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各队、所、股、室:
2020年是党中央部署开展为期3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我们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广安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和华蓥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广安市委和华蓥市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城管执法部门职能作用,在2018、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础上,深挖涉黑涉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压倒性胜利,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目前应紧紧围绕2020年“三年治本”的阶段目标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目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既在深挖整治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着力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全面提升斗争质效,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形成压倒性态势,防范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为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再作新贡献,为平安华蓥建设再添新亮点。
一、始终保持思想政治最高站位,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深化思想意识。全局干部职工要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讲话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再学习、再讨论、再对表,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战略意义,推动思想认识不断深化、政治站位不断提升、斗争精神不断提振、组织领导不断加强。
(二)强化责任担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主要领导承担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承担直接责任,分管领导承担具体责任,自觉强化政治担当,履行政治责任。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纳入重点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着力推动措施落地落实见效。
二、始终坚持长效常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一)建立定期会议机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建立城市管理工作机制。每周召开会议,及时接收处理线索。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缺失,没有履行好扫黑除恶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法问责。
(二)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定期通报情况,相互交流经验,集中破解难题,深化协同配合,努力形成同频共振、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城管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线索后,要按照时间节点和规定及时汇报、移交。城管部门对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及线索,要积极配合整改。
(三)是建立宣传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根据专项斗争工作需要,适时更换扫黑除恶标语,确保长久的宣传效果;定期组织人员深入行业内部进行扫黑除恶宣传,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四)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单位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工作台账,记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活动情况;每月定期上报涉黑涉恶线索,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以“零线索”上报。全面收集行业内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收集渠道包括市民举报、媒体曝光、行业摸排等;建立涉黑涉恶线索台账,由局扫黑办具体负责线索移交和对接工作。对泄露、扩散与案件线索有关的信息、资料,向涉案人员通风报信,利用案件线索实施敲诈勒索或接受当事人宴请、财物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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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强化查漏补缺。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收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各股、室、队、所认真对照全国、全省、广安市和华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任务,重点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等方面,深入自查自纠,查找薄弱环节,找准问题差距,强力补齐短板。
(三)强力督导推动。组建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采取暗访明查形式,结合走访询问、查阅资料、座谈了解等方式,对各队、所、股、室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和明查暗访,真实掌握各单位专项斗争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点对点交办督办,提高督导工作质量效果。
(四)逗硬考核问责。局扫黑办牵头完善专项斗争考核指标体系,加大斗争成果、群众意见在考核中的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要常态化问责推动责任落实,以问责促进问题整改,确保扫黑除恶质效整体提升。对存在有黑不扫、有恶不除、有伞不打、有乱不治,组织推动不力、斗争后效不明显、不作为、慢作为等情形的,要从严问责追责。