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排调工作经验材料
2015年,**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业务指导下,以“抓好矛盾纠纷排调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立足“三位一体”调解机制的基础位置,努力构建
“调防一体化”工作格局,有力地推进了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到目前,**区、乡(办)、村(居)共设有人民调解组织共69个,人民调解员883名,区三位一体调解中心共调处矛盾3起,五办一乡调解中心调处矛盾纠纷77起,村居化解矛盾纠纷176起。
一、整合资源力量,完善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一是发挥各级调解组织作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层层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调化解工作领导机构。区局成立了以司法局长李金林为组长,分管局长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全区的社会矛盾纠纷排调化解工作。“五办一乡”建立了社会矛盾纠纷排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加大纠纷调处力度,健全调处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充分发挥基层调委会的作用,切实抓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一般矛盾纠纷由基层调委会调处;对于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矛盾纠纷,采取联动联调的办法,组织司法及相关部门共同协作,联合调处,合力解决,基本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居、大纠纷不出乡办。三是整合内部资源,形成司法行政系统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联调联动机制。坚持人民调解工作与律师工作相结合。对一些疑难涉法矛盾纠纷,派出专职律师,协助人民调解组织做好调解工作。坚持人民调解工作与公证工作相结合。对涉及民事、合同、债权、债务等方面的矛盾纠纷,派出公证人员,配合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坚持人民调解工作与法制宣传工作相结合。在调解矛盾纠纷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宣传法律知识,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坚持人民调解工作与司法鉴定工作相结合。对涉及人身损害赔偿、医患医疗等方面的矛盾纠纷,指派司法鉴定人员,配合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坚持人民调解工作与法律援助工作相结合。依法维护矛盾纠纷中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四是积极推进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设。目前交警二大队、区工商局、欣怡电子城、车站工业品批发市场、华龙汽配城、居然之家的行业调解委会已经挂牌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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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是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衔接平台。在诉前告知人民调解。法院在立案接待时,向原告讲明人民调解的优势、特点,告知诉讼风险,将一些未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暂缓立案,先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审查立案。在诉中委托人民调解。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对于有可能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的,人民法庭可以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对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吸收人民调解员参与诉讼调解。二是加强“三位一体”调解中心人员配备。为进一步加强“三位一体”调解中心工作,我局为调解中心配备一名干警及两名专职调解员,通过加强调解人员力量,拓展与当事人有效沟通的渠道,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四、确保人民调解组织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中充分发挥基础性作用
一是在全区开展了内外调解加党员陪调活动。内调就是区、乡(办)、村(居)三级调解组织接待群众上门反映求助。外调就是在内调的基础上前移调解关口,靠前一线调解,现场调解。党员陪调就是每个各调委会在原有调解员的基础上公推辖区内1至2名公正负责的党员参加内外纠纷调解,对调委会的调解工作进行监督。二是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六个环节”,确保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的发挥。第一,发现信息。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组织贴近群众、植根群众的优势,第一时间发现矛盾信息。第二,掌握动态。随时掌握矛盾纠纷发展态势。第三,主动调解。在发现信息、掌握动态的同时,及时做好调解工作。第四,及时反馈。对于重大疑难纠纷在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报告,避免矛盾纠纷升级。第五,积极配合。在政府有关部门介入调解重大疑难纠纷时,人民调解组织积极配合。第六,跟踪回访。对已达成调解协议的矛盾纠纷,做好跟踪回访工作、巩固调解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