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验
健全组织完善网络
努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某某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坚持“抓住两个环节、突出三项创新、实现四种转变”的工作思路,大力加强组织网络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止目前,全县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786起,已调处784起,调处成功率99.8%,实现四无目标(无集体访、无越级访、无信访积案、无民转刑案件),为维护全县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一、抓住两个环节,全面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网络
某某以纵横两条组织网络线建设为重点。一是构筑垂直到底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线。某某委、县政府专门下发了文件,明确规定,由乡镇、村和安全文明责任片三级综治机构分别成立调解中心、调解站、调解组,乡镇调解中心由乡镇综治办主任兼任中心主任,以司法所、信访办、公安派出所、法庭、法律服务所、法律事务所的负责人为副主任。村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任村调解站站长,专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村级安全文明责任片片长任调解组组长,负责本片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业务管理方面,全县建立了以民间纠纷调处率、群众满意率为主要内容的目标考核责任体系,每年与乡镇、村、片逐级签订责任书,由县调解中心实施百分考核。去年以来,全县共设立12个调解中心、236个调解站、1000多个调解组。通过加强垂直线建设,乡镇、村、片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的工作联动性显著增强,确保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基层有人管、有人干。二是铺就延伸横到边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线。针对过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左右协调不力,易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某某狠抓了县直、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建设,建立了一条“左右衔接、配套联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线。在推行“点、线、面”立体工作法过程中,将乡镇、县直综治组织享有的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表彰批评、处分建议、一票否决建议、领导任免建议权等项权力内容,部分分解量化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面,并由综治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兼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的领导,实施“一岗双责”,从而改变了以往各级调解中心指挥不动、协调不灵的现象,树立了乡镇调解中心在综治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形成了以县直为龙头、乡镇调解中心为骨干、辖区单位密切配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
二、突出三项创新,全面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运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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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是实现了上访调处向回访调处的转变。为了巩固上访调处成果,某某制定了跟踪回访制度,通过定期走访有关当事人,对处置不合理、群众不满意的矛盾纠纷,责成有关单位重新处理,防止反复或留下后遗症,巩固处结成果,力求做到“息事宁人”。如某某村一村民,因对村干部有意见,曾几次煽动群众到县里上访。在回访过程中,当了解到他老年丧子、儿媳改嫁、近年来生活十分困难时,便建议村里减免了他的“三提五统”。该村民十分感激,不但打消了自己再次上访的念头,还积极主动的配合政府做其他上访群众的工作。
三是实现了无序调处向有序调处转变。对各种矛盾纠纷按性质决定牵头单位,同时还推行“首问知情制”,规定不论哪个部门、单位,凡第一时间接到矛盾纠纷情报信息,都有责任上报县信息中心,同时落实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责任。从而推动了县、乡、村、组四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正常有序的运转。
四是实现了面上调处向源头治理转变。某某在深入开展讲案学法的基础上,以镇村文化站、文化夜校等为阵地,采取生动活泼、形象具体,群众乐于接受,乐于参加的先进事迹报告会、法德知识竞赛、讲故事等形式,进行法制与道德教育,提高基层群众的法律素质和道德观念,从源头上消除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源,达到了治本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