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调研措施

一、**区农村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的现状

(一)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状况。现行的人民调解组织是在法院指导和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与指导下进行工作的自治性组织,主要是调解公民之间有关人身和财产权益方面的争执。当前**区的调解组织在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与指导下开展工作,一是调解组织参与调处方面,**区普通民间纠纷由专门的基层调解组织分级进行调解,具体由乡、村、组调解机构和人员,对简易纠纷能直接调处的,由组调解员调处,对较大的纠纷由村调委会调处,对于村一级无法调处的疑难纠纷则交由乡一级调委会调处。二是调解制度方面,全区各村调委会普遍建立了调委会及调解员调解责任、纠纷登记、廉洁自律、调委会学习与工作例会等项制度

(二)矛盾纠纷调处保障机制状况。乡镇调委会均设有专门的调解室,村级调委会基本达到有办公室、有牌子、有章子。

(三)矛盾纠纷调处机构、队伍状况。乡村已普遍建立调委会,每个调委会均配有主任和调解员,人员一般为兼职兼任,村民小组还相应建立了联调的调解网络,一般构成为在行政村建立调委会,配备主任和副主任及调解员,在村民小组建立调解小组,配备小组长和调解员,基本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调解网络。

(四)当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的薄弱环节一是有的村调委会办公条件简陋,交通通讯工具短缺,有的调委会还没有办公室或调解室、没有牌子,有的村、组调解员网络建设也还不够健全;二是保障不足,吴忠市应把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落实到位。由于乡村调委会的调解工作专项经费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经费无法落实,许多调解组织无法支付调解员误工补贴(或工资)及一些办公等费用,难以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运作不够规范。许多调委会调解员在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存在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的制作上不够规范的现象。有的重实体、重实际问题,轻程序。有的甚至没有制作调解材料;四是一次调解成功率不高,反悔多,重复工作多。

二、构建**区农村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中遇到的问题

一是信访总量高位运行,越级上访问题仍然突出二是群体事件数量上升,有组织的群体行动趋势增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联合越级进京上访增多三是社会矛盾相对集中于群体利益的诸多方面,主要是对拖欠奶款、占用农民土地补偿、拆迁等问题的补偿不满四是矛盾主体多元化,涉及城市、农村、企业、机关、学校等诸多领域和不同群体五是由于过去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造成一些利益群体情绪激昂,行为激烈六是突发的群体性事件数量迅速增长,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三、**区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设的建议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在市委政府领导下,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在具体方法上,建议要把握以下八个方面:

(一)建立国家、省、市(县)、乡镇、村五级社会矛盾纠纷预测、评估、化解机制。按照“预防在先,警示在前”的原则。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上,建立信息、排查、回访等预防机制,变事后处理为事前化解,变被动调处为主动预防。定期对本地区社会不稳定因素进行深入调查研究,进行排查,特别在区市“两会”、春节元旦、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之前和期间要分门别类逐一分析各类不稳定因素产生的社会、历史、现实根源,表现形式、发展特点。对于有可能酿成群体性事件的矛盾构成因素,要进行重点认真剖析,尽快采取坚决果断措施,依靠广大群众化解矛盾,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将群体事件及时解决在萌牙状态。

(二)健全矛盾纠纷调处责任机制。人民内部矛盾激化而导致的群体性事件都有一个酝酿、发展的过程,都不是简单、孤立的,是与我们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大量问题紧密关联的。我们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须联系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解决问题。要紧紧抓住对人民群众的态度这个根本,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群众观念、宗旨意识,处理问题、开展工作要真心实意地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六项原则:一是为党负责、为国家负责、为人民负责的原则。二是切实关心群众疾苦,一切为了群众的原则,变群体“上访”为领导干部“下访”,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主动深入群众,贴近群众,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问题三是尊重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原则

第二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今年以来,我局把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作为维稳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从四个方面入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使原有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更加完善和科学。

(一)健全责任机制。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矛盾纠纷发生地的责任,并进一步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建立部门责任追究制度,对作风扎实、能力出众、成绩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责任心差,作风浮夸、应付了事的及时撤换。

(二)健全层级管理机制。即由乡镇农经站负责调处乡镇疑难和村调委会久拖不决的纠纷,防范调解机制。

(三)健全运作机制一是继续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二是建立信息、排查、回访等预防机制,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上,变事后处理为事前化解,变被动调处为主动预防

(四)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把党支部这个战斗堡垒建设好。一是进一步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组织建设,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稳步推进基层

1民主政治建设,继续抓好基层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三是大力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提高基层干部的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认真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教育各级干部树立“职务的本质是责任”、“领导就是服务”的意识,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促进思想作风转变。

第三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特克斯县第五小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预防和减少犯罪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学校和谐、教学秩序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范围:

1、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

2、有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

3、有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苗头、隐患;

4、师生、群众比较关注,反映强烈的相关问题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相关制度:

一、定期排查制度

(1)、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在规定期限内,认真妥善地处置化解职责范围内的各种矛盾纠纷。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每学期召开一次协调(3)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报表制度,将排查调处、情况在每月向学校领导小组进行书面汇报。

(4)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如因涉及社会治安引发的问题,婚姻、家庭邻里等民间纠纷,要求做到及时上报。

(5)经过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

二、台帐制度

(1)、对排查出的影响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全部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2)、对每一件矛盾纠纷,做到定责任部门、定责任人、定处置措施、定处置期限。

(3)、问题已经解决的要及时销账,到期未能解决的领导小组要跟踪督办。

三、工作协调制度

(1)、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收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认真分析,梳理归类。

(2)、领导小组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应及时召开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协调会议。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处置”的原则,落实到有关处室和责任人,并提出处置期限。每次协调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3)、对师生及群众反映强烈、处置难度大、有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应及时提交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研究,由领导小组组织调处。确保矛盾纠纷、矛盾问题不出学校。

四、定期报告制度

各处室要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情况定期报告学校教务处。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按照协调会议议定的要求由有关处室限期处置。本处室解决不了的,由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对有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随时上报,经排查没有发现问题,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每学期由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进行总结,形成专门报告,上报教育局或相关部门。

五、情况通报制度

(1)、领导小组定时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2)领导小组应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分类指导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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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要牢固树立重心下移、强化基层的思想,把建立健全“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听取汇报,帮助解决人员、经费、办公设施等实际问题,完善保障机制。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四方”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党政领导“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四位一体”办公室的指导与管理,切实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加强“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把那些工作责任心强、懂法律、懂政策、会做群众工作的同志充实到“四位一体”办公室。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调解队伍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调解工作技能,努力建设一支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公道正派、能打硬仗的调解队伍。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建立街道“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的工作,将采取先行试点办法,在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组织机构完善,工作人员到位,内部机制规范,配套运转良好,执行落实到位,确保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工作标准,确保2005年8月底前各街道全部建立“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