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维稳综治机构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市编办《关于报送基层维稳综治机构建设情况调研报告的通知》,我办安排人员利用一天时间,对我区基层维稳综治机构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在调研中,我们听取了区综治办的全面汇报,深入镇街维稳综治办与部分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了解掌握了维稳综治办建设的实际成效和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镇街维稳综治办机构建设的现状

我区共有24个乡镇、11个街道。1990年代至今,镇街综治办建设逐步规范、健全,在组织、协调、指导当地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2009年,根据中央办公厅14号、省委办公厅19号文件精神,镇街综治办更名为维稳综治办,明确为常设机构。按照以上文件规定:“主任由党(工)委副书记担任,设1名专职副主任,工作人员不少于2名。”其实,中央综治委、中央编办在(2003)20号文件中,对镇街一级综治办专职干部配备问题,也有基本相同的表述。

据调研了解,截止2011年底,在我区35个镇街维稳综治办中,共有在岗人员72人。其中,分别由党(工)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政府副职或人武部长担任的维稳综治办主任35人;维稳综治办专职副主任32人;工作人员5人。

1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近年来,我区把加强基层维稳综治办规范化建设摆上了重要位置。按照“大综治、大调解、大信访、大稳定”的工作思路,进一步修订了规章制度,完善了管理办法,规范了工作程序,健全了工作机制,确保了机构人员履行职能、正常运转。特别是2010年以来,我区以建立镇街维稳综治信访中心(原称“五位一体信访中心”)为载体,由维稳综治办负责牵头,充分整合综治、信访、司法行政、公安、武装、民政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力量,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统一受理群众诉求和信访事项,排查调处矛盾纠纷;通过这个平台,切实完善“矛盾联调、治安联防、问题联治、工作联勤、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了大综治、大维稳的工作格局。

二、镇街维稳综治办机构建设中的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目前我区镇街维稳综治办机构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维稳综治办主任配备情况参差不齐。由于大部分镇街党(工)委专职副书记职数仅有一名,“由党(工)委副书记担任维稳综治办主任”这一文件规定,实际难以落实到位,大部分镇街不得不由其他职务干部担任该职。当然,其他干部在这个岗位上大多也是尽力履职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遇有复杂疑难问题的协调处理和重大部署的推进落实,往往显得力度不够,成效不佳。

二是专职副主任力量不强,队伍不稳。镇街一级维稳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对上要当好党委政府以及分管领导的参谋助手,对下要指导督促村级综治组织有效运转,大量的具体工作措施要靠他们付诸实施。但是这支队伍的整体状况令人堪忧。其一,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老化现象突出。全区50岁以上的专职副主任共有11人,其中有6人临近退休。这些同志文化程度普遍不高,虽然具有基层工作经验,但却缺乏学习创新能力,他们基本不会使用电脑,难以适应信息化办公时代的需要。其二,职级待遇与履行职能不相匹配,使其陷于“小马拉大车”的窘境。派出所长、司法所长目前均为副科级,而专职副主任仍是股级干部。他们在召集例会、检查工作、督办重大事项、协调处理问题时,往往存在“磨小不压麸”的畏难心理,感到力不从心。当然,这也是相当一部分专职副主任不甘愿在本职久留、影响这支队伍人心稳定的重要原因。例如,西寺坡镇原专职副主任调出以后,2008年至今无人继任;曹村镇原专职副主任2010年就地提拔以后,也是一直无人愿意接任该职。

三是维稳综治办工作人员难以配齐到位。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镇街维稳综治办工作人员应不少于2名,但是实际情况远非如此。目前仅有5个镇街确保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其余地方仅仅是“落实”在文件档案里,以应付上级检查考核。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偏远的乡镇机关人员

编制偏少,的确做不到专岗专人;少数党政主要领导对综治工作重视不够,在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等硬性工作上不惜重兵布阵,而在维稳综治作上却不肯增强力量;一些年轻干部比较看好既实惠受用又有前途可期的工作岗位,而不愿从事这种“出力不讨好”的工作。

四是维稳综治办的工作条件有待改善。例如,有的乡镇办公场所不足,办公与住宿同在一间房子,接待群众、召开会议时到处找地方;有的缺乏电脑,各地都没有交通工具,在网上传送资料、开展治安巡逻、下村检查工作等方面存在诸多不便;有的办公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一张发票揣半年”、“领导签字没有钱”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问题,有待各地党委政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进一步加强维稳综治办机构建设的建议

