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贯彻情况汇报 (人大会议上)[1]

第一篇:《药品管理法》贯彻情况汇报(人大会议上)[1]关于《药品管理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在2011年11月8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全区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的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

一、一年来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我区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以“抓基础、抓基层、抓作风”为立足点,以法律法规培训、药品质量检验和药品监督执法为重点,在全区扎实开展了《药品管理法》宣传培训、执法检查和监管调研为重点的“三位一体”活动,开展了示范药店(房)、放心药店(房)、药械质量信得过单位“三项创建”活动,狠抓了药品供应网络和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全区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一)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分局成立以来,我们把宣传工作作为执法工作的切入点,坚持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宣传《药品管理法》。一是充分利用宣传栏、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广泛宣传《药品管理法》,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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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电视台对无证经营等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跟踪报道。二是依托网络平台发送短信,悬挂宣传条幅,进行街头现场咨询,举办仲夏晚会等形式,广泛宣传《药品管理法》三是借助《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施周年纪念日,我区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法律法规和真假药品鉴别宣传活动,进行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一年来,累计印发《药品管理法》读本800本,各类宣传资料3500份。通过广泛宣传,提高全民的药品安全意识和参与意识,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有效加强了舆论监督力度。

(二)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执法取得实效

一年来,我们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建立健全了执法监管制度,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的执法监督检查,有力地维护了我区药品市场秩序。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开展了药品专项执法检查。坚持以药品稽查为中心,加大药品市场整顿力度,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开展。我区先后开展了假劣药品、过期失效药、医疗器械、无证经营等10多项专项整治和集中执法行动。对计生药具、狂犬疫苗、乙肝疫苗、麻醉药品、隐形眼镜、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标识及说明书、制售邮购假劣药品、凭处方销售抗菌药物、口腔医疗器械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对非法药品广告进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了宁心宝、麝香脑通宝、热敷垫、中频治疗仪、骨质增生帖等非法广告宣传和营销案件。一年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00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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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检查涉药(械)单位200余家,查封假劣药品货值32156元,不合格医疗器械货值16190元,罚款总额10万余元。通过执法检查,有效净化了药品市场秩序。

二是强化市场监管,构建药品监管长效机制。首先是建立举报奖励机制,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药品打假氛围。制定了《购买假劣药品赔偿和举报奖励办法》,对购买假劣药品投诉先行赔偿和举报奖励进行规范和完善,并将这个办法和举报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其次是实行案件办理责任制。将台儿庄辖区划分为2个执法区域,设置了2个稽查小组,将稽查范围、责任分解到组,明确到人,形成了相对集中,相对分工,相互协作的稽查工作责任制。同时制定了稽查工作考核办法,对每个组、每个人稽查任务完成情况和执法质量每季度考核一次,及时兑现奖惩。

三是强化药企管理,加强基层涉药单位的基础建设。加大了对药品经营企业(以大药房为主)实施gsp认证工作督促与指导的力度。今年4月份,组织开展了gsp知识培训,共培训大药房负责人、药品质量管理与药品从业人员50余人。同时安排人员深入现场进行指导,帮助农村药店、药房完成gsp认证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目前,已有8家驻地药房,11家连锁药店,2家农村药房通过了gsp认证。

四是加强“两网”建设,全面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下大力气狠抓了药品供应网络和药品监管网络建设,规范化管理水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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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提高。按照零售药店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坚持gsp质量管理标准及投资规模、设施条件及技术要求等,优先发展乡镇和村级零售药店。到目前为止,区内零售药店总数达到53家,其中城区22家,乡镇24家,村级7家。逐步形成了药店之间、药店与医疗卫生单位之间充分良性竞争的格局,保证了群众用便宜药、优质药。建立了由卫生、工商、质检等部门联合参与,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卫生院院长、居委会工作人员、热心群众公益活动的村民等为骨干的区、镇、村三级食品药品监管网络。组建了由116名食品药品监督员,并授予了监督员法律宣传、答复咨询、接受举报、情况报告、协助调查、监督执行等10多项职权,健全了责任机制和激励机制。目前,一个以政府牵头、部门联系、基层依托、“两网”互动为主要特点的药品监管网络已经形成,并初步发挥作用。

