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员岗位责任制度

我的调解之路

我叫王立伦,现年37岁,细汆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五年来,我先后调解处理各种矛盾纠纷150起,其中疑难纠纷21起,防止“民转刑”案件4起,群体性事件2起,调解成功率达98%,较好地履行了一个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但是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回顾几年来,我的体会是:

树信心,立规矩,规范执法行为

2007年,当组织让我从事司法行政工作时,亲朋好友都反对。一方面认为位于,是近2万人口的大镇,社会治安相当复杂,另一方面认为三十几岁的人,干司法调解整天与哭天抹泪、扯皮打架的事情打交道,没权、没利、没地位,有啥好干。因为这之前,我在国土部门工作了好多年。但我不这样想,让我做司法调解工作,说明组织上相信我的能力,镇大民情复杂,说明那里更需要我,我二话没说就走马上任了。上任后,首先利用一个多月时间,跑遍了全镇的个村个村民小组,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专题向镇党委、政府领导作了汇报,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在随后的工作中,我结合实际,专门建立健全了学习制度、工作制度和廉洁制度;及时修定完善了《人民调解员守则》、《人民调解工作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等20多项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创新绘制了《双池镇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动态示意图》,用不同颜色标注了矛盾纠纷重点区域,排查调处按轻重缓急有序进行。在抓好制度建设的前提下,针对全镇村民法律知识欠缺、法制观念淡薄的现状,按照“四五”普法宣传教育要求,自己结合具体案例,汇编了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讲稿20余份,采取以会代训方式,五年来共召开群众会十余场次,有近万人受到了普法教育。为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打下了基础,也使镇司法所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

前几年,无论什么事,只要村干部解决不了的,群众都要找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不立马解决就不肯罢休。2002年4月,镇政府所在地的50多岁的妇女田三番五次找领导,大喊大闹要求处理免烧砖场刘某毁坏其丈夫坟墓,要求赔偿的问题,天天纠缠不休,闹得领导不安,无法办公。当我得知后,就主动介入此事,经过实地勘查,调查了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向镇领导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平息了事态,田爱兰不再找镇政府,类似这样在别人眼里的“小纠纷”,我每年都要接待20多件,每件都能当作司法所的“大事情”。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领导放心。这样,上为政府排忧,下为群众解难。镇书记常说,司法所就是关键时候顶大事。为此,镇司法所的牌子也渐渐亮了起来,老百姓有事就先想到找司法所“老李”了。

快出动,细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在乡镇司法所工作,几乎天天、时时都要面对和调处矛盾纠纷,其间的苦辣酸甜,局外人是很难明白和体会的,许多看似细小的事情,鸡毛蒜皮的纠纷,一旦调解不及时或处理不好,都有可能导致上访,引发矛盾激化,甚至酿成流血事件,有些竟会闹出人命来,影响社会稳定。这么多年来,我始终抱着这样一个信念:“决不能叫矛盾激化,更不能让民事纠纷转为刑事案件”。2009年1月,村委自然村郝某与本村村民葛某发生纠纷,双方互不相让,仇怨积深,郝某还准备了雷管、炸药、导火索和汽油,扬言要将葛某全家炸死烧光,一场恶性事件随时将会发生,当我获知情况后,就马不停蹄地赶到大洼村,先稳住双方情绪,控制事态发展,又从法律角度、道德角度做双方的思想教育工作,当天还住到郝某家中,以法摄人,以理服人,做耐心细致的工作,通过几天的工作,终于使事态转危为安,该郝某在群众会上承认了错误,向葛某赔理道歉,并当场赔付葛医药费5000元,自觉交出了爆炸品和汽油,避免了一桩流血事件,村民们都长长舒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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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村村民蔚和蔚两兄弟分家后,为争其哑巴哥的房屋财产反目成仇,又因核桃树引起纠纷,各不相让,几经村组干部调解,其姚家户族劝和,都没奏效,每到打核桃的季节,就会咳嗽带痨伤,旧帐新帐一起算,打得头破血流,气得老父亲差点上吊。后两家又打起官司,花了6000多元钱,闹了4年多也没得到解决。2010年8月镇政府派我去处理此事。到了村上,调查清楚了这一民事纠纷的情况,分析争议的焦点,找出问题的症结,紧接着就跑来跑去做两家的工作,不厌其烦地讲法律知识,讲传统美德,反反复复,耐心教育,在调处过程中公公正正,始终把“一碗水端平”,终于打动了当事人,两家达成了协议,并把法庭一直没执行成的事给解决了,一场闹腾了几年的纠纷得以平息。现在,兄弟两家放弃前嫌,重归于好。高兴得其老父亲几次拿着土特产到我办公室,都被我拒绝了。他以为我是在单位里不好意思收,当年腊月进城时又特意买了两条烟,直接送到我家里,面对这样一位纯朴、执着的老人,我实在是有些不忍心拒绝,但想到自己的人生信条和司法助理员的纪律,我还是耐心动员他把烟收了起来。

我个人比较重诺言,答应的事情,就一定竭尽全力去办。但是这么多年来,在对待家人的问题上,却常常食言。今年4月底,我父亲因意外伤害受伤住进了县医院,我心想这回确实该好好陪伴着老父亲,照顾他早日康复。不巧“五〃一”放假期间,镇上值班领导给我打电话说,双池村二组李来旺和张双义为房产事发生纠纷,又闹起来了,有愈闹愈烈之势。原来,这两家多年来就有隔阂,纠葛迭生,年初张家要拆旧房建新房,偏偏两家房搭连着,李家见危及其家房屋安全就坚决不准张家动工拆房,而李家硬行要拆,张家天天去挡,就这样今争明吵,针来锥对,闹腾得满街妇孺皆知,四邻不宁。这事虽经镇村几次调解都没成功,本身我就放心不下,但镇领导见我父亲有病住院,就让我回来了。望着刚做完手术没几天的老父亲,想着镇上那桩恶性事件即将发生,我是左右为难。儿女和朋友都说:管她的,这里有病人需照顾是事实。俗话说:甘蔗哪有两头甜,舍哪头顾哪头,这时候对我来说是最实际的考验。想来想去,面对组织上这么多年给我那么多荣誉,群众给我送的那些锦旗时,横下“舍一头”的决心,我毅然回到了单位,协同镇分管政法综治的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和国土所干部,及时到两家做工作,从政策到法律,从家庭到社会,从生活到人情,从历史到现实,从过去到将来,反反复复,苦口婆心,耐心进行法律和思想教育,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通过五天的耐心细致工作,我们的真诚终于打动了当事人,双方互相让了步,达成了协议,并握手言和。至此,矛盾化解,纠纷平息,一起即将激化的恶性事件在“五〃一”长假得到遏制。

总之,像我这样的基层司法调解人员,要想当好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守护员,就必须时刻牢记“民间纠纷无小事”的原则,一定要把它当回事,只要你对人民调解工作“热心”,为民解难“尽心”,调处纠纷“耐心”,办起事来“细心”,对每件事都“一碗水端平”,以诚取信,执法为民,持之以恒,就没有化解不了的矛盾,解决不了的纠纷。只要党和人民需要我在这个岗位上呆一天,我就会尽职尽责地干一天。这几年,虽然没得多少荣誉,但我深知,既然是职业人民调解员,就要有职业精神,任何时候都要把基层平安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