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担负起维护公司稳定,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上级有关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度:
1、职工集体(5人以上,含5人)请愿、上访、罢工、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或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进京滋事的;发生人员被策反,机密被窃取等不稳定因素且不及时汇报,给公司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公司被上级主管部门考核的;
2、单位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处实刑的;
3、单位职工贪污、受贿或职务侵占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处实刑的;
4、单位发生重大以上破坏性事故、火灾事故、物资被盗案件或负主要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的;
5、单位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使集团公司接到本市综治委下达的《重大问题领导责任查究通知书》的;
6、单位发生人员被策反,机密被窃取,且未及时向公司报告,给国家、集团公司、公司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公司被集团公司或相关部门追究责任的。
三、考核实施细则
1、各单位党政领导对本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并把综合治理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有记录可查。无记录罚责任人元/次。
2、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单位不得参与评先评优,主要负责人不能评先,不得提拔并罚款元。
3、各单位成立综合治理小组。做到有年度工作计划、任务、职责等,并和生产经营做到“五同时”(同计划、同布臵、同检查、同考核、同评比)、“三落实”(组织落实、工作落实、报酬落实),有纪录可查。无记录罚单位责任人元/次。
4、综合治理工作要与经济责任制挂钩。与班组、个人层层签订《社会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未按时签订《责任书》罚单位负责人元。
5、每月进行一次普法学习和法制教育、厂规厂纪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及消防安全教育,重点熟悉掌握《企业事业单位内保条例》。在班组学习记录上有记录。每缺1次扣元。
6、积极进行纠纷调解,并有调解记录,协议等,单位内部发生纠纷上交到公司调解的,扣单位负责人元。
7、可防性案件发生率为零,如防范不力,发生重大治安或重特大刑事案件,每发生一起扣元;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不认真履行职责,对治安隐患未进行排查或对有关部门发现的隐患要求整改而未及时整改,导致发生可防性案件的,每发生一起扣元。同时对发案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单位内发生刑事案件和破坏性事故,每发生一起扣单位党政领导各元。
8、单位内治安秩序稳定。如发生流氓斗殴,卖淫嫖娼,哄抢财物,赌博、吸毒、私拿公共财物等治安问题,每发生一起扣单位党政领导各元。
9、维稳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各单位接到公司和上级有关部门处臵维稳事件没有按要求及时赶到现场的,扣元/次。坚持维稳信息日报制度,重要信息及时报,未做到每次扣元,每漏报瞒报迟报一次扣元,发生信息倒流现象每次扣元。维护稳定工作效果明显,本单位不发生进京赴省到市到集团公司办公楼集体上访和堵塞交通、冲击机关办公楼生厂区、聚众闹事斗殴等群体性事件,每发生一起非法上访事件按到公司、到集团公司、到市、赴省、进京分别扣200、400、600、800、1000元。发生治安案件及时上报。不及时上报、不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每起扣单位元;故意隐瞒不报,经查实扣单位领导100元/人。
10、及时整改事故隐患,无治安灾害性事故发生,如未按要求整改,每次扣责任人元/处。
11、贯彻执行“人防为主,物防结合”的防盗方针,重点部位防范措施得当。未落实防范措施每项扣单位元。单位被盗一次,按损失的大小按不同比例分档处罚单位(5000元以下按20%,5000元以上部分按10%,10000元以上部分按5%),并扣单位主管领导、责任人200元至1000元。
12、每月进行一次治安检查,针对治安具体情况有相应的具体措施,且有记录可查,无记录可查扣单位50元。
13、遵守公司封闭式管理规定。因违反门卫管理制度,无理取闹、影响门卫正常执勤秩序的,扣责任人元。一级要害部位未达标的每处扣责任人100—200元。
14、及时反馈社会治安信息,积极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治安台帐。未建立台帐,扣单位50元。
15、单位职工不遵纪守法,受到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每人次扣单位1000元。
16、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综合治理的相关活动,未参加或未完成布臵的工作任务的,每项次扣50元。
17、加强单位机动车辆管理,对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每发现一次扣责任者50元,如发生交通事故,属同等责任事故,每起扣单位1000元;发生负主要责任及以上的一般事故扣单位2000-3000元;发生负主要责任及以上的重大事故,扣单位5000-10000元。发生交通事故24小时内没上报公司的,扣单位200元一次,隐瞒事故不报的扣单位500元一次。
18、对各单位在综治工作有突出贡献者,在给予个人奖励300—500元的同时,给该单位一次性奖励500—1000元。
19、各单位对事故发生后能主动且及时向公司报告,可按考核标准的0.8倍进行考核。未尽事宜由公司综治领导小组处理,本办法由综合管理室负责解释并不断完善,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单位努力抓好本单位的综合治理管理工作,完成甲方下达的综合治理管理工作目标;
二、责任单位必须按本责任书和公司有关综合治理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履行职责;
三、责任单位必须按年人均10元的标准缴纳社会综合治理抵押金,由公司劳资员按规定在工资中代扣;被一票否决的单位,除扣除当年保证金外,加扣该单位次年人均5元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证金,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管理人员,当年不得晋职晋级,且扣主管领导月度绩效分2分并300元;
四、发生可防性案件的,根据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发生可防性案件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五、责任单位必须从单位到个人层层签订管理责任书;公司依据有关制度和考核办法对责任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及检查、考核;
六、本责任书期限为签订之日至年月日止。
七、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与责任单位各执一份。公司委员会
