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为了切实提高院领导班子成员的整体素质,帮助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履行职责,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检察事业发展。根据上级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院党组中心组的组成

院党组中心组由院党组成员、其他院领导和专职检委会

委员组成。

二、学习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

2、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党章、党史

3、学习国际国内的重要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

4、学习检察业务知识及有关的知识等

三、学习时间

1、确定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

小时,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整。

2、学习时不得缺席,除了出差外,有事须向党组书记请假,事后进行补课

3、每位中心组成员一年内到课率必须达到90%以上,由政工科负责做好每次学习的考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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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心组理论学习要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中心组学习过程中要做到有学习计划、有考勤、有记录。每位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3、中心组学习情况,由院党组书记每半年组织一次学习讲评和经验交流,每半年检查一次各成员的学习笔记,加强对学习的督促指导,确保中心组理论学习正常有序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