五是搞好日常监管,积极构筑联防体系。严格执行日常监督检查管理规定,突出全方位、全过程和无缝隙覆盖,加强对涉药单位分类管理,切实解决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重突击检查轻日常监管、重投诉查处轻前期预防的问题,全面推行市场“协作区域制”、“责任区域负责制”,建立执法一体化体系,有效解决监管力量不足与监管任务繁重的矛盾。立足于我区与苍山、江苏邳州、贾汪、铜山等地乡邻的实际,加强与周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系,对区县交界地带的药品经营单位明确主管权,形成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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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协查、信息共享的管理方式,建立起快速反应和药品稽查预警应急机制。

(三)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积极实施“规范化建设工程”。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内部管理方式,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工作、履行职能和服务质量的标准。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了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加强学习,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本着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人民放心”的监管队伍为目标,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了干部队伍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履行岗位职责行为。修改完善了《管理规章制度》,对考勤管理、服务承诺、效能监察、工作失误追究、首问责任制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约束和管理,提高了工作效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社会宣传力度还不够。新《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施时间短,新的执法主体开展工作时间不长,《药品管理法》的宣传贯彻落实目前仍局限在从药人员层面上。广大的药品消费者掌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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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法律法规知识较少,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还不够强。

2、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以保健食品冒充药品进行广告宣传和现场促销,人用药品兽用管理混乱,通过邮寄渠道销售假劣药品,少数药品经营企业无证售药,因职责不清导致药品质量、价格、合同履行等管理不到位,在执法活动中的配合协作等问题,都需要部门间紧密衔接,建立一个长效合作机制。

3、执法装备匮乏,人员、经费严重不足。由于我局业务经费紧张,药品快速检测设备、办案取证设备严重匮乏,从而制约了工作效率。此外,由于受到执法人员数量不足的制约,还存在着执法质量相对不高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食品药品监管任重道远。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实施药品放心工程”为总要求,以“两网”建设为总抓手,突出以下工作重点:

1、进一步争取区人大对执法情况的监督。我们将以此次执法情况汇报为契机,将人民代表审议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强化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争取区人大常委会对《药品管理法》执法情况的监督。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定期开展《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活动,促进《药品管理法》的全面贯彻落实。

2、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法》宣传培训。要进一步加强《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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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管理法》的社会宣传,让《药品管理法》和科学用药知识深入人们生活。建立定期培训工作制度,进一步改进培训方法,使从药人员素质逐年得到提高。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将《药品管理法》追加为“四五”普法,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内容,真正让该法精神深入人心。

3、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针对全区药品市场热点问题,突出假劣药、过期失效药、无证经营等重点,不间断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尽快实现药品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同时继续实施gmp、gsp认证,提高基础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药、有效药。

4、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在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的同时,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增强执法能力的同时,增强服务医药经济的能力。全面贯彻落实药监工作方针,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水平。在全面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基础上,推动和促进全区医药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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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和实施条例情况汇报文章标题: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和实施条例情况汇报

**县辖17个乡镇,250个行政村,总人口51万,其中农业人口46.8万。全县共有涉药单位473户,其中生产企业1户,经营企业36户,药品使用单位436户。全县共有从药人员540名,药械执法人员18名,社会义务监督员310名。

近年来,按照依法行政和《药品管理法》的要求,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落实监管部门执法责任,不断健全执法机制,深入实施《药品管理法》和《实施条例》,全县药品质量稳步提高,市场秩序逐步规范,较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安全用药的切身利益,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法制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和涉药单位的法律意识,营造依法治药的社会环境

