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县党代会常任制试点进行分析

党的十七大以来,全国各地广泛开展了市、县党代会常任制的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在实践中创造了一系列新的方式,实行了一系列新的做法。总结这些新方式与做法,可以看出,目前市、县党代会常任制试点主要是在党代表的产生、党代表的职权与作用发挥等方面突破较多,而对党内权力机构的产生、设置、运行以及与人代会、政协会之间的关系等方面突破较少。也就是说,试点工作正处于单项突破阶段,还未进入到核心部位的突破乃至整体设计的实施阶段。这主要是因为,党代会常任制不仅仅是一个党代表常任与党代会开一下年会的单一事项,而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乃至涉及政治体制改革的系统工程。它牵涉到党内选举、党员权利的实现与保障、党内权力机构的设置与运行、党内监督新旧资源的整合,以及与人大、政府、政协关系的重设与运行等多重复杂关系,可以说是党的领导体制与执政方式的重大变革。这些多重关系的破解,既需要冲破现行党规条例的某些规定,又需要从现有状况出发,逐步推进,不可能一蹴而就。这种复杂性与艰难性,决定了它必然是一个较长的探索与实践过程,必然是一个多种模式与多种做法比较共存的过程。因而可以说,现行党代会常任制试点仅仅是一个初步的开端,仅仅是迈出了第一步。然而这第一步,已显示出明显的特征,预见出可行的发展趋势,更为从单项突破进展到核心部位乃至整体设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面仅以浙江、湖北、四川等地为例,就市、县党代会常任制试点中创新的一些做法作一归纳、分析与展望。

一、党代表的产生

党代表由党员直接、差额、竞争选举产生,是常任制试点过程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提高常任制工作水平的前提。最早开始直选党代表,是四川雅安市雨城区和荥经县,他们于*年12月开始试行。*年3月—10月,湖北宜都市、罗田县也紧接着进行了党代表直选。*年11月—*年3月,浙江台州市路桥区也实施了党代表直选工作。综合上述三地的做法,党代表直选工作大致包括:报名(提名)—资格审查—推选(预选)—公示—审查—演讲—选举—公告等八项程序。其中改革最大并突破现有党规条例的有:

1、改变提名方式。按照《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党代表的产生,“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这一原则性的规定,在实践中演变成了党组织提名,征求党员意见,确定初步候选人。试点单位一改这一做法,采用党员自愿报名、组织提名、党员联名提名等方式,并以党员自愿报名为主。

2、扩大差额比例。《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0%”。而试点单位最低限度规定: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20%(椒江区)。湖北试点单位规定:预备人选按照40%或50%的差额比例确定,正式人选按不低于30%的差额比例确定。

3、实行竞选演讲。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领导干部,所有候选人都要登台发表竞选演讲,介绍个人的基本情况和打算。

4、党员直接选举。划小选举单位,便于集中。正式选举时,每个选举单位只设立一个主会场,采取统一时间、统一选票、分别投票、集中计票、现场唱票、当场公布结果的方式进行。

5、全程公开。所有试点单位在整个党代表直选过程中都做到了五公开:代表的条件和资格公开、名额和结构公开、参选对象的情况公开、选举办法和操作程序公开、选举结果当场公开。并在关键环节实行了“两公示一公告”:预选人选和正式人选产生后,公示;正式选举结果产生后,在电视台、报纸上公告,公布举报电话。

6、做好一些基础性工作。搞好党员调查摸底和登记工作,保证参选党员不低于应到人数的80%。减少党代表名额,按照《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县党代表名额一般为200—400名,将以往的300多名减少为200名左右。确定党代表结构比例,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代表一般占60%左右。台州市路桥区选出的领导干部只占代表总数的52.9%。

代表直选体现了党员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凸现了权力来源和委托授予关系的真正内涵。试点单位既有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也有经济相对落后的山区,他们的成功说明,市、县党代表直选完全可以在总结经验、规范程序、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在更大的范围内推广。

二、党代表的行权

党代表选出后,行使哪些民主权利。如何保障代表在开会期间与闭会期间权利的正常行使。对此,浙江台州市在《中国共产党台州市代表大会常任制度(试行)》(*年3月)中,规定了代表的七项权利、八项义务、六项权益保障。四川雅安市荥经县在《代表大会工作办法(草案)》中,提出了党代表的六项民主权利。湖北罗田县在《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实施细则》中,规定了党代表的六项职责、六项权利、六项权益保障、二项代表团和代表的活动。综合各地的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较为突出:

1、落实知情权。各试点单位把落实知情权,作为发挥党代表各项权利的首要一环。台州市椒江区坚持在党代会召开前,向代表通报大会议程、征求“两委”工作报告初稿和“两委”候选人建议名单的意见。湖北罗田县要求“两委”工作报告初稿,每个县委委员的述职报告,人大、政协、政府三个党组的工作报告,均要提前15天印发给每个党代表,以便代表有充足的时间阅读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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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的关系

实行常任制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发展党内民主,而是为了提高党对国家、社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因此,理顺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的关系,调整党与国家政权机关的关系,理应成为常任制承担的历史重任。这也就是常任制从单项突破到核心部位改革,最终走向整体设计的历程所在。正因为这一历程比较漫长、比较艰难,因而各试点单位和理论工作者都进行了大胆的尝试和设想。这些尝试与设想是否可行,还有待实践检验。

首先,必须明确这三会之间的关系,不是上下级关系,不是隶属关系,而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依法运行的关系。既然是一种不同于以往的新型关系,就应该创造出不同于以往的实现途径与方式。其次,将党代表与人大代表对接。将全体公民选举产生出来的人大代表中的党员,作为同级党代会的当然候选人,再由全体党员直选产生党代表。其三,常设机构对接。党内最高决策机构(常务委员会)及其下属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依法进入人大常委会及其下属各专门委员会。通过这种进入,给党在人大中开展工作提供一个崭新而合法的平台,使党学会在人大之中发挥作用,而不是在之上。其四,执行机构交叉任职。党代会的执行机构成员与政府执行机构成员交叉任职。其五,政协会与党代会套开,之后再开人代会。让政协委员对党代会提出的决议,进行民主协商和相互监督。更为彻底的是,在县级取消政协,其相关职能由县委统战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