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制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带领党员、干部和群众,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增强村级经济积累和实力,帮助、指导农民增收,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尽快改变本村面貌,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目标。
2、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抓好本村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负责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工作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带头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群众要移风易俗,破除迷信,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5、负责村、组和村办企业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推荐、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6、领导村民委员会、村经济组织、团支部、妇代会、民兵等组织,支持和帮助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7、维护本村社会、政治稳定,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村民委员会主任职责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村民遵守和执行。
2、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稳定完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执行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健全服务体系,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和协调工作,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生产、供销、信用、消费、合同定购等形式的合作经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3、依法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4、教育村民依法履行纳税、服兵役、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应尽的义务。
5、教育村民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负责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发展教育事业,普及科技卫生知识,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7、抓好综合治理,依法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促进村与村之间、村民之间的团结互助。
8、按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有关规定,负责依法筹集生产资金和公共事务、公益事业所需费用,管理好本村财务,实行村务公开,接受民主监督。
9、召集和主持村民会议,执行村民会议决定和村规民约,及时向乡(镇)政府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和建议。
10、负责向村民会议报告工作。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健全党的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与有重要作用。
“三会”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会议,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按时上好党课。
一、党员大会:党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研究和解决本支部的重大问题。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有: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2)研究和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议或决定。
(3)接收新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决定对犯错误的党员的处分,讨论罢免不称职的支部委员。
(4)对学校发展规划、学年工作计划、重要工作安排、重大改革方案、工资奖金分配原则等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意见或建议。
党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围绕会议中心议题,认真开展讨论,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党员会议进行选举或作决议,到会党员必须达到或超过本支部正式党员的五分之四,并经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二、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在支部党员大会休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有: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
(2)研究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出决议和决定。
(3)研究党员的教育、培训、考察。
(4)研究组织、纪检、宣传和统战工作。
三、党小组会:党小组是党支部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党员的管理,具体地组织和指导每个党员的日常活动,保证党组织的决议的贯彻执行。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有:
(1)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2)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团结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
(3)党员进行思想汇报和工作汇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分析群众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四、党课:党课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搞好党课教育要做到:(1)党课要以党章及《准则》为基本教材,结合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联系本单位党员思想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性修养、党风党纪及理想宗旨教育。
(2)党课教育要制度化,支部每期讲课1至2次。党课一般由书记、支委讲,也可由党员讲或请人讲。
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主要指党员在总支委员会、党支部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生活会制度。总支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以外,还要专门召开总支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一)会议的原则
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会议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以诚相见、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防止把会议开成单纯的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二)会议参加对象
总支委员会民主生活会的参加对象应为总支委员会全体成员。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的参加对象为支部全体党员。
(三)会议时间安排
总支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和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两次。
(四)会议程序
1、民主生活会由总支负责人和支部负责人召集并主持。
2、通报上次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3、通报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5、围绕会议议题,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由主持人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
7、在会议上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订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在会后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8、如有必要,上级党组织要委派负责人员参加,给予会议以具体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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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认真审核把关。上级党组织对党支部、党员的承诺事项要逐一审查把关,重点审查承诺事项是否符合党员群众意愿,是否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对联系思想工作实际不紧密、内容空洞的,要进一步修改完善;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新研究确定。
3.公开承诺内容。承诺事项确定后,党支部和党员要签订承诺书,明确承诺单位或承诺人、承诺事项、保障措施、完成时限等,并通过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发放明白纸、报刊、内部网络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和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严格监督考核。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员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要建立承诺事项台帐,对完成的承诺事项及时销号,对没有按时完成的要及时提醒和督促。结合每年召开的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党支部、党员要对落实承诺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接受党员群众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评为先进党支部的重要依据。对兑现承诺成绩突出、党员群众普遍满意的党员,进行表彰奖励;对承诺落实效果不好、党员群众不满意的,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认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