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与林业经济效益分析

摘要。调节生态环境保护与林业经济效益之间的平衡,既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要求,同时也是我国林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之路。本论文通过探讨我国林业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分析我国林业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失衡的原因,包括林业分类管理体制不健全、政府相关工作开展不到位、大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弱以及林业自身的监管能力差。针对分析的原因,提出生态环境保护与林业经济效益平衡的建议,包括健全林业开发与保护并重的体制、加强政府的管理职能、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以及完善林业监管的体制。

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林业经济效益;平衡;策略

生态环境保护与林业经济效益之间是相互作用的关系,党的十八大以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逐渐成为社会共识,由此可见,保护生态环境就是发展林业经济,林业生态保护能力的提升,也是自身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与林业经济效益之间存在着明显失衡的问题,在林业经济市场化的过程中,滥开滥采的问题依旧严重。在此背景下,本论文通过分析林业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问题,提出两者发展之间的平衡策略,为我国林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能力的提升提供参考。

一、有关我国林业经济效益概述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不断提升,作为家具、建筑、装饰品等行业的主要材料支撑,社会大众对林业经济的需要越来越高,同时,这种需求也成为林业经济市场化发展的重要动力,关系着林业经济的效益实现。林业经济的效益就是指林业经济在市场化发展过程中,通过对林业资源的利用,将加工之后的成品投入到市场的营销之中所获得的利润总和。作为有着自身特殊性的经济体,林业经济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也是相应而生的,经济效益的实现既要依赖于自身的创新发展,同时也要依赖于作为基础环节的社会效益。在林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市场化的介入,也出现了过度偏重经济效益的现象,由此导致了对林业资源的不当使用,缺乏对林业资源的保护意识,进一步导致森林生态的失衡。这主要是与我国林业经济发展粗放化、单一化相关,在巨大的市场需求刺激下,一方面我国多数林业经济体的产业链仍然相对单一,产品创新能力不足,经济效益实现所依赖的环节有限;另一方面,在林业资源开采的过程中,缺乏护林、种林的意识,影响到林业资源总体的经济效益水平与能力。

二、生态保护现状分析

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我国对生态保护的力度不断加大,生态保护的意识不断提升,总体推动了我国对生态保护能力的提升。林业资源作为我国生态保护的重要构成,关系着我国生态保护目标的实现,同时也影响着林业经济效益的实现。近年来,我国有关林业生态保护的制度逐渐完善,落实了林业生态保护的责任制,明确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原则,逐步探索在林业经济效益与环境保护能力之间的平衡发展策略。但是,我国当前的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依旧存在一些细化层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就是林业经济的发展对林业资源的压力依旧存在,社会大众对林产品的需求与林业资源的保护之间的矛盾依旧存在,这直接影响到我国林业生态保护与经济效益之间良性循环构建的速度。

三、当前林业经济效益与生态保护平衡失调的简要分析

(一)林业分类经营管理体制的弊端。分类经营管理体制是我国林业长期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体制,但是,在林业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背景下,这种体制也逐渐呈现出了不足,影响到我国林业经济与林业保护能力之间的平衡关系构建。一方面,分类经营管理的主要内容就是林业经营与保护的分离,林业经营主要依托与市场化的林业企业,林业保护则主要依赖于政府的管理,这直接导致了两者之间的互动能力较差,影响到两者之间的平衡关系;另一方面,在林业经济效益的催动下,部分地区仍然存在偏重林业经济效益的发展的问题,尤其是在一些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依托林业经济拉动地方经济的观念依然根深蒂固,甚至存在林业生态保护形式化的问题。

(二)政府相关工作开展不到位。林业生态环保的背景下,我国政府对生态保护的相关工作开展不到位,也影响到林业经济效益与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平衡关系构建。林业资源的生态保护,既需要政府的长期宣传,同时也需要政府职能的有效发挥,通过相关政策制度的建立,调节林业资源保护与林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但是,从当前我国林业生态保护的现状来说,存在着政府宣传不到位、政策针对性不强的问题,既影响到自身职能的发挥,同时也影响到生态保护能力的提升。

(三)大众生态保护意识有待加强。林业经济效益与林业生态保护之间平衡关系的构建,也依赖于大众的生态保护意识,我国社会大众当前虽然意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但是这种认识相对较为宽泛,具体到林业资源上的生态保护意识相对较差。根据林业生态保护中的大众主体,这种问题主要存在两方面。首先,我国林业地区的社会大众对生态保护意识相对不足,林业地区的居民多数以来林业资源进行发展,其在发展过程中依旧缺失科学使用的意识;其次,林业产品在社会上有着普遍的需求,我国大众缺乏对林业资源的循环使用意识,在林产品更新换代的过程中,直接将更换前的产品进行处理,社会发展中缺乏废弃林产品回收机构,影响到林产品的循环使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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