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大开展询问工作的几点思考 (2)
第一篇:关于人大开展询问工作的几点思考(2)关于人大开展询问工作的几点思考(提纲)
任震宇
第一个问题:询问是什么。法理依据何在。一是关于“询问”的有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二是询问的定义及特点。
询问是指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讨论议案和有关报告时,就议案、报告中不清楚、不理解,需要深入了解的事项,向有关机关提出问题,要求其答复的活动。
询问的特点:
1.简便性;
2.针对性;
3.互动性。
第二个问题:询问工作的探索和实践情况
一、什么是专题询问。
专题询问是各级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和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会议期间,结合审议议案或报告,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对某一特定问题或工作领域相关情况,向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包括垂直管理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进行询问,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一种方式,目的是提高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实效。
二、开展专题询问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
首先,开展专题询问有利于增强人大的监督力度。其次,开展专题询问有利于增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最后,开展专题询问有利于督促“一府两院”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各地开展询问的情况
四、无锡市人大和崇安区人大开展询问工作的探索情况
五、影响人大开展专题询问的主要因素
一是意义和价值没有被充分认识,开展专题询问的主动性不够强。
二是主体意识不够强,存在畏难情绪。
三是工作机制不健全,存在不善询问的情况。
第三个问题:对开展好询问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明确专题询问工作的定位。
二是强化专题询问的制度保障。
三是开展好专题询问工作一定要抓好几个环节:
(一)抓好准备环节
1.科学确定询问议题
2.认真制定询问方案
3.精心组织询问调研
4.注重加强沟通协调
(二)抓好实施环节
1.规范询问形式
2.规范询问程序
3.注重询问质量
(三)抓好督办环节
1.梳理交办
2.跟踪督办
3.总结评估
四是常委会组成人员自身要求一要提高认识。
二要加强学习。
三要强化调研。
四要会提问题。
五要积极履职。
第二篇:答人大专题询问答人大专题询问
非常感谢您提出的这个问题,我们食品药品监管局是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于2011年4月接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发证和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我们严把许可证的现场核查关,自2011年4月至今核查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616户,其中各乡镇117户,城乡结合部65户,我县辖12个乡镇,236个行政村,36万人,餐饮经营户616户,从业人员1710人,我局只有9名餐饮食品执法人员,监管力量薄弱。从业户素质参差不齐,法律意识淡薄。食品安全法对餐饮户个人要求低,个别经营人员文化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夫妻店、小餐饮居多。缺乏执法装备,体制不顺,执法车辆,执法服装,抽检器材等装备不到位,主管上努力不够,餐饮服务食品监管覆盖面不到位,有盲点死角,城乡结合部和乡镇存在个别小餐饮无证经营,属于现有我们监督的薄弱环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充分挖掘潜力,发挥主管能动性,强化监督,按照本次食品安全机构改革的要求,各乡镇设监督所,实行责任到人,网格化监管。
感谢您提的这个问题,“农村流动婚宴”确实是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安全隐患,我们也一直非常重视,2014年8月河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第四条第三项: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信息汇总,农村家宴厨师的健康体检,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农村家宴厨师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目前按照我们的职责,已组织各乡镇食品安全监管领导、村协管员、流动婚宴举办者餐饮食品安全培训班一期260余人次,接食安办通告现有农村流动婚宴经营户47家,免费体检从业人员55人。
按照《河南省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
23、24条的规定,餐饮摊贩备案之前,应当向拟经营地的相关部门申请经营地点,相关部门根据规划办理经营证明,之后向我局备案,目前我县相关部门还没有划片管理,餐饮摊贩,特别是夜市,没有到我局备案,也不具备备案条件。
第三篇: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工作程序***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工作程序
2012年5月6日
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开展专题询问是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的重要方式,是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的有效途径。为规范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工作,根据《组织法》、《监督法》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专题询问议题的提出
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的议题,应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由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提交主任会议研究确定。
二、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
(一)专题询问前应围绕专题询问议题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调研和视察。
(二)专题询问前的调研由常委会副主任牵头,由常委会有关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及相关工委组成调研组具体开展。具体方式与常委会会前议题调研、执法检查相同,可一并进行。
(三)专题询问前的视察采取集中视察和分散视察进行。集中视察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并邀请所视察县区市人大代
表参加。集中视察前,由相关工委结合前期调研情况,制定具体视察方案,明确视察目地、重点内容及要求,确定视察时间和地点,提前5日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邀请的市人大代表及有关部门、单位。分散视察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单个或几个人联合采取就地就近的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和群众意见、建议,掌握更多第一手资料。视察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应根据视察了解的情况,提出拟询问的具体问题。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一、端正态度,正确对待专题询问。询问权是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监督权力,是人大监督权的题中应有之义。人大的询问,是人大法定监督权的一种外化载体,是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进行的监督性的庄严之问。专题询问的都是相关领域的热点、焦点问题,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关切,有利于政府部门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为此,我们将做到端正态度,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把推进工作和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作为做好专题询问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二、明确重点,抓好各阶段工作落实。准备阶段,明确应询要求,深入调查研究,为专题询问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询问阶段,充分准备,认真答复询问人提问。整改阶段,剖析原因,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及时反馈,做到有询问、有答复、有结果,问不止于答,确保专题询问意见得到切实办理。
三、举一反三,努力开创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新局面。以此次专题询问为契机,注重询问成果的转化,紧密联系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查摆工作的方方面面,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抓紧弥补。让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人大监督下能够多多“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努力开创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