药品是人民群众治病防病的特殊商品,药品质量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药品管理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因此,搞好法律宣传,增强涉药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是贯彻《药品管理法》和《实施条例》的基本要求,也是做好药品监管的基础。近年来,我县坚持把《药品管理法》和《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纳入“四五”普法范畴,把对法律法规的宣传贯穿于药品监督管理的始终,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由药监部门牵头抓总,协调卫生、工商和物价等部门,共同抓好一法一条例的学习宣传。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抓好社会宣传,增强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和安全用药能力。利用“3·15”和“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组织执法人员和涉药单位,通过设点咨询、印发传单、展示和销毁假劣药品等形式,广泛宣传一法一条例和识别假劣药械的基本常识。通过在新闻媒体开辟法制专栏,曝光制假售假典型案例,宣传政策法规,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监督声势。举办“东盛杯”和“麒麟杯”《药品管理法》知识答卷活动,加深干部群众对《药品管理法》和《实施条例》的理解,增强了合理用药、安全用药的意识和能力。今年以来,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县政府组织药监部门开展了“药监服务到家庭,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执法人员和有关医药单位的人员进村入户,在向困难群众赠送家庭常备药品的同时,广泛宣传《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用药小常识,引导消费者识真辩假,正确消费。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县共出动宣传车辆1500台(次),散发宣传资料30000多份,接待群众咨询28000多人(次),曝光假劣药品200多种,销毁假劣药品货值10万多元。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法制宣传,在全县营造了人人关注生命安全、个个重视药品质量的社会氛围,药品监管做到了领导重视,群众参与,社会关注,业界配合,药械执法环境不断改善。

二是注重质量,创新形式,抓好从药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法律法规宣传的效果最终要体现在依法管理和使用药品能力的提高上。近年来,我县坚持把搞好从药人员培训作为贯彻《药品管理法》和《实施条例》的基础性,组织药监部门的业务骨干,聘请市县医药界技术权威,分期分批对全县从药人员进行药学知识和药事法规培训,并严格进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截至目前,全县共举办培训班10期,参训人数1500人(次),从药人员受训率达到100。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逐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和其它违法行为,不断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近年来,我县在贯彻《药品管理法》和《实施条例》的过程中,坚持把开展稽查打假和专项整治作为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主要措施,按照“打防并举、纠建结合、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不断完善机制,强化措施,推动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县药品市场由乱而治,制假售假和各种违法行为得到严肃查处,无证经营被依法取缔,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逐步规范,城乡群众的用药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几年来,在县政府的领导和组织下,相关部门紧密配合,主要开展了七次专项整治:一是开展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使一次性医疗器械用后毁形、消毒、销毁的法律规定得到落实;二是开展中药材市场专项整治,查处了郭文科无证加工中药饮片案和甘肃商贩在县城南关地区无证批发中药饮片等案件,使中药材市场秩序逐步趋于规范;三是开展了以医学专用药品为重点的特殊药品专项整治,健全了医学专用药品管理办法。3年多来,全县共办理医学专用药品供应卡295个,未出现一例违规办理事件;四是开展医院制剂专项整治,规范县级医疗机构制剂的生产和管理行为,消除了医院制剂外销的现象;五是相继开展“蓝剑一号行动”和“飓风行动”,整治保健用品和计生药具市场秩序,全县取缔无证经营7户;六是制定邮购药品管理办法,打击利用邮政渠道销售假劣药械的违法行为,开辟了稽查打假的新领域;七是对乡镇医疗机构药品代购行为进行整顿和规范,从源头上确保了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中国医药报》曾以《被遗忘的角落不再寂寞》为题,报道了我县的做法。同时,近年来,我县还相继开展了疫苗、药包材、隐形眼镜及消毒液、体外诊断试剂等专项整治和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活动,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整治活动中,我县一直把查处大案要案、打击违法行为作为贯彻《药品管理法》和《实施条例》的重要内容,通过建立信息网络、落实办案责任制,及时准确地掌握案件线索,并在查清违法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对违法行为做出处理。三年多来,全县共查办药械违法案件842起,案件总值32.48万元,其中案值1万元以上的大案6起,取缔无证经营35户。小沙凹村严军制售假药“龙虎”牌牙疼灵案、无业人员赵某制售抗类风湿丸等9种假药案、陈村卫生院门诊部和永春药店销售假药“复方咳喘灵胶囊”和“神效关节炎胶囊”等大案要案的告破,在全县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社会各界对政府和药监部门的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完善制度,创新管理模式,为城乡群众营造安全、便捷的药品消费环境

