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典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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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抓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村民自治,创新矛盾纠纷消化机制随着农村改革发展的深入,基层社会的矛盾纠纷越来越多。就我镇来说,2013年上半年排查的矛盾纠纷60余起,而近十年来,我镇排查化解的比较突出的矛盾纠纷多达800余起,这样多的矛盾纠纷,如果村级没有自我消化的能力,村支两委对本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闻不问”,单靠镇党委、政府去解决这些矛盾纠纷,我们在人力、物力、时间上都消耗不起,“长此以往”,基层党委、政府也会再“既当爹”、“又当娘”的“泥潭”中陷得越来越深,难以改变社会管理工作中“被动应付”、“顾此失彼”的局面。而且,这种被动应付的方式也不符合改革发展的要求,不符合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在农村,探索村民自治自我消化矛盾纠纷,是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工作。在农民自治意识淡薄,村民委员会软弱涣散的情况下,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发挥村支部在综治维稳上的第一线作用,通过基层党组织的力量,推进村民自治,提高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有效消化村内的矛盾纠纷,是创新矛盾纠纷消化机制的新思路,新办法。我镇从加强村支部组织能力建入手,集中建设好村支部委员会,一是选好用好村支部书记,把各村党员中党性意识最好,组织能够最强,群众基础最好,文化程度最高,工作最负责任的人推荐出来,通过民主选举当选为村支部书记;二是发展好支部委员会成员,将村内优秀党员吸引到村支部委员会中,在村内的年轻才俊、尤其是大学毕业回乡创业的大学生,中专生、卫校生中大力培养发展党员干部接班力量,将新生力量吸引到村支部委员会中;三是加强支部组织能力建设,创新镇党委对各村支部的管理模式,通过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定期召开组织工作会议,建立村支部会议、工作制度等,逐步提高村支部的组织能力;四是落实村支部综治维稳工作责任,发挥党员干部在化解矛盾纠纷上的中坚作用。通过村级组织建设,在发挥党支部综治维稳和矛盾纠纷化解基层一线作用的同时,有力推进村民委员会的组织能力建设,提高村民矛盾纠纷调解自治的意识和能力。近年来,在村支部的推动下,我镇各村都成立了人们调解委员会,综治维稳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逐步纳入村民自治的重点内容,很多村将矛盾纠纷调解写入《村规民约》,制定了村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形成了长效工作机制,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常态化,大大增强了村级自我消化矛盾纠纷的能力。2013年上半年,我镇排查矛盾纠纷62起,目前成功化解了47起,一般性的矛盾纠纷主要都是村民委员会调解化解,有效减轻了镇级调解工作的压力,使镇党委可以抽出力量来集中化解重大突出矛盾纠纷,有力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全镇上半年来没有发生一例群体性事件和群体性上访,继续保持了无人赴京、到省上访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