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加强城市环境监管通知大全
各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石岛管理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重点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确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和十一届全运会期间的环境安全,根据国家和省市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对环境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万无一失。各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等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环境安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科学治理措施,集中力量,协调联动,切实加以解决,杜绝突发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隐患排查,确保环境安全。各级各部门要对本辖区和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切实加强整改。市环保、发改、水利、建设、海洋与渔业、安监、气象、卫生、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依照职能立即开展环境安全隐患的专项检查。要对可能引发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特别是要把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生产、储存、处置、运输等单位,化工、造纸、放射源生产使用等行业企业,饮用水源地、居民集中区、近海海域等环境敏感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对存在污染隐患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三、强化动态监测,狠抓污染防控工作。继续抓好市控以上重点企业污染治理的在线监测工作。环保部门要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自动监测和手工监测相结合的执法监管方式,加大巡查频次和监测密度,确保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稳定达标排放;公安、交通、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要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和港口环境安全工作,坚决杜绝因运输安全事故导致的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环保、海洋与渔业、水利等部门要对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近岸海域水质、饮用水源地水质和赛场周边辐射情况实行每日监测、报告制度,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四、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升环境保障能力。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进一步熟悉、检验、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作好应急处置准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真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避免、及时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严格执行国庆节和全运会期间环境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发生环境污染事件,要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
五、严格执法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切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引发环境安全问题,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篇:加强监管优化环境加强市场监管优化“两个环境”
——在优化发展环境生态环境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2012年8月3日)
同志们:
党的十八大将于下半年召开,做好今年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特别是维护好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7月20日,市委书记王晓东同志在全市改善“两个环境”动员大会上明确提出:“抓环境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环境”的理念,认清形势、自我加压,以决战决胜的态势,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硬的举措,迅速掀起两个环境建设的热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改善发展环境生态环境动员大会精神,我代表县局党组讲几点意见:
一、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努力改善支持发展的思想环境
经济发展得越快,对环境的要求就越高,区域之间的竞争实质上就是环境的竞争,发展中的一切问题最终都要拿环境来说话。经济社会发展的许多重要方面都与工商职能高度契合、紧密联系。但是,工商部门由于队伍素质、工作理念、服务机制等多方面原因,还存在着诸如思想僵化、观念落后、不善创新、效率低下、市场监管不到位等一些与发展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既制约了发展,也影响了工商部门的社会形象。对此,我们工商部门全体人员要引起高度重视,牢牢抓住“两个环境”建设中的根本性、方向性问题,将服务经济发展和加强市场监管作为第一要务,把优化发展环境摆到十分重要的位置,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实现科学发展、跨越赶超的主题上来;把工作重心融入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把工商职能转变到增强服务意识和履职尽责意识,优化发展环境,维护市场秩序上来,真正在全系统唱响发展的主旋律,形成“人人关心发展环境,共同创造发展环境,悉心维护发展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创新机制,强化扶持,努力改善支持发展的政策环境
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投资环境是加快发展的最大优势和重要条件。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改善两个环境,培育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政策扶持,创新工作机制,努力在服务企业1
发展、优化投资环境上取得新突破。一是强化政策扶持。要以放开、放宽、放活为核心,继续抓好零成本注册、低门槛准入等优惠政策的落实,坚持非禁即入、非禁即可,切实做到真放开、多扶持,掀起“群众创实业、企业创大业”的热潮,促进民营经济的整体提升和群体拓展。二是全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坚持提前介入、全程帮办、跟踪服务,积极支持重点项目、特色主导产业和产业集群的发展;要用足用好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科技型和创新型企业发展,营造更加透明规范高效的外商投资环境,大力促进招商引资。三是强化市场主体信息分析。要定期对市场主体的数量、规模、经济结构、产业分布等进行深入研究和综合分析,进一步完善报告制度,全面反映市场主体发展状况,为我市实现保增长、调结构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和决策参考。四是推进实施商标战略。加强商标注册、运用、管理、保护的全程化服务,支持鼓励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围绕优势特色产业、旅游业以及文化产业,拓宽商标发展领域,重点培育一批区域性主导产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和旅游服务商标。
三、提高效率,履职尽责,努力改善支持发展的服务环境
要建设一流的发展环境,就必须在服务环境上率先突破。要进一步深化服务举措和服务机制的创新,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实现工作快节奏,办事高效率,服务优质化。一是完善市场准入服务机制。要在全面落实首办责任制、一审一核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和拓展上门年检、预约服务、现场办公、跟踪服务等服务模式,把单纯的市场准入服务延伸到更高层面。二是完善信息服务机制。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红盾便民通”系统的应用效能,继续发挥好联合商务网、工商通短信服务平台的作用,免费为企业发布法律法规、政策和产业信息。进一步畅通网上年检和远程名称核准的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企业成本。三是完善融资服务机制。要强化宣传,扩大影响,继续做好动产抵押、股权出质、股权出资、商标权质押等工作,积极搭建起银企合作平台,帮助企业盘活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解决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四是完善企业帮扶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商企业联络员制度,继续开展“走
