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推进公司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办发〔2017〕9号)、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和省国资委党委《省国资委企(事)业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其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中心组学习作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在职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作为加强企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措施,作为建设学习型企业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紧紧围绕公司改革、经营发展、党建工作的中心任务,着眼于学习领会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着眼于用科学理论指导解决公司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着眼于加强党委的自身建设,大力提高企业领导人员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管理水平、工作水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提高学习力、执行力、协调力、创造力、自控力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第四条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委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促进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并取得实效。

第二章学习的组织与领导第五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组成,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扩大参加学习的人员范围。

第六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为党委书记,副组长为党委副书记,中心组秘书由党群工作部主任担任。

第七条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检查学习工作笔记。副组长协助组长抓好中心组的学习,组长外出时,副组长履行组长职责,确保学习制度,学习计划的贯彻落实。学习秘书主要职责是做好学习服务保障工作,完成组长交办的有关工作,提醒成员定期完成相关学习计划,并定期(每年12月底)将中心组学习情况及时上报集团党委宣传部。

第三章学习的内容与方法第八条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是: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国家法律法规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党中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经济理论、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知识

(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意识形态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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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建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理论学习档案,记录领导干部参加培训进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留存每年撰写的理论学习体会文章和获奖情况、考核结果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经xx公司党委会审议通过,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实施细则由xx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说明。《xx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2018〕1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