近年来,我县在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和《实施条例》过程中,根据市场实际和国家有关规定,注重调查研究,不断创新思路,完善管理制度,使涉药单位依法管药的水平不断得到提高。

一是扎实推进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gsp是国家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三章第十四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制定的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规范,也是药品流通领域的准入标准。2003年,我县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认证的有关要求,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标准,并由药监部门业务人员包片驻店,指导经营企业进行gsp改造,使全县23户经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全部通过了认证,经营企业的药品存储条件全面改善,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药品管理水平和药品质量明显提高。

二是依法规范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医疗机构是群众看病购药的主渠道,占据着药品市场80以上的份额。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长期以来,一些医疗机构在药品管理方面存在着设施简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药品质量得不到有效保证。为此,从去年开始,我县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四章以及《宝鸡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实际,制订了切实可行的贯彻实施意见,编印了《规范药房管理手册》,从人员、设施、制度、服务等方面对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并动员全县所有医疗机构,积极开展“规范药房”创建活动。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参与创建的医疗机构均按要求进行硬件改造和资料完善,做到了“三室分离”,添置了空调等温控设施,完善了药品购进、养护、拆零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验收、消毒、毁形及药品不良反应等记录,药品管理和使用行为得到有效规范。目前,全县已建成“规范药房”290家,占医疗机构总数的70。去年9月份,市药监局和卫生局在我县召开现场会,充分肯定并在全市推广了我县的做法,《中国医药报》对我县开展“规范药房”创建进行了专题报道,人民日报社编印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管理指导》一书也收录了我县关于创建“规范药房”的经验材料。

三是把好两个“关口”,依法规范农村药品宣传活动一是坚持“三查”,严把市场准入关。首先对生产企业进行严格审查,看是否具备合法资质和有关药品及保健品的批准文号;其次对药品和保健品的质量进行严格审查,决不允许企业用假劣药品、保健品欺骗消费者;再次对宣传人员的证件进行严格审查,看是否具有《陕西省外埠药(保健)品备案登记表》和《法人委托书》,并将有关证件留存备案,做到有据可查。二是坚持跟踪检查,把好市场秩序关。根据群众反映,对个别企业在宣传活动中夸大药品功能主治、以食品冒充药品和无证销售药品及保健品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确保宣传活动依法规范进行。

四、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切实保障群众用药权益

建立机构健全、职责明确、运作规范的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既是深入贯彻《药品管理法》和《实施条例》的具体措施,又是政府立足本职、服务“三农”的惠民工程。近年来,我县在贯彻一法一条例、抓好药品市场监督管理的同时,始终坚持将“两网”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对开展情况进行研究,制订规划,明确职责,协调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多方参与、依法规范”的原则,全面推进农村药品监管和流通体制改革,共同抓好“两网”建设。

一是完善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各个层面的积极作用。建立以药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作,群防群治为构架,基层计生、卫生等网络资源为依托的监管机制,形成了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为主体的多层次、全方位的药品监管网络;明确和落实“三员”(县级行风监督员、乡镇药品协管员、村级药品信息员)岗位职责和规则,推行例会制和情况通报制,既防止不作为,又防止滥作为,确保监管网络有效运行;建立案件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基层监督员的积极性。目前,全县已成立乡镇药品监督员办公室17个,聘请“三员”319名,所有药品监督员办公室均做到了人员到位,职责、制度上墙,运行良好,监管网络覆盖面达100。

二是健全机制,完善供应体系。近年来,我县以完善和规范基层药品配送网络为重点,按照合理布局、公平竞争的原则,相继引进金维康、康华和玉龙等医药公司进驻本县,建立药品配送中心。同时,积极支持批发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并向农村延伸,建立乡村药品零售网点。到目前,以县永春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连锁配送和相关企业直配为主,以乡镇医疗机构代购为补充的农村药品配送体系已初步建立。由按照gsp要求开办的城镇标准药店、村级便民药店及基层医疗机构等构成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已经形成,乡村供应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农村药品消费环境基本达到了安全、便捷、经济、有效的要求。

