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及解决对策

…农业税免征、取消特产税、粮食直补、粮食最低保护价收购等政策出台,农村出现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表现尤为突出。带着这个问题,笔者对全区部分街镇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是没有贯彻落实好党的农村政策、土地承包关系不稳定的反映,已经给农村稳定带来了不利影响,务必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妥善予以解决。

一、今年农村出现的新特点

正当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号文件、省委号文件和市委特号文件的时候,农村出现了多年未有的好形势,主要表现在:

⒈农民种田的积极性高了。农村出现了要田要地的多了,土地撂荒的少了。某年初,全区撂荒面积为万亩,今年月底统计,撂荒面积不到亩。

⒉农民种粮的积极性高了。一是种粮面积增大。前几年,我区早稻种植面积徘徊在万亩左右,今年早稻种植面积达到万亩;二是复种指数提高了,预计今年的晚稻种植面积将达到万亩,接近历史最高水平。

⒊农民对农业的投入增大了。今年农民购买小型农机具、化肥及其他农用生产资料的数量明显多于前几年。

⒋农民收入大幅度增长。据调查,今年农民种一亩稻谷,粮食加价可增收-元、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可增收近元,免征农业税亩平减少支出元。“一加一减”,每亩可增加收入-元,剔除生资价格上涨因素,农民从土地上人平可增收-元。

⒌农民负担大幅度减轻。免征农业税、取消特产税和“两工”以后,全区农民负担资金减少万元不含两场,人平减负元;农民劳务负担为“”,劳平比某年减少个工日。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取消了“一事一议”。全区个村,某年实行“一事一议”的村有个,筹资额万元,今年减少了村,减少了万元,人平少负担元。

⒍干群关系缓和了。过去干部常年找农民收粮催款,要这要那,干群关系紧张;如今干部上门为农民送政策、发补贴、搞服务,干部与群众的距离拉近了,感情融洽了。

二、诱发土地承包纠纷矛盾的主要成因

从调查情况分析,诱发土地承包纠纷矛盾的主要成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⒈承包关系不稳定的纠纷。据统计,实行免征农业税等政策后,区、街两级农经部门共接待因土地承包纠纷而上访的农民人次,此类信访件创历史新高。土地承包纠纷案例虽多,但归纳起来为种矛盾纠纷。

重新要田要地的农民与村里的矛盾纠纷。由于二轮土地承包时,农民负担重、农产品价格低,种田收益低下,土地不俏,二轮土地承包中留下了许多后遗症。一些农民外出打工,口头承诺不要承包地,村里为了不让承包地负担的税费落空,就将其承包地发包给其他农户。现在,这部分打工人员跑回来要田要地。一些农户二轮土地承包时书面申请不要承包地,现在也找村里要田要地。

人多地少的农户与村里的矛盾纠纷。二轮土地承包时,一些地方怕盘泡了,税费任务不能落实,二轮土地承包走了过场;不少地方还没有搞二轮土地承包,农户承包地还是一轮土地承包的基数,多年来一直没有进行调整。现在,人多地少的农户找村里要耕地,人少地多的农户不愿退耕地,矛盾十分突出。如凤凰镇周寨村组农户邱细田一轮土地承包时全家共有口人,承包亩地,现在三个儿子都结了婚并生育了子女,人口增至人,还是原来的亩承包地,税改以前不愿多要土地,现多次找村里要土地,而村里又没有土地调剂。同组农户周三元,一轮土地承包时,全家口人,共有亩承包地,个女儿先后出嫁,现在二人种了亩土地,以前多次找村里要求退出土地,没有退掉。现在村里想将土地调剂出来,他又不给。村里急切盼望搞好二轮土地承包工作,解决人地矛盾的问题。

耕地被占压的农户与村里的矛盾纠纷。仓埠街东岳村个村民小组共多户的亩田地被外环路及外环路绿化带占压,去年村里将每亩元的补偿费全部发到农户,农户没异议。现在,这些农户多次找村里要退掉补偿费,并要村里给他们调剂土地,村里没有土地调剂,因而引发矛盾纠纷。

