、增加助力、形成合力的工作。
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一定要乘学习贯彻《意见》的强劲东风,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在实现赣州经济社会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的宏图伟业中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