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建设工程系统综合监管的途径
驻经济发展局纪检组监察室课题组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工程建设项目不断增多。2008年以来,晋江市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立项、开工、竣工的工程建设项目达600个,其中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超过450个,项目投资总额达30多亿元。工程建设领域因其资金流量大、监管体制机制尚需不断完善,往往成为腐败易发高发、人民群众密切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
近年来,晋江市作为全省经济发展最快最好的县级市,面对着重点项目多、战线长、涉及面广等特点,为积极应对工程建设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任务,应紧紧围绕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以构建综合监管体制为着力点,创新思路,积极探索系统综合监管。开创全市工程建设程序透明、管理规范、信息公开的良好局面,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跨越发展。结合这两年来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经验谈谈探索建设工程系统综合监管的几个主要做法。
(一)筑牢前期管理防线,切实解决“准备不足”的问题加强工程项目建设前期管理,是有效防止建设程序混乱、项目准入竞争准备不充分,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监管的根本前提和重要基础。为此,应坚持提前介入,关口前移,对项目前期工作实行全过程管理,为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和进入有序竞争打下良好基础。
1、建设晋江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库。参照省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成立一个晋江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库,专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前
期管理等工作。对项目库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每年第四季度就开始由各相关部门根据项目建设规划向投资主管部门申请下一年度项目入库,所有项目必须经投资主管部门组织会审后才能批准入库,入库后才能立项。
2、必须坚持阳光科学决策。加强立项论证,确保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凡政府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先经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初步设计论证才能批复立项。未经获得立项批复的项目,不得安排财政资金。必须始终不移的坚持实行阳光决策、开门决策。对一些密切关系民生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决策,可以在报刊媒体上征求公众意见,聘请市民作为观察员,实行市民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制度。允许不同阶层的市民代表各抒己见、建言献策,可以切实的提高政府决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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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控制转包分包。应切实加强对工程实施过程中中标单位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中标企业转包和违法分包;必须落实现场监管责任,加强对施工企业、建造师、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
2、严格控制工程设计变更。必须严格工程变更审批管理程序。政府投资项目发生特殊情况且不是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或工程量增加,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并提供相关资料,经项目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和设计、监理单位及行业主管、投资主管、审计、财政部门共同确认。项目建设只有因政策性调整、不可抗力因素或不可预见因素需要且可以进行工程变更的,必须由项目建设单位事先提出变更方案,按规定程序报原审批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工程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