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会议议事决策制度

党组议事决策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党组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在我局的贯彻落实,提高新时期价格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议事决策制度。

一、议事范围

1、讨论制定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的实施意见

2、讨论制定局党组年度工作计划

3、研究分析物价局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的情况,讨论决定和处理这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讨论研究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问题

5、研究干部的培养、选拔、配备、使用方案,决定对党员、干部的奖惩

6、讨论党组成员和局其他领导提交党组讨论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议题的确定

1、需经党组讨论的议题,一般由党组书记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具体工作需要和其他成员及领导的意见确定与提出

2、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应事先进行必要的协商和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种意见,然后提交党组讨论

3、未经充分调研论证和协商的重大问题(突发性事件例外),一般不列入党组议题

4、议题确定后,有关领导和股室应按议题内容和要求做好充分准备,-1-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4、会议期间,对个别成员的临时动议,一般不进行讨论,特殊情况外

5、对因公、因病未出席会议的党组成员,会议后由书记向其通报党组会讨论的内容和情况。与会人员要严守党的机密,必须保密的问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违者要追究责任。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