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群体性纠纷的成因与对策
一、群体性纠纷的特点1、聚众性。xx离城区较远,接受城市幅射的能量较弱。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特别是河西地区的开发,xx已成为发展资源优势项目的重点,雨花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开发,街道、行政村的招商引资,一批经济项目落户xx。由于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一样,执行也较灵活,老百姓不理解,对补偿提出过高期望值,加之劳力安置问题比较突出,往往形成“人多势众”到村、街道上访。
2、多元性。群体性纠纷涉及面比较宽,常引发多种利益的矛盾纠合在一起。一般来说都有人操纵,有的是泄私愤,有的是图报复,不明~的群众受少数人鼓动跟着起哄,“鸡子扒出来鸭子有份”堵门、堵路、堵厂,有的甚至是在群众中集资形成上访“专业户”,还有的是集资请“代言人”,形成多元化。
3、突发性。“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些纠纷起初是涉及一小部分人的利益,在处理过程中极易触动一个地段利益,在信息网络不够健全的地区信息不灵,群众纠纷起来后,思想准备不足,感到突然性。例如,西来队拆违一事,后上升整个生产队,为达到其他目的而突然集体上访。
4、反复性。群体性纠纷错综复杂,要经过调查,要经过研究才能慎重处理。往往群众等不急,要求当即表态,当即解决问题,以“到市里上访”为由进行要挟,重复上访。例如古雄村林业队部分群众对干部作风不满,先以土地被砖瓦厂占用为由(当初有书面协议),多次到村、街道上访,做了工作稍平息后又到市里上访。
二、群体性纠纷的成因1、干部思想作风对群体性矛盾有重要影响。市场经济条件下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方法和计划经济时期不一样,群众对干部的依赖日渐淡化。新形势下怎样密切联系群众,实践“xxxx”的思想还没有定型的新思维、新模式,领导方法还停留在原有的行政指挥占主导地位,和群众的距离及群众的要求不相匹配。少部分人在压力下有大干快上,追求政绩的愿望,但又缺少执法意识和本领,群众起来以后感到办法不多,无能为力。
2、少数人蛊惑人心,混淆视听。群体性纠纷一般以补偿、劳力安置为核心,直接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只要有人出头煽动,蛊惑群众就会起来。幕后操纵者也是形形色色,有的对干部有意见,在的报私仇;有的想出头,证明自己的能力,想当干部;还有的想牟利。而真正群众不懂法或知之甚少,被迫参加随大流。今年5月,落星五胜三队在少数人的策划下,以土地补偿费太低和安置为由,组织了近百人,封堵了五环管桩有限公司大门并冲入厂区,公安机关介入才平息事态。
3、工作不细,透明度不够。随着城建项目增多,征地补偿政策规定项目也很多。往往由于我们工作不细,缺乏深入细致宣传,加之程序不规范,被群众误解,造成群众的逆反心理,往往好事没办好。有的同志出发点是好的,考虑到自己工作的一面,忽视群众的一面,往往事情欲速则不达,反过来再考虑群众利益,这种“夹生饭”在群众中造成了“不~不给钱,只要闹就给钱”的恶性循环。同时也诱惑了一部分参加进来。例如:205国道施工要动用群众的水泥地,开始工作人员认为动了以后我们用彩砖给铺上,不需要补偿,但群众不同意,起哄阻止施工7天,实在开展不下去了,反过来又给群众补偿。
4、缺乏可行性论证体系。项目上马之前论证不细,缺乏风险预测和对策,继而导致企业破产、倒闭,引发职工上访。兴宁制衣有限公司投产时间不足一年,企业严重亏损倒闭,欠工人工资20多万元,工人数次集体上访村委会及区主管部门。在法院介入处理后,矛盾才得以缓解。
三、群体性纠纷对策稳定有长期稳定和短期稳定之分,有表面稳定和实质稳定之别,这要看我们是追求什么样的稳定,如果只追求短期稳定和表面的虚假稳定,那么我们不可能得到真正的稳定。以下是我们在实践中探索的一些解决对策,是否起到“预防矛盾”功效,还有待检验。
1、强调领导责任机制。群体性纠纷比较复杂,抓住了领导责任制就是抓住了“牛鼻子”,一是抓学习教育,把“xxxx”思想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改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密切鱼水关系。二是抓责任制的落实,街道工委已经明确党(总)支书记是稳定第一责任人,各村要健全稳定网络,明确责任人具体抓。实践证明拆迁补偿是群众最敏感的事情:
一、多与群众交流,倾听群众意见,树立干部在群众中的信任感和亲和力。其目的要从心里和情感上与他们打成一片,达到消除隔阂,取得在发展问题上最广泛的支持。南京桂花鸭集团落户xx,当地不少群众认为该企业的生产必将影响生活环境,硬是反对该企业的建设。后来组织群众代表30人到该企业参观,了解了企业的工艺流程,便不再有起初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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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如何依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实践性作为,来推动法律不断完善,使街道各项事业向依法运作转变。
xx街道司法所
xx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