去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被摆上了十分突出的位置。各级综治办将更名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并赋予其组织、协调、指导社会管理工作的职能。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县区综治办尤其是乡镇一级维稳综治办机构建设,意义重大,势在必行。为此,结合这次调研掌握的实际情况,我们仅从本部门的角度,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尽快加强区级综治办工作力量。以我区而言,区综治办主任为政法委副书记兼任,目前仅有1名专职副主任、

1名工作人员。针对辖域面积大、人口数量多的区情,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艰巨繁重,责任重大,为了切实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的职能作用,区综治办应当按照县属正科级单位的标准,考虑增加副主任职数1-2名,工作人员编制3-5名。

二是适当增加乡镇党委副书记职数。我区大部分乡镇人口都在5万人以上,基本只有1名专职副书记。组织、宣传、纪检、维稳等工作全部由一人分管,精力的确难以集中。根据形势与任务的需要,较大的乡镇应当增加1名党委副书记,专抓维稳综治和社会管理工作。

三是逐步解决镇街维稳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职级待遇。对那些年富力强、热爱综治工作、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并且成绩突出的专职副主任,可以参照宣州市、铜陵市等地的做法,优先解决其副科级待遇,今后陆续将符合条件的专职副主任选拔为副科级干部,以激发其他同志的工作积极性,达到促进这支队伍保持稳定的目的。

四是切实配齐配强维稳综治办工作人员。对于工作人员编制明显不足的镇街,应当适当照顾补给,同时,也可以从事业编制中调剂,用于专门解决维稳综治办工作人员匮乏的问题。

埇桥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2月6日

第二篇:综治维稳-调研报告健全综合保障体制提高外来务工生活质量

摘要。加强环卫职工队伍建设是应对城市快速发展、环卫作业质量要求不断提高的必然选择。当前环卫职工队伍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是一线外来务工人员保障工作滞后所导致的不稳定问题所在。为此,我们一方面要认识到加强综合保障外来务工的保障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另一方面,要大胆探索新机制,从而确保一线环卫工人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关键词:环卫;外来务工;综合保障

随着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程的加快,环卫保洁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环卫作业人员也随之倍增。较长时间以来,由于对外来务工人员严格控制以及聘用劳动力的市场化,再加上近几年来一些老职工逐步退休,因此,外来务工人员队伍的稳定发展,制约着环卫事业发展的大局。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工作,是环境卫生工作中的一个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

一、环卫扫道工作就业和社会保障情况

(一)调查样本基本情况

本次共调查所内职工309人。按性别比例来看,男职工占75%,女职工占25%;按工作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1分别占27%和73%;按从事的职业分为主要为扫道工人、司机、技术工人、段长、管理人员等,分别占74%、19%、3%、4%、4%。

(二)对外来务工们对自身工作和生活现状满意度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80%以上的外来务工对居住条件表示满意;50%的职工因收入较低对自身工作现状表示不时分满意;近95%以上的外来务工认为自己生活条件良好;近四成外来务工对子女受教育情况不太满意。同时,我们还对外来务工对城市生活进行了评价调查,80%的外来务工对城市生活感觉比较适应;85%以上的外来务工感觉现在的就业环境变好;40%外来务工希望政府在住房和医疗保障方面给予帮助;50%以上外来务工希望能在城市发展和定居.二、做好外来务工人员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做好关心外来务工人员保障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需要。党和政府也十分关怀和重视此项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因此,从招聘大量外来务工和下岗职工到环卫部门就业,关心他们并为他们做好各项就业保障措施,既是落实中央政策的要求,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具体体现。

三、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障工作是确保环卫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

环境卫生工作是现代化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环卫工人作为城市环

境的维护者历来被党和政府所关注,环卫工作在城市管理中的地位也日益提高。然而,在现有条件下,环卫工作仍然是“苦脏累”的代名词,环卫工人披星戴月,迎酷暑、战严寒,其工作性质仍被市民定义为“低级工种”,导致城市新生就业群体不愿从事这一工作。同时,由于现有环卫工作方式对文化程度、专业水平要求不高,进入门槛较低,使得吃苦耐劳并对工作条件、福利待遇要求不高的城市外来人口得以进入环卫行业,逐渐成为一线环卫职工的主要补充来源。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对外来务工人员在诸如工资待遇、意外伤害保障等一系列保障措施上的滞后,导致这支主力军队伍的补充和稳定让人不得不担忧.主要体现在:

1、外来务工享受的工作待遇普遍较低;

2、外来务工购买保险的比重不高;

3、多数外来务工权益的维护。因此,环卫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迫切需要大力加强对这支队伍的综合管理及社会保障力度,确保外来务工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四、提高职工工作及生活上的各方面待遇是维稳工作突破的关键

坚持按照综合安保工作制度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管理,按制度办事,在关心职工生活的同时,使他们安心本职工作的同时,确保环境卫生工作的连续性、持续性、稳定性。主要可从一下方面加大力度:

