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10篇
司法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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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xx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专题研究、及早部署、狠抓落实,通过四项举措,有效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一是发动强大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主动抢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利时机,围绕七五普法,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扫除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扶正祛邪,弘扬正气,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法治氛围。
二是汇聚基层调解资源,深入排查矛盾隐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指导司法所、各人民调解组织主动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相结合,整合司法所、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优势资源,聚焦涉黑涉恶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重要领域和高危人群,加大排查力度,广泛参与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和矛盾纠纷化解,助力推进社会风清气正。
三是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两类人员管控。全面排查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涉黑涉恶线索,切实维护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监管安全。坚持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的工作内容,充分利用两个八小时活动,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制度,对涉黑涉恶类社区服刑人员从严管控,积极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刑满释放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防止两类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
四是引导律师参与辩护,依法提供法律帮助。引导督促法律服务机构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要求律师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能,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导律师树立正确的执业操守,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加强对刑事辩护工作的指导力度,对涉黑涉恶案件实行代理报告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和判决旁听制度,切实掌握涉黑涉恶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工作动态,提高刑事辩护的质量。
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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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xx县法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组织,采取过硬措施,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文章。
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先后6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和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及全院干警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时传达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出声势,打出成效,及时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的日常工作及部门的协调工作,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真正形成常态。
建章立制,确保措施到位。建立线索排查、双向移送反馈、复杂案件会商等八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各工作组职责分工和责任目标,让制度成为推动专项斗争开展的硬约束。建立涉黑涉恶案件管理台账,及时准确填报数据,确保专项斗争有序推进。建立与公安、检察机关、纪委监委协同办理机制工作总结。发现保护伞及相关犯罪线索的及时移交办理;
对案情重大的黑恶势力犯罪以及审理中遇到重点难点问题,提前做好分析研判,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形成横向互动、纵向互补的专项工作体系。
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在法院门口、诉讼服务中心及各派出法庭张贴宣传海报;
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
利用法院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及官方网站推送相关信息,向社会各界宣传涉黑犯罪行为及举报电话、举报地址,鼓励群众踊跃举报线索。
依法审判,打击涉黑涉恶案件。将专项斗争与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结合,围绕扫黑除恶重点打击对象,对检察院起诉的涉黑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审理,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切实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案件都办成铁案。
司法局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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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xx县司法局按照中央、省、市、县扫黑办工作部署,从健全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大力法治宣传、深化人民调解、加强特殊人群特别是四涉人员排查管控等五个方面系统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健全组织领导。根据上级扫黑办工作指示,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工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科长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直接责任人。设立扫黑办,由专人负责扫黑办日常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扫黑除恶专项调研、工作部署、排查管控台账、涉黑涉恶线索提供、舆情处理、整治措施、总结汇报、制定创新性政策意见等工作机制,对扫黑除恶工作系统性推进。
三、大力法治宣传。通过加大法治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扫黑除恶工作氛围。司法局联合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共同出动宣传车,在城区、经济开发区以及各街道、乡镇定期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工作。
四、深化人民调解。深入细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特别是针对重点地区、特殊人群、不稳定因素、易民转刑矛盾深入细致排查,及时化解,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汇报扫黑办文章。
五、加强特殊人群特别是四涉人员排查管控。对安置帮教对象、社区服刑人员依法教育管控,建立涉黑、涉恶、涉枪、涉爆四涉人员台账,狠抓重点人员管理,严格执行扫黑除恶工作制度、机制,对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梳理,第一时间上报扫黑办,对涉黑涉恶现象坚持零容忍态度。
林业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总结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切实维护林区稳定,xx县林业局多举措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向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林业协会及专合组织下发《县林业局扫黑除恶性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定期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务必带好头、站好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是突出宣教重点工作总结。聚焦全县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涉林生产经营加工企业人员、林农等重点人群,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重点围绕在林区种毒贩毒、涉林产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黑恶势力人员,通过加大宣传让群众明白其社会危害性,鼓励群众参与监督、举报,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营造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扫黑险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三是强化阵地建设。将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与七五普法相结合,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6.26禁毒日三下乡综治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结对帮扶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场镇、群众聚居区、林区交通要道等地段场所,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刷写宣传标语、设立举报箱等方式,加大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
乡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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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根据上级指导精神,眉山市xx县xx镇实施四项举措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通过利用扫黑除恶宣传车、张贴公告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法律基础常识,做到法制宣传不留死角,形成扶正祛邪、弘扬正气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
公布举报方式,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公布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方式,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通信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对举报人实行首报奖励和次报补充奖励机制。
坚持综合治理,遏制黑恶犯罪。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优势,加强对黑恶势力易发多发地带排查整治,推动落实重点领域监管责任,坚持打早打小,形成压倒态势,一茬接着一茬打,持续发力,最大限度挤压黑恶组织滋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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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是要对照工作目标全力做好迎检工作。
二是强化特殊人群管控。结合司法行政机关的自身职能,切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强化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教育,多次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主题,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思想教育,严肃要求社区服刑人员要远离黑恶,避免被拉拢利用工作总结。组织基层工作人员积极深入村居街道对辖区内的两类特殊人员进行走访排查,了解他们的日常行踪是否有涉黑涉恶,并及时建立工作台账。
三是加强基层法治宣传。为强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努力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各司法所充分利用乡镇赶墟日推进扫黑除恶法治宣传。8月10日,嵩口司法所联合镇综治办等乡镇部门,在赶墟日组织开展了以扫黑除恶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及答疑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号召广大人民群众远离黑恶违法犯罪,踊跃提供线索、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