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煤矿整合上会汇报材料5篇

鹤岗市煤矿安全生产

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一次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以宣传煤矿领导井下代班制度为切入点,全面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形成从矿长到工人“人人重视安全,人人抓安全”的强大声势,创造浓厚的安全氛围。

二、工作目标

活动期间对全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和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普遍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切实提高煤矿全体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进一步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市级教育培训阶段时间为11月10日-11月20日。

市煤管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市、区两级安全监管人员和全市30万吨以下地方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将针对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结合国家煤炭行业新政策,新要求,对水、火和瓦斯等安全隐患治理等项内容进行一次宣教讲座,强化安全监管人员的管理意识,提高煤矿管理人员的能力。

第二阶段。县(区)教育培训阶段时间为11月21日-12月10日。

各区煤炭管理部门要做出宣教、培训计划,自行组织宣教培训活动,分层次对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培训要从实际出发,以省市培训内容为重点,结合本区特点,针对不同岗位,不同人员拓展培训内容,开展文化创建,保证培训覆盖和培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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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大检查力度。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期间,市局要对此次教育培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培训机构的管理,保证培训质量。加大对“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全面掌握持证上岗情况,实现“三项岗位人员”百分之百持证上岗。

(四)做好信息沟通。各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宣教信息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馈培训工作安排和进度情况,以便市局总结典型进行表扬。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