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督导组民主生活会督导工作细则
县委督导组关于民主生活会督导工作细则
根据市委活动办要求,为有效指导乡镇、县直单位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现就县委督导组参加指导乡镇、县直单位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几个重要步骤,细化如下:
一、会前准备工作
1、把关相关材料。对指导点所有会前准备材料(包括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相互批评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单位自评报告),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审核,对对照检查材料轻描淡写、千人一面,思想根源挖的不深,问题病根找的不准的要提出修改意见;对相互批评意见避重就轻、隔靴搔痒、拐弯抹角的要提出修改意见。单位领导班子及党政一把手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相互批评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由督导组组长签字后,报县委活动办。
2、会前集中谈话与综合评估。县委督导组在活动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前一周内举行专题会议,进行集中谈话。单位一把手汇报本单位民主生活会准备情况(单位自评报告),班子成员依次明示相互批评意见,督导组对活动单位班子成员的相互批评意见不深刻、有重复现象的继续提出修改意见。督导组根据单位准备情况,起草对活动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评估报告,组长把关签字,上报县委活动办,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评估报告内容包括:①集中组织学习情况;②班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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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1、修改检查材料。对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不深刻、不到位的,要求会后进一步修改对照检查材料,并报县委活动办备案。
2、通报有关情况。专题民主生活会后一周内,指导点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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