1、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等;

2、逐步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

3、提高工作之余的业余文化生活质量;

4、调查结果显示,近四成外来务工子女受教育情况还

需研究解决。

五、加强法制教育宣传与专业技能培训力度

环卫部门要提高行业地位,就必须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增强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为此,南环三所对编外来务工人员及时做好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对他们的思想道德、业务技能和安全保护等方面的培训,有效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同时,通过开展各种劳动竞赛和技能竞赛,不断提高职工的工作水准和服务水平,为广大外来务工人员树立学习的典范,切实增强他们对本职工作的价值认同感。

总之,随着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的飞速发展,对城市环境卫生要求越来越高。我们更应把职工队伍建设摆到首要位置,特别是作为重要力量的外来务工职工队伍的建设,既要面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着眼长效机制建设,通过各项综合保障机制的不断健全,以解决当前外来务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不断提高和改善我市外来务工的生产条件和生活水平。增强外来务工人员对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的凝聚力和认同感,让这支队伍在城市环境卫生建设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南开区环境卫生管理三所王浩

2011年8月

第三篇:桂山镇综治维稳调研报告桂山镇综治维稳工作调研报告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日子,各种反华敌对势力可能再掀恶浪,对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成严峻挑战。加之,随着改革开放步伐加快,各种矛盾更加凸现,为进一步掌握全镇的治安状况,具有针对性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全镇的平安促全国的平安,桂山镇按照县综治维稳委的通知要求,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桂山镇维稳基层基础建设,筑牢平安建设的根基,大力推进“平安桂山”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安居乐业。具体情况如下:

一、我镇综治维稳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提供政治保障。桂山镇党委、政府不断强化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意识,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平安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桂山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举措,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各级各部门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把开展平安建设作为维护新时期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抓手,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

划和党政领导的任期目标,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把手”工程的要求,对平安建设工作亲力亲为,亲自抓动员部署,抓组织落实,有效解决了一些长期困扰综治工作的困难和问题,基本形成了指挥顺畅、运转有序、保障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了平安建设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齐抓共管机制,提供合力保障。工作中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平安建设的任务措施细化分解到每个村(社区)、每个部门,着力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村(社区)、各部门对照本地区、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职责分工,精心制定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各具特色的行业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平安建设宣传发动机制,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努力营造平安建设人人有责、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三)建立责任,落实和督查督办机制

根据县综治维稳委对政法综治工作的要求,我镇结合实际,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综治、保平安的责任进行分解,明确了领导班子、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建立了各地各部门平安建设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领导干部目标考核评价体系机制,把考核

结果与其年度目标责任挂钩、干部考核挂钩、评先评优挂钩,并完善了落后警示、督查督办、责任查究等责任落实制度体系,切实将平安建设的责任落实到各级党政领导肩上,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当前我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村(社区)还没有真正树立“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观念。工作中对本辖区稳定使命认识不清,维稳责任意识不强,履行综治维稳职能不到位,不敢管、不愿管、嫌麻烦,怕承担责任,签订的责任书不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职责难以履行。

(二)人员、经费保障困难。目前在乡镇,专干不专的问题相当普遍,特别是在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突发事件等过程中,往往都是花了一定的经费才息事宁人的。

(三)法制宣传还有待加强。当前普法宣传大多限于在县城周边活动,深入农村民族地区、治安重点地区宣传较少,群众长期缺乏法律教育和法律知识。与法制建设、新型农民的培养,新农村建设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导致这些地方刑事治安案件多发,民转刑案件增多,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邪教活动仍然存在。

(四)民主监督还不到位。部分村组集体财产管理不善,

财务制度不健全,村务不公开或公开不规范,加之,少数部门办事推诿拖拉,敷衍塞责,工作作风不扎实,对群众反映的合理问题不认真落实,处理问题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

(五)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当前,部分执法工作还存在与新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有的还相当突出。主要表现在:少数单位和执法人员一定程度存在着执法不规范、服务群众理念不强、特权思想、部门利益思想等问题,影响了执法公平正义,侵犯了群众法权益,甚至引发人民内部矛盾。

三、下一步工作的措施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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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工作的同时,充分挖掘民力资源,把群众充分发动和组织起来,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继续抓住综治工作的根本,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夯实基础工作,坚固综治工作的前沿阵地。

5、深入开展矛盾纠纷、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化解专项工作。要按照“立足预防、及时排查、各负其责、有效化解”的原则,健全组织,充实人员,建立健全防范和处置群体性

及突发性上访事件的预案,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把矛盾纠纷和不安定隐患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