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多元化解创新分析
摘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加快创新建立医患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必然要求,是建设法治中国、平安中国的迫切需要,是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的重要内容。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医患纠纷的特点规律,创新思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源头预防、多元化解、联动服务。要以“引出去、请进来”为目标,建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医患沟通调处中心等小平台,融入诉讼与非诉讼服务中心等大平台,建立健全医患纠纷多元化解组织体系。以创新为动力,建立健全源头防范、排查预警、分析研判、专业化解、协同化解、应急处置、舆情应对、人才建设和智能服务等机制,切实提高医患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成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法治获得感和安全感、幸福感,彰显我国人民司法、医疗卫生制度的优势。
关键词:医患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
为应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社会矛盾纠纷(包括医患纠纷)多发多样的状况,2015年底中办、国办出台《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5〕60号),为创新建立医患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提供了政策保障。
一、充分认识创新建立医患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义
第一,创新建立医患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的具体行动。加快建立科学高效的医患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使医患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以更好地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第二,创新建立医患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建设法治中国、平安中国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建设法治中国、平安中国提出了一系列目标任务,创新建立医患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法治中国、平安中国的重要举措。第三,创新建立医患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必然要求。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把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贯穿到医患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安全感、幸福感。第四,创新建立医患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健全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的重要内容。多元化的纠纷主体及需求、多样化的利益冲突、医患纠纷本身的复杂性以及单一解纷方式各有优劣,都需要深化解纷方式供给侧改革,建立医患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
二、创新思路,加快建立医患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如何界定医患纠纷。官方文献一般将医患纠纷称为医疗纠纷,而社会上多用医患纠纷这一概念[1]。这两个概念既有联系也有区别,有时指向一致,即医患双方之间发生的纠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见该条例第二条)。医患纠纷的含义更具包容性,也更符合社会现实状况。如“百度”中医患纠纷的概念,“指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纠纷。医患纠纷包括基于医疗过错争议产生的医疗纠纷,也包括与医疗过错无关的其他医患纠纷(如欠付医疗费的纠纷、对疗效不满等等)。将医患之间的纠纷称为医疗纠纷,既容易让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陷入身份“囚徒困境”,也容易让患者认为既然叫医疗纠纷,顾名思义医疗机构一定有过错或诊疗存在瑕疵,有时还不能体现医患双方的平等关系,徒增化解难度。国外也多用医患纠纷这一概念。
(二)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让全体人民公平获得。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加强人文关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政法部门和解纷组织要加大便民、利民、惠民工作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快捷的医患纠纷解决渠道和一体化高品质的服务。
(三)树立源头预防理念。“最好的治疗也比不过提前预防”。强化源头治理,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加强医疗风险管理,加强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培训,及时消除隐患。卫生、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和专业解纷组织要关口前移、以防为主,主动到医疗机构开展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等源头防范工作。
(四)树立多元化解理念。医疗机构和解纷组织有担当并非单打独斗,借力才能聚力。构建医患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与政法综合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相协调,与现代社会治理相适应,彰显和谐理念和良法善治理念,创新诉源治理机制,由双方当事人自行选择纠纷解决方式,多种解纷方式并用,为法院减轻受案压力,为当事人减轻“讼累”[2]。
(五)树立联动服务理念。梳理制定化解方式清单,加强非诉讼、诉讼、信访等方式的有机“联动”和“补强”提效,实现医患纠纷“递进式”分层过滤、流转互通、效力互认。打造规范化、集约化的医患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如江苏省南通等地设立的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医患纠纷理赔中心,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人民法院快立快办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保险、银行等也提供快速理赔、支付服务。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3]莫小松.“一站式”捆绑联调化解矛盾法制日报[N].2013-12-11.
[4]赵大为、翟敏.“无讼淮安”在线多元调解平台运行[N].江苏法制报,2019-09-04.
[5]罗莎莎.“江苏微解纷”服务平台正式上线[N].法治江苏,2019-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