(签字盖章)责任单位:
签订日期:2011年月日
科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遵纪守法,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
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发生主要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
四、尊老爱幼,团结同志,互助互爱。
五、认真做好“四防”工作(防盗、防火、防毒、防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六、及时反馈社会治安信息,积极配合公安保卫部门工作。
七、积极参加综合治理责任区活动,按时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八、凡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公司酌情给予经济、行政方面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处理。
九、本责任书履行期限为签订之日至年月日止。科(室)负责人:科员:
2011年月日
分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遵纪守法,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
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发生主要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
四、尊老爱幼,团结同志,互助互爱。
五、认真做好“四防”工作(防盗、防火、防毒、防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六、及时反馈社会治安信息,积极配合公安保卫部门工作。
七、积极参加综合治理责任区活动,按时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八、凡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公司酌情给予经济、行政方面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处理。
九、本责任书履行期限为签订之日至年月日止。
分公司
负责人:班组长:
2011年月日
班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遵纪守法,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
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发生主要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
四、尊老爱幼,团结同志,互助互爱。
五、认真做好“四防”工作(防盗、防火、防毒、防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六、及时反馈社会治安信息,积极配合公安保卫部门工作。
七、积极参加综合治理责任区活动,按时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八、凡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公司酌情给予经济、行政方面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处理。
九、本责任书履行期限为签订之日至年月日止。
班组负责人:班员:
2011年月日
第二篇: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办法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办法
为加强我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增强“保一方平安”的责任感,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得以落实,确保校内政治稳定,治安安定及防火安全,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及要求,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校长为领导责任人,负责本校的政治稳定、治安安定、防火安全和网络安全。
2、加强安全防范,确保本校的安全。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交通、食物中毒及失密泄密等事故。做好防火工作,加强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的管理,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杜绝火灾事故发生。做好网络信息安全教育、管理,防止和杜绝网上有害信息。
3、各班主任对本班学生负有管理教育的责任。
4、积极支支持安全文明小区持建设,共创安全文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考核办法
1、校综合治理工作检查考评于年终工作总结前结束,并把考核成绩带入年终总结。
2、年终综合治理考核工作,先由各责任人按考核表进行自查、自评。填好表格并写出书面总结报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小组,再由综合治理考核小组进行全面考评。
3、考评的形式。一是听汇报;二是检查各项制度、规定、措施的落实情况;三是由考核小组根据考评表的内容逐项评定,作出综合评估,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报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审定。
4、考评实行计分制。85分以上为优秀;60分至84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奖惩办法
1、被评为优秀的责任人,学校给予奖励,并颁发奖状。
2、实行一票否决权制
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对各责任人有一票否决权。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否决:
①责任人对综合治理工作不重视,综合治理责任制不落实,造成案件多次或造成责任事故的;
②由于管理混乱,制度松弛,防范措施不力,发生火灾事故,又不吸取教训或对保卫部门提出的限期整改建议敷衍塞责甚至拒不执行的;
③发生重大治安事故,有意隐瞒,弄虚作假或故意阻碍查处工作的。
④对网络安全重视不够、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利用国际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电子公告类栏目用户不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损害学校声誉和利益、破坏学校安定团结内容的。
“一票否决”期限为一年。
⑤凡经考核受到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一票否决的责任人。(1)取消该责任人当年评先、受奖、晋职、晋级的资格。当年年终考核不得评“优秀”等级;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三)被考核对象当年考核得分在84分以下的,用总行进行现金处罚,同时取消被考核对象当年各类先进个人评比资格。
第九条本办法由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