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延期复核需要材料
特种作业人员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区别
依据: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005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2010以上依据确保有效适用。
1、定义: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可以简单的理解为:作业人员操作的环境或者操作的行为会发生较危险的后果和操作的对象为特种设备的人员为特种操作人员。注重的是人员作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可以理解为:指操作特种设备和特种设备紧要相关的人员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注重的是作业对象是特种设备。主要有三类:特种设备操作员,特种设备制造人员,特种设备管理人员。
2、区别:
a:培训考核考核发证机关:
特种作业人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是由安监系统认定的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由安监系统组织考试,其培训机构虽经认定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是由质监系统的下设事业单位如锅检所、特检所组织培训,质监局的下设行政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科组织考试发证的b:范围不同
特种作业人员:新规中减少了一部分原属于特种设备操作,如大型游览设备、起重机械等但是部分又有重叠。c:管理部门:
特种作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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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钩)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口、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17)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它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