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作出重要部署,为全面加强政府建设、完善国家行政体系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重大意义,认真落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目标任务,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重要保障。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持续优化,对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增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面对新时代新使命,必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一)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政府是国家治理的主体之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使政府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这就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不断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坚决克服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现象,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紧紧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核心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就要求抓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这个关键,将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起来,更加尊重市场经济一般规律,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大力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同时要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有效弥补市场失灵,着力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三)紧紧围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各级政府的根本宗旨。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对美好生活有更多新期待。这就要求把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放在更突出位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优化政府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各级政府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承担着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职责,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就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

二、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作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牛鼻子,是一场从理念到体制的深刻变革,要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拿出更大的勇气、更多的举措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以简政放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以放管结合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以优化服务为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增添便利,加快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一)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在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基础上,编制和公布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边界,是促进政府部门更好履职尽责的重要举措。要以推进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加快编制国务院部门权责清单,完善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系统梳理国务院部门权责,逐项明确行使主体、权责名称、设定依据、履责方式等内容,确保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各级政府部门权责事项,逐项制定完善办事指南和运行流程图,明确每个环节的承办主体、办理标准、办理时限、监督方式等,提高行政职权运行的规范化水平。权责清单要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动态调整,不断完善国家机构职能体系。

(二)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和普遍赞誉。随着我国迈入新发展阶段,要进一步通过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加快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改革步伐,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降低就业创业门槛,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全面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一视同仁对待在中国注册的企业,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政务失信责任追究,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对标国际一流标准改善营商环境,加强与国际通行经贸规则对接,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健全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服务体系,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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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围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好的政务服务体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统一,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推动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要素在国家、省、市、县四级四同,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促进政务服务规范运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布局和服务,梳理和再造政务服务流程,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让市场主体和群众来评判政务服务绩效。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加快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继续提升一站式便民服务点等线下服务功能,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多地跑、折返跑问题,降低社会运行成本。

(二)深化政务公开。政务公开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使政府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的有效手段。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政务公开的广度深度稳步拓展、制度体系日趋完备、功能作用不断增强。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稳步推进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公开,便于公众查询获取,促进制度有效执行。加快构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体系,重点推进教育、卫生健康、公用事业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健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推进基层办事服务公开透明。加强和改进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强化政务舆情回应,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

(三)深化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改革。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是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重要桥梁纽带。要按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进一步厘清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边界,全面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切断利益链条,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制定修订相关标准和政策文件,推动行业企业自律,维护行业企业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自主运行、有序竞争、优化发展,使其真正成为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依法整治红顶中介,放宽中介机构准入,破除服务垄断,规范收费行为,完善中介服务执业规则和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公开透明的中介服务市场。通过更好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作用,更大便利投资兴业、助力创业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