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部分镇人大代表评议农电管理所、法院、中心小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和镇人大主席团年初的工作计划,经镇人大主席团二次会议决定,报镇党委同意,今年六月组织部分县、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镇农电管理所、中心法院、中心小学的工作进行评议,并对镇直机关各单位工作进行测评,为组织好本次评议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监督政府和部门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职能作用。通过评议促进政府和各部门的工作,确保我镇“三个文明”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评议活动在镇党委的领导下,由人大主席团组织实施。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主席团其他成员和**为成员。负责组织评议的各项工作。

三、评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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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针对代表、委员们提出的批评、意见,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加以整改,并将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报镇人大主席团,做到意见、建议有回音

3、被评单位要做好材料准备(材料打印2份交评议组)。各单位领导要按通知要求准备参加会议,不得缺席。

4、参评代表、委员、参评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