⒉土地流转不规范的纠纷。随着国家对“三农”优惠政策的出台,农村土地越来越俏。由于以前农村承包土地流转政策不完备、不配套,土地流转行为极不规范,引发了一些土地流转的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区街共接待此类上访人次。

转包转让型纠纷。此类纠纷占整个流转纠纷案件的以上。据汪集街统计,全街农户开发精养渔池面积万亩左右,涉及流转面积亩、农户户。税改前,种田效益不高,渔池开发户找原承包户口头协商,将承包的耕地集中开发渔池,其税费由开发户承担。现在,种田没有负担,还可以得补贴,原承包户要求开发户退出其田地,开发户不愿退,两方发生纠纷。

代耕代种型纠纷。以前,不少农民弃田荒地,外出务工经商,又不承担村级和国家税费。村干部为了使税赋不落空,让其他农户代耕代种,农户又履行了税费义务,且税改时这些面积纳入了耕种农户的计税面积。现在,原承包户回来,找代耕户要自己的承包地,双方发生纠纷。

⒊机动地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的纠纷。双柳街滨湖村为了还债,年将亩机动地以租赁的形式租给了本村个农户,租期年,每亩每年租金元,共计万元,一次性收清了头年的租赁费。免征农业税后,余下年的租赁费,农民不愿按原租赁合同兑现,双方发生纠纷。仓埠街洪山村将亩非计税面积的湖田租赁给本村村民童新安经营,从某年开始,村里每年每亩收元租赁费,租期年,村里收取了前年租赁费,偿还了村级债务。童又将其租赁的机动地发包给本村户农民经营,每年每亩承包费元,双方订立了承包合同。现在这些农户上访到市里、区里,要求不交承包费。

⒋机动地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纠纷。这里有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机动地由集体开发渔池、果园,作为其它承包方式发包给农户经营,每年每亩承包费一般在元,当时农户抢着承包,有的还是通过竞标承包的。现由于免征农业税、取消特产税,承包户不愿履行原承包合同,纷纷上访,要求免交或少交承包费。另一种情况是未开发的机动地作专业承包发包给农民经营,每年每亩收-元左右的承包费,现在承包户也不愿履行原合同,要求免缴承包费。

⒌“两补”带来的新矛盾。

粮食直补后出现的新矛盾。粮食直补理应是在现有耕地上(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种植粮食作物的享受直补。我区粮食直补是按原计税面积补贴的,实际操作中剔除了多种经营生产的面积,这样,不利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部分农民对不能按原计税面积得补贴而有意见。另一方面,一些在非计税面积上种粮的农户对得不到粮食直补也有意见。

良种补贴后出现的新矛盾。良种补贴理应是在耕地面积上种植优质粮食作物品种的面积享受的补贴。我区部分街镇的低凹湖田湖地和部分街镇小型农场、农科所的面积以前未纳入农业税计税面积,各地将这部分耕地作为机动地发包给大户经营,其中大部分耕地还是种植了水稻,这部分种粮农户不仅得不到“两补”资金,还要缴纳承包费,明显有失公平。

三、解决土地承包纠纷矛盾的对策

针对当前农村土地出现的“四大纠纷”和“一大矛盾”,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农村实际,特提出如下解决对策,供商榷。

一因势利导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二轮土地承包时,土地不俏,延包工作不完善。现在土地俏了,有利于完善二轮土地承包工作,我们要因势利导,把调解土地纠纷与完善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结合起来,把调解土地纠纷与完善土地流转合同结合起来,做到调解一例纠纷,完善一批农户的二轮土地承包手续和土地流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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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领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二轮延包政策,及时提出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具体措施。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村组要切实承担起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责任。经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抓好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加大土地承包纠纷的调处力度。要高度重视土地承包纠纷的上访接待工作,消除对立情绪,及时调解纠纷,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当地,消化在基层。

二是要坚持不懈地抓好二轮土地延包的工作。要建立工作专班,切实解决好二轮土地承包工作中的遗留问题。搞好二轮土地承包、稳定承包关系是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矛盾纠纷的主要措施。

三是各级领导要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采取对策,不断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