五、不断整治和规范药品广告行为,营造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针对近年来各类虚假药品广告和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不断增多的实际,我县始终将整顿和规范药品广告作为规范市场秩序的重点内容,相继开展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和“打虚假、树诚信”药品广告整治活动,重点查处在药品广告中夸大功能主治、明示治愈率、利用患者和名人、专家进行宣传活动和无证印发宣传品的违法行为,并对县电视台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监测。近年来,共查处违反《药品管理法》和《广告法》的案件35起,案值7万多元。

六、加大药品价格整治力度,确保群众利益不受侵害

近年来,随着城乡群众药品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看病难、吃药贵”逐渐成为人民群众和各级政府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确保群众明白消费、安全用药,我县在集中精力,抓好药品质量管理的同时,把药品价格整治作为近几年价格管理的重点,进一步加大《价格法》宣传力度,建立健全了药品价格监督和投诉机制,以县乡医疗机构为重点,集中查处价格管理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通过开展整治活动、查处价格违法案件、建立药品集中招标制度和健全日常管理机制,力争从源头上降低药品采购成本,消除药价虚高现象。近年来,全县共查处药品价格违法案件675起。和三年前相比,药品零售价格平均下降15—25,其中抗生素类药品价格下降30—40,消费者权益得到切实保护,群众反响十分良好。

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法律法规的深入实施提供组织保证

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队伍是确保《药品管理法》和《实施条例》顺利实施的组织保证。几年来,我县在抓好药品监管的同时,不遗余力地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县药监分局自成立之日起,就制定了干部法制学习计划和考核制度,把一法一条例的学习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在抓好对法律条文学习的基础上,通过选派干部参加省市局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班、外出实地考察、开展依案说法、依法评案等活动,进一步加深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提高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营造依法开展、依法评判的良好氛围。三年多来,共开展以《药品管理法》和《实施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培训活动9次,参加省市举办的培训班5期,省、市、县培训执法人员42人(次)。其次,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鼓励执法人员在抓好业务的同时,积极参加成人自学考试和函授学习,提高法律和药学专业知识水平,为顺利开展执法打下良好的基础。

同时,我们还注重解决执法基础建设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支持药监部门逐步改善办公条件和执法装备,相继配备了电脑、执法车辆等设施和装备,基本满足了执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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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严格执行,谁了问题就下谁的岗。半年多来,没有出现一人一事属于违章、违法的,较好的履行了职责,维护了自身形象。

二、坚持宣传、舆论开路,创造依法治药良好社会环境《药品管理法》是药品监管的根本大法,也是消费者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在加强药品监管中,我们把着力点放在大张旗鼓地宣传《药品管理法》,营造一个良好的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上。首先,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药品管理法》。局领导多次在电视台发表讲话,以“依法治药,关爱人民健康”为主题,宣传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的重大意义,唤起人民群众依法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和健康利益意识;以“人人参与净化药品市场”为主线,建立保证药品质量舆论和社会参与“防线”。另外,我们还在《报》上发表文章、报导、图片、资料、公报以及开辟药品监管信息、动态专栏,进行传播,形成

了强有力的学习宣传《药品管理法》的舆论氛围。其次,药品监管宣传先行。我们要求药品监管人员,药品稽查人员和药品检验人员,在深入实际工作中,把宣传《药品管理法》放在突出位置,宣传在先,监管在后,教育在先,处罚在后,依法行政,依法处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最近,市局派员对监管相对人和被处罚对象进行暗访测评,被访的单位或业主都对我局坚持“监管就是服务”表示了诚服,就是受到处罚的单位或业主也认为药品监管局依法处罚,保护了用药者利益,也使我们受到了教育,表示一定以“一法一例”规范经营,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和12全文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