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活动制度
1、凌源市人大代表活动由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代表小组组长负责,每季度组织人大代表到“代表之家”活动至少一次。
2、活动内容。组织代表学习;开展“三查(察)”活动;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接待选民来信来访;交流履职经验;约见、询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工作部门负责人等活动。
3、每次代表活动前,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代表小组组长负责确定活动时间、内容、方式等事项,代表不得无故缺席。
4、代表在活动时,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一起参加。
5、“人大代表之家”建立“一档四簿”,“一档”即:《代表履职档案》;“四簿”即:《代表活动情况记录簿》、《代表接待选民来信来访登记簿》、《代表活动考勤登记簿》、《代表办实事登记簿》,由“代表之家”管理人员及时记载活动情况和内容。
6、人大代表参加活动时要有活动记录,参加学习时要记学习笔记。
7、每次代表活动结束后,要将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凌源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办公室。
人大代表小组视察调研制度
1、人大代表小组可以组织代表进行视察和调研,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代表小组组长负责召集和组织。
2、视察和调研方式可以采取集中视察调研、专题视察调研和个人持证视察调研等形式,每季度各代表小组组织一次视察调研,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适当增加视察调研次数。
3、视察和调研前要制定活动计划,确定活动内容和方式,要做到周密细致无误。进行视察调研时,事先要通知街道人大工委主任由其负责联系和安排。
4、代表视察调研不直接处理问题,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或代表小组组长整理汇总后,报凌源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办公室,交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5、视察要注重实效,支持和督促有关国家机关,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
人大代表学习宣传制度
1、凌源市人大代表以小组为单位,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方式组织学习,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
2、学习内容。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方针和政策;人大理论和业务知识;法律、法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等。
3、代表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学习笔记每月3000字,每季度每人至少撰写1篇学习心得,由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负责调阅和检查学习笔记,每半年进行一次。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1、凌源市人大代表要通过民政、教育等部门和联系选民等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下岗失业、生活上学困难等弱势群体情况。
2、每位人大代表要至少与一个困难家庭结成帮扶对子,定期走访慰问,通过资金扶持、项目扶持等多种方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3、帮扶工作要切实取得效果,每位代表的帮扶情况记入代表履职档案,作为评先选优、优先推荐连任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