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整治治安乱点

和治安问题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使我校师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夯实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实现群体性事件下降,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深入扎实开展排摸调查。对所存在的矛盾纠纷和治安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切实摸清我校当前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摸清校园及周边治安混乱部位、场所,摸清影响师生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摸清导致矛盾纠纷突出和治安状况混乱的原因。完善预警预测分析机制,及时发现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及时予以处置。

二、着力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和治安整治。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逐一登记造册,按照问题的性质和管辖权限,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调处、整治方案。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限期改变面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三、切实解决涉及师生利益突出问题。高度重视改善和保障民生,切实解决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原则,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要建档定责,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协调有关部门,集中力量调处,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对短期内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思想工作,落实措施,防止矛盾积累,防止矛盾激化。

四、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以这次集中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整合我校综治、维稳、信访等方面的力量和社会资源,健全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形成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成立“两个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姜华强主任任组长,胡京岩任副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具体工作由胡京岩副组长组织实施。

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整治治安乱点

和治安问题工作方案

徐家中心小学

第二篇:2011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工作实施方案2011年裕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好我县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各类不稳定因素,结合地区“五项”重点工作和我县做为自治区“平安建设基层创建”试点县为契机,全力抓好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根据《2011年裕民县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县综治委的统一部署,在局领导下,职能股室和所属单位共同参与”的基本要求,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社会治安状况全面好转,确保全县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重在解决问题”的原则。通过开展“两个排查”集中行动,及时发现突出矛盾纠纷,采取有针对性的、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单位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排查一件、解

1决一件,稳定一片。

2、坚持“条块联手互动”的原则。排查工作以各股室和所在单位为主,各股室配合,实行条块联动。调处、整治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划分条块责任,限期落实到位。各股室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排查、调处、整治工作的责任,共同抓好工作落实。

3、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对已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对已排查出来的治安隐患要明确整治时限、整治措施、整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每一件矛盾纠纷得到化解。

4、坚持“严格责任查究”的原则。对排查工作组织不力、化解工作不及时、整治指施不到位,导致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股室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工作重点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

(2)劳务纠纷问题;

(3)企业退役军人生活困难问题;

(4)危及公共安全问题;

(5)其他涉稳问题。

四、主要措施

2

(一)全面排查摸底。各科室对所涉及的矛盾纠纷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弄清将导致矛盾纠纷突出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坚决防止形成现实的危害。

(二)强力化解整治。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逐一登记造册,按照问题的性质,按轻重缓急,逐一落实责任人,制定措施和解决矛盾的期限。对情况复杂,经反复整治,问题仍得不到解决,效果及不明显的,要查明原因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确保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着力完善机制。各股室要以这次集中行动为契机,健全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要努力把解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实现全面、动态、可持续的和谐稳定打牢基础。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

我局将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对全局干职工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同时制定《2011年裕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调处整治阶段(5月1日至10月9日)

各科室开展调查摸排,梳理矛盾纠纷。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集中开展调处、整治。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0日至10月31日)

各科室要对开展集中行动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推广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集中行动成果。以实际行动迎接县综治办的检查验收。

六、组织领导

按照上级的要求,成立局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集中行动工作组。组长由党支部书记王美瑛同志担任,社保局刘文斌同志、编办主任马广凌同志、人事局副局长海拉提同志、人事局副局长尚怀满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工作组具体负责集中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按上级的要求定期上报有关工作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迅速行动,要转变工作作风,真抓实干,切实把集中整治行动活动组织落实好,确保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措施。对排查出的涉稳问题各科室要逐一分析研究,逐一落实处臵措施,要坚持边排边查,边处臵边化解和滚动排查,切实做到哪个矛盾纠纷突出就集中化解哪个矛盾纠纷。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严格工作纪律。各科室必须按照上级的文件精神,突出重点进行认真排查,严格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

4各类涉稳问题没有得到有效化解造成问题激化,产生严重后果的,要查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裕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四月

5关于成立2011年裕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局属各科室:

根据县综治办《2011年裕民县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经局党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裕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王美瑛(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书记)副组长:刘文斌(社会保险管理局局长)

马广凌(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海拉提(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尚怀满(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员:苗兴成耿新江刘淑萍姚健王海昌刘喜平冯奕盛尹昌新马雪玲李慧张海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尹昌新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作具体开展。

裕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四月

第三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治安重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定稿]邢台市建筑垃圾管理服务处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治安重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治安重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根据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处工作实际,制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治安重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任的态度,以确保春节和全省、全市“两会”期间社会安全稳定为目标,坚持统一领导、全面排查、主动发现,和谐调处的工作原则,确保建筑垃圾管理系统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大排查”活动,对各种影响社会和稳定的社会矛盾纠纷、信访问题和突出治安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做到不发生非正常的上访事件,不发生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事件,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重点是影响社会,影响党群干

1群关系,容易引起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一是历史遗留问题,上访无果引发的矛盾纠纷;二是因单位劳动用工引发的矛盾纠纷,三是因工作管理引发的矛盾纠纷;四是执法过程中引发的矛盾纠纷;五是敌对分子、极少数别有用心者插手上访活动及群体性事件的动向

(二)排查治安重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单位内部治安秩序管理问题,避免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恶性案件、个人极端暴力事件等重大矛盾隐患,扎扎实实做好基础排查工作,全面查清掌握各类情况底数,对排查的出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治方案,严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做到专群结合,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的打防控网络,尽最大努力消除各种突出治安问题。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和邪教组织或利用民族、宗教名义进行的非法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

四、组织领导

加强领导,周密组织。为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治安重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长:要善章

副组长:陈泽峰、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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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综治各成员单位的艰苦努力工作,我乡范围内的可防性案件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大量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确保将社会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基本上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的良好社会环境。

**乡综治办

200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