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接待日及院长代表接待制度

院长接待日制度

一、接待时间:

每周一下午为院长接待患者和家属来访时间(遇节假日顺延),当日接访时间为下午2点30分至5点。

二、接待地点。医院办公大楼一楼。

三、接待方式:

每个接待日均安排一名院领导接待来访人员,院领导班子成员实行轮值制。

四、接待内容:

(一)听取患者对医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接受患者的投诉

五、接待要求:

1、接待患者和家属来访要遵循以下原则。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分工负责,归口办理,件件有结果。

2、对患者和家属来访反映的问题,自己能够解决的要主动予以解决,需要集体研究后解决的要先做好解释工作,研究后及时给予答复,属于职能科室处理的问题,批转或责成有关部门答复处理

3、转办和督办件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及时告知来访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办结的,但延长期限不应超过30日,并告知来访人延期理由

4、每次接待患者和家属来访,要做好受理登记,认真记录来访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和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处理结果都要填入《院级领导接待日记录》,定期交院办公室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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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做到着装整洁,文明接待,礼貌用语、耐心听取来访人陈述,认真解决问题。

(2)要注重实效,及时为来访人办实事,力求一次解决问题,避免重复来访或越级上访。

(3)要注意安全保卫工作,避免意外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