千家、访万户、解难题、促发展”帮扶活动,帮助各类市场主体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强化监管,依法行政,努力改善支持发展的市场环境
市场监管与行政执法的根本出发点是净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最终落脚点是为优化发展环境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这也是工商部门着力改善“两个环境”的具体体现,更是改善发展环境的重要方面与核心内容。一是转变监管执法理念,正确处理监管与发展的关系。要坚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将履行监管职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作为对经济社会发展更高层次的服务,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保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把政府重视、群众关心、企业关注的问题作为重点,对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健康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三是坚持以人为本,严格依法行政。要深入推行行政指导和行政告诫,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严格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抓好案件集体会审、执法行为监督告知、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制度的落实,营造和谐监管的外部环境。
五、强化监察、严管队伍,努力改善支持发展的政务环境
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治理“吃、拿、卡、要”,治理“庸、懒、散”,治理随意执法的“三项治理”。全系统要引起高度重视,严肃纪律、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切实整肃队伍作风,确保不出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为切实转变队伍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从八月份开始,集中三个月时间,在工商系统开展“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升、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对政令执行、工作纪律、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一是开展大规模的明查暗访。整治期间,县局将组织经常化、随机性、不间断的明查暗访,增加明查暗访频次,扩大明查暗访范围。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即时通报、限期整改;对不作为、乱作为、破坏和影响发展环境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二是严肃机关工作纪律。县局党组成员轮流值班,不定期对机关科室的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差的当场批评。
三是严厉查处违纪行为。凡被上级明查暗访或媒体曝光的违纪人员,将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同志们,让我们团结一致,以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精神状态,开拓创新、奋力拼搏的工作作风,真抓实干,不断改善发展环境,提升监管水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
第三篇:关于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环境监管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环境监管的通知
环发〔200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近来,一些地方相继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给当地经济发展、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国务院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严防发生污染事故,为此,我局紧急召开加强环境监管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电视电话会议,并于2005年12月初组织了全国环境安全大检查。但目前环境污染事故高发的势头仍未得到有效遏制。近日,曾培炎副总理连续两次做出重要批示,要求针对近来化工厂等重污染企业不断发生的排污超标问题,采取硬性措施。曾培炎副总理明确指出,当前环境事故处于高发阶段,一方面要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另一方面要加强环保部门的巡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环境监管,现通知如下:
一、深刻学习领会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工作
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加强环境监管工作。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环境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巡查巡检制度、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采取果断措施,力争将环境污染事件消灭在始发阶段。
二、切实督促企业明示污水排放口,防止偷排偷放
我局于1999年下发了《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发〔1999〕24号),要求地方各级环保部门督促企业进行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设置统一的标志牌。目前,仍有一些排污企业不按规定明示排污口,私设排污管线,甚至偷埋暗管,违法排污。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立即对重点工业污染源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企业违法排污,立即责令其整改。主要化工企业应于2006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其他企业应于2006年底前完成。定期公布排污口设置情况及企业排污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凡1999年后新建、扩建、改建和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必须在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的排污口,否则,地方各级环保部门不得进行“三同时”验收。对私设排污管线或暗管的企业,要立即责令其拆除或封堵,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推进工业污染源在线监控,强化监管手段
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尽快制订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建设规划。要求化工企业必须在2006年底前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造纸、制革、印染等企业也要在2007年底前完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和联网。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未按要求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一律不得进行竣工环保验收,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对未按规定期限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必须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对于故意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设施,或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破坏自动监控设施的,除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外,必须限期改正并予处罚。
四、依法对超标排污企业采取停产整顿措施,加大执法力度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国务院办公厅
2014年11月12日
第五篇。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监管深化“家园规划”、“家园清洁”、“家园整理”和“家园绿化”活动。全面推进村容整洁工作,改善农村卫生面貌,整治美化村庄环境,实现道路硬化、水域清化、空地绿化、空气净化、村庄亮化和家园美化,营造布局合理、建设有序、整洁卫生、舒适和谐的人居环境。力争到2015年,全区400个行政村及经济较发达的自然村,全面完成村容整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