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调研汇报材料

煤矿安全监管调研报告

一、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有关情况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监察一股、监察二股、执法大队及办公室,其中由监察一股负责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及工业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我局现有公务员编制4名(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监察一股股长),执法大队参公编制6名,在编5名,均抽调在各股室混岗工作。监察一股除股长外,仅有一名与执法大队混用的工作人员。但目前我局尚未配备总工程师,也无专业技术人员,监管人员数量不足,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

我局执法装备情况较差,目前仅有1台笔记本和便携式打印机用于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及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管,全局有2台公务用车,其中1台公务车车况较差。每年煤矿安全工作经费10万元左右,今年政府预算了30万元的瓦斯综合治理经费。

我局聘请了4名驻矿安监局,对辖区内的5家煤矿企业进行驻矿监察。组织驻矿安监员学习了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并参加培训,取得《省安全生产监察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证书》。实行驻矿制度,每月到矿不少于20天,下井不少于15次。实行驻矿日志,工作日每天记录其工作情况,发现较大及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驻矿安监员实行轮岗交流制度,原则上1年轮岗一次。

二、煤矿安全监管情况

今年,我县煤矿监管重点工作主要包含以下方面。严把煤矿复产验收关,全面贯彻落实国办99号文件要求,深入开展“双七条”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煤矿攻坚战,做好小煤矿关闭退出,深化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严肃煤矿事故查处和警示教育。我局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报批的执法监察计划,并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对煤矿企业进行监管。今年,我县煤矿企业仅两家通过复产验收程序,其余三家煤矿企业未达到复工要求,均未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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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强力推进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各项工作,不断增强煤矿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二)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努力充实县安监局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人员,配备总工程师二是加强执法监察力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监管工作台帐三是严把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关,严格标准和程序,对隐患整改不彻底的煤矿,一律不予复工复产

(三)认真开展煤矿“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