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通知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各建议承办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提高代表建议的落实率和满意率,根据2012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决定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真加强督办,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办范围。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188件建议(含会议审议意见11件)和县届人大五次会议列入计划(b类)办理正在续办的建议49件。
二、督办对象。负责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的各单位、部门。
三、督办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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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完善办理工作制度。县人大常委会要继续推行“六公开”(公开提建议代表姓名、建议内容、承办单位及负责人、督办单位、承办单位办理方案、办理结果),“三回访”(承办单位办前、办中、办后回访人大代表,督办单位定期回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的满意度进行抽查回访人大代表);“两督办”(对重点建议、对代表认为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两测评”(督办单位和县人大常委会分别对代表满意度进行测评);“两通报”(对建议办理结果在县人大常委会网页上进行通报,在下一次人代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以书面形式向人大代表和相关单位通报)制度,各承办单位要严格办理工作程序,确保建议办结率。
(二)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专班人员专门办的责任体系,制定详实的办理方案,切实抓好落实,并把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
(三)不断提高办理质效。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代表提出的建议,凡是有条件办的要限时办理,凡是条件暂不成熟的要创造条件办理。对不能办理的代表建议要向代表说明原因,做好细致的解释工作,取得代表的理解。要围绕不断提高落实率的要求,建立下基层、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达民盼的长效机制,推动人民群众关心关注问题的解决,更好地促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