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党代会的基本程序及要求

党代会召开基本程序

一、筹备阶段

1.召开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有关事宜

一般应于任期届满两个月前,召开党委(常委)会分析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条件是否具备,如条件具备,应提前3个月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沟通情况,经原则同意后,方可进行筹备。如尚不具备条件,需向—上级党组织写出延期召开大会的请示,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方可延期,延期不能超过一年。

2.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

筹备工作基本完成后,组织部门起草《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关于召开第x次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根据总公司《党的组织工作细则》规定,一般于召开党代表大会45天前报向上级党委报告。

请示的内容包括。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代表名额、差额比例,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比例;党的委员会委员和常务委员会委员名额、差额比例,书记、副书记名额及候选人名单(填写自然情况);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名额、差额比例,书记、副书记名额及候选人名单(填写自然情况);选举办法。请示及有关材料一式2份。

3.成立党代会筹备工作机构、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和党费审查小组

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可下设组织组、秘书组、宣传组、会务组,分工负责具体筹备工作。筹备工作就绪后,各组转为大会的工作机构。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即可全面开始各项工作。

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成员一般由党委负责同志及组织、纪检监察部门的党员干部组成。

成立党费审查小组,成员一般由纪委和财务、审计等部门的党员干部、所属党组织负责人组成。

以上机构需要经党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

4.发出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和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复后,党委即向所属党组织下发《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第x次代表大会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召开大会的时间;大会的主要议程;代表名额。下发《关于中国共产党×××第x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选举单位、代表名额、构成比例、代表条件和产生办法、代表选举工作完成时间及需报的材料,附名额分配表、代表名册样表。

5.发出推荐“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通知

“两委”组成人员名额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党委可下发《关于推荐中国共产党×××第x届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推荐“两委”成员候选人名额(含20%差额)、推荐候选人应掌握的原则、推荐方法。

6.基层党组织选举党代会代表和推荐“两委”候选人预备人选

选举单位按《通知》规定的代表名额、差额比例和代表构成指导性比例,确定好代表候选人构成人数,组织下属党组织和党员推荐,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党委组织部沟通后下级党组织召开委员会按多于应选代表20%的差额,讨论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形成报告连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报党委组织部进行审查。党委组织部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以书面形式批复候选人;发现不具备代表条件的人选,要求选举单位及时更换;对需要分配到各选举单位选为代表的领导干部,经党委确定后,及时通知有关选举单位将其作为代表候选人。选举单位接到批复后可组织差额选举,选举结果报党委组织部。

同时,按照推荐“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通知要求自下而上进行推荐,各选举单位汇总后进行充分讨论,确定“两委”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上报党委组织部。

7.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

代表选出后,党委组织部对各选举单位代表产生的程序和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起草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全体会议主持词、代表选举和代表资格初步审查情况的报告。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听取组织部长《关于党代会代表选举和代表资格初步审查情况的报告》,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书面批复各选举单位的代表选举结果。

8.研究下届“两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将各选举单位推荐人选按每个选举单位计1票的方式进行汇总。召开党委(常委)会讨论研究,根据推荐结果和条件提出“两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初步人选名单,返回下属党组织和党员中讨论。经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几次反复,最后集中所属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由党委会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党委常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组织考察,形成考察材料。

9.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下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的请示及有关材料

党委组织部起草《关于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人选的请示》连同《“两委”委员、常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册》、《“两委”常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自然情况》等附件,在会议召开一个月前上报上级党组织。

10.起草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党委工作报告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人撰写,并由党委领导同志负责。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印发所属党组织进行讨论,认真听取所属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进行反复修改,最后经党委全委会讨论定稿。纪委工作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先召开纪委会讨论通过,然后经同级党委全委会讨论定稿。

11.党费审查小组对党费进行审查并写出报告

党费审查小组对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并负责写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审查报告。

12.编制代表名册,提出有关人事安排名单

(1)编制代表名册;

(2)提出大会常务主席团、主席团、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建议名单;

(3)提出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4)提出大会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代表未通过前为召集人)建议名单;

(5)划分代表团,提出代表编组名单,确定各组联络员;

(6)提出大会列席代表、邀请嘉宾建议名单;

(7)大会预选和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

13.做好党员代表大会材料准备工作

(1)起草大会开幕词、闭幕词和两个会议的主持词;

(2)起草大会议程、日程安排和大会须知;

(3)起草上届党委负责同志在代表团召集人会议上的讲话稿;

(4)大会预备会议主持词;

(5)代表大会筹备情况的报告;

(6)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7)关于党费收缴以及使用情况的报告(书面发给代表);

(8)提供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单与主要履历;

(9)“两委”委员候选人选酝酿情况的说明;

(10)党委工作报告(审议稿)、纪委工作报告(审议稿);

(11)党委工作报告的决议、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12)选举大会主持词;

(13)起草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总监票人组织选举工作的主持词;

(14)大会主席团第

一、

二、

三、

四、五次会议主持词;

(15)提供党委常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及选举办法(草案);

(16)党委会第一次全委会主持词(含选举常委、书记、副书记)、纪委第一次全委会主持词(含选举常委、书记、副书记);

(17)大会选举结果报告(样表);

(18)大会总监票人岗位职责、监票人岗位职责、计票人岗位职责;

(19)提供选票式样和计票统计表、计票结果报告单、清点人数报告单、领发选票报告单、收回选票报告单等样式;

(20)编制代表用《材料目录》。

14.召开党委全委会,审议党员代表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筹备工作基本结束后,即应召开党委全委会,听取筹备工作的情况汇报,审议通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建议名单;列席人员、邀请嘉宾人员名单;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单和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党委常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和选举办法(草案),以及大会会务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15.做好临开会前的准备工作

(1)打印大会各种文件材料,并将有关材料装袋;

(2)制作代表证、列席证、工作人员证和总监票人佩条;

(3)准备选票、票箱等选举用具,计票需要的设备等;

(4)布置大会会场;

(5)向代表发出报到时间、地点的通知;

(6)联系邀请上级领导;

(7)落实代表和来宾接待、大会服务、用车、用餐等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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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上届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人事安排问题说明;先选举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再选举党委书记、副书记;通过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领导讲话。

——向上级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情况报告和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及有关材料。

——做好党代表大会工作总结,搞好文件、材料清理归档和大会文件资料汇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