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创建州级文明单位申报材料

马关县林业局创建州级文明单位.

申报材料

文山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根据州、县文明委关于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的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林业事业持速、健康、快速发展,更好地为全县经济建设服务,我局在县文明委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创建一流林业队伍,加快马关林业发展”为宗旨,部署开展了创建文明单位的活动,取得比较显著的成效,现将创建工作汇报如下。

一、概况

马关县林业局成立于1980年,主要承担造林绿化、森林防火、林政管理、农村能源建设、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林业工作经验,为马关的经济建设和生态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局机关内设秘书股、资源林政法规股、计划绿化营林股、森林防火办公室,在职干部职工32名,其中党员25名,是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素质好的队伍。我们一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业务服务和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班子、队伍、作风”建设为重点,在做好林业各项工作的同时,扎实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基本业务建设,并取得了一定成绩。1998年马关县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称号;1999年,县林业局被中国共产党文山州委、州政府命名为“州级文明机关”;1999年以来,县林业局先后6次受省林业厅、州林业局及县委、县政府表彰。县林业局以开拓创新、扎实进取的精神风貌树立了马关林业的良好形象。

二、求真务实,深入开展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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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职业道德素质我们始终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大力倡导爱岗敬业的精神,提高职工的道德素质。林业部门是一个直接涉农的部门,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工作中,我们始终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作为工作的落脚点,要求干部职工接待群众来访,必须做到“有一张笑脸,有一杯热茶,有一片真情”,同时,推行《首问首办责任制》、《政务公开制》、《岗位责任制》等一系列制度,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塑造“热情服务,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

(三)强化制度建设,推进民主管理

为把我局建成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林业机关,局班子按“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的思路,建立起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工作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规范人,使机关作风步入制度化良性轨道,实现单位管理的民主科学。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以群众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及重大事项为重点,将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廉政规定、职责权限等向社会公开,并就职工较为关注的接待费、车辆维修及燃料费等定期在职工大会上进行公布,使广大职工有充分的知情权,有利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同时,制定出《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公开承诺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岗位奖惩考核制度》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规范了全体干部职工的行为,做到责任明确,奖罚分明,实现了用好的制度管理人、教育人